理论教育 会宁教育督导与评估成果

会宁教育督导与评估成果

时间:2023-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县督导室根据评估方案和县政府要求,集中进行自查自评,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教育指标落实到位。依据《甘肃省普通中小学督导评估方案》,县督导室制定督导规划,实施轮次综合督导。

会宁教育督导与评估成果

督导室自成立以来,按照“督政抓两基,督学抓提高,监测抓质量”的督导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会宁教育中心工作,督政与督学并重,树立“督政”服从于教育全局,“督学”服务于教育全局思想,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职能,为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督政工作

督政,就是督促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全面执行教育方针政策。1988年始,督导室工作人员深入全县32个乡,对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各项指标进行全面检查指导。1993年,全县初等义务教育通过验收后,又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前期督查工作。2003年10月,全县“两基”工作通过省级验收达标后,围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这个主题,按照“两基”评估标准,不间断开展两基巩固提高督查工作。2009年开始,除按照《甘肃省“两基”国检指标体系》中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经验经费、教育质量、学校安全管理等六个指标进行依法督查外,还重点从督查校园文化建设入手,制定校园文化建设指标要求,打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使全县校园文化在“两基”达标中上新台阶。2011年,会宁县“两基”工作获国家和省上奖励后,按照《甘肃省实施义务教育办法》、《甘肃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标准及奖励办法》要求,全面实施对各乡(镇)校“国检”之后“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督查和评估,确保“四率”指标及其他各项指标真实并全面达标。对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情况以及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依法检查。20世纪90年代,主要进行“两基”规划的实施情况、《教师法》落实情况、增加教育投入情况、加强德育工作情况、减负情况等“五项督导检查”。即对县乡两级政府签订的“五项指标”(学龄儿童入学、扫盲及技术教育、落实民教待遇、教育费附加征收、标准化学校建设)责任书评估验收以及乡村两级组织办学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进入新世纪后,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主要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经费保障、教育收费、学校安全、学生择校、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学校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体育卫生工作落实情况、图书仪器及实验设施设备管理与使用、师生评价制度,特别是课程开设、养成教育等进行专项督查,促进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先后多次开展会宁教育现状调查,对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下,学校布局调整等全县教育工作新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为县上科学决策教育大计提供依据。2005年开始,县政府每年进行一次全县教育工作自查自评自纠工作,接受省市政府督导检查。县督导室根据评估方案和县政府要求,集中进行自查自评,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教育指标落实到位。组织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状况评估,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8年,教育局制订《会宁县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督导评估方案》,依据方案,先后对老君、杨集、河畔、平头川、新添等乡镇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和回访督导。2014年12月8日至1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组织督导评估专家组对会宁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专家组采取听、看、查、访、谈、评等方式,听取县政府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核查县财政教育账目及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深入县财政、公安、交通、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及6个乡镇、28所学校,实地考察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乡镇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深入学校查看办学基本条件、图书资料、仪器设备、校园环境,座谈访问政府主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对会宁县教育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

督学工作

县督导室在老君坡乡督导

督学是对学校办学质量、办学水平的督导,旨在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自县教育督导室成立以来,全体教育督导工作者坚持常年深入教学第一线,入教室、进课堂,查教案、看作业,帮助指导课堂教学。督导责任区成立后,督导组按照“两个全覆盖”(凡督导学校对每个学科、每个教师课堂学情况全覆盖)督导要求,深入课堂,进行全面督导,提高课堂教学质量。1999年开始,组织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百校行”系列活动。活动对象主要是全县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主要督促检查学校在常规管理中存在的认识误区和不当做法,帮助学校树立常规管理意识、规范常规管理行为。依据《甘肃省普通中小学督导评估方案》,县督导室制定督导规划,实施轮次综合督导。在三年内对全县小学(200个教学点由督导站督导)进行一次全面综合督导。每轮督导都制订督导主题,第一轮为2003—2005年,督导主题是“关注课堂教学”,督导学校700余所;第二轮为2006—2008年,督导主题是“规范办学行为”,督导学校500多所;第三轮为2009—2011年,督导主题是“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督导小学近500所。同时,督导室督学组首次完成对全县54所初中综合督导。从2012年开始实施2012—2014年第四轮督导规划,其主题是“创办特色学校、提升办学品位”,督导小学(教学点)500余所,初中50多所,高中(职业中学)8所以及全县学前教育机构,实施学校督导全覆盖。轮次督导实施使督导周期缩短,教育督导目的明确,农村学校管理水平提升,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自设立督学责任区以来,责任督学按照督导室要求,每学期都深入所属责任学校,对学校课堂教学、教学管理、热点问题等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借鉴中英甘肃基础教育项目试点经验,在党岘、侯川、杨集、实验中学等4所初级中学先行试点基础上,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制定学校章程和学校发展规划,走标准化规范化办学之路,使办学有章可循,方向明确,目标清晰。

各督导责任区强化督导工作指导与服务功能,着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指导全县六年制以上学校建立学校章程,规范办学行为;帮助各学校实施“教师专业化成长”计划,落实教师“专业化成长”档案袋管理;指导全县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应用“学校发展计划(SDP)”先进学校管理理念,提升学校管理品位。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www.daowen.com)

2009年,成立会宁县义务教育监测办公室,对全县义务教育监测员进行培训,按照省监测办要求,建立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逐步开展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人口、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影响学生发展因素等方面的监测。

会宁县督导室所获奖牌

学校评估

对高中阶段学校、民办学校进行督导评估。从2003年开始,督导室配合省市督导部门先后对全县5所普通高中进行省市级“示范性高中”认定、复查工作,并组成督评小组,对5所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工作。对会宁职专、县职教中心、现代科技学校、电子工业学校等职业学校以及秦陇中学、桃林中学等民办学校就学校管理、课程设置、教学设备等进行专项评估检查。对学前教育进行督导评估。对全县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课程设置、师资水平等进行督导评估。实施等级评价,提升办学品位。1993年开始,按照《甘肃省标准化学校评估方案》,对全县近300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促使全县学校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办学水平。2009年起,依照《甘肃省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方案》,制定《会宁县素质教育示范校评估验收标准》,各督导责任区按照“优秀”、“合格”、“薄弱”三个等级对被督导学校实施三级评价,县督导室对“优秀”学校进行评估验收,报县教育局授予“会宁县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称号,同时挂牌表彰并给予资金奖励,为县域内学校发展起到典型示范作用。2012年,汉岔中学、平头川乡中心小学、平头川乡平头小学、郭城驿镇郭城驿小学、六百户小学5所学校被认定为“会宁县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专项督导。2012年10月,省教育厅颁布《甘肃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县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组依据《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细则(试行)》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段学校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专项督查,至2015年底,已有头寨子镇中心小学、中川镇初级中学等76所学校通过市级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

1995年6月,县教育督导室获甘肃省教育委员会授予的“甘肃省教育督导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6年10月,县教育督导室荣获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授予的“甘肃省教育督导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4月,县教育督导室获白银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白银市督导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有13名教育督导工作者分别获省、市、县授予的“教育督导先进个人”称号。《甘肃教育督导》多次以评论员文章介绍、推广会宁教育督导工作经验和会宁教育督导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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