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电教中心自1994年起,先后制定《关于加强教育装备管理与应用工作的意见》、《会宁县中小学实验室管理细则》、《教学仪器管理制度》、《会宁县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制度》、《会宁县中小学教学设备管理制度》、《会宁县中小学教育装备管理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乡镇校对配置的仪器有专账记载,有总分类账和实物明细账,实物按“配备目录”顺序编号入账登记,仪器按“配备目录”分类陈列。统一印制实验室教学仪器管理、使用、借还、报废赔偿、维修自制、安全卫生等制度和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学生实验守则等,建立各种实验表册,使实验仪器定柜定位,分类存放,账、物、卡、标四对照,科、类、号、位四落实,使编号与“配备目录”一致,柜外标志与柜内仪器一致,仪器标签与实物一致。
根据学校教育装备现状和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学的需要,配备实验和信息技术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校计算机教室、远程教育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校园网络等信息技术设备和学校网站维护、资源下载与收集、教学软件管理等工作。
2004年,县教育局在各乡镇、学校逐级推荐、选拔的基础上任命陈宝林等28名教师担任乡镇教育装备专职管理员,隶属乡镇教管中心管理,业务工作受电教中心指导。
按照“分级、分层、分步”的原则,采用县、乡(镇)、校三级联动的培训模式,通过网上培训、集中培训、混合学习交流研讨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办法,分别对农村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学科教师、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同时,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对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优先安排或增加信息化专项经费。对工作中消极懈怠、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学校通报批评。并将上述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在学校督导评估、教师职称评聘、名师评审、评优选先的参考依据。(www.daowen.com)
从2010年起,会宁县每年举办一期教育装备管理人员培训班,各乡镇、校按时派员参加,依托实验教学和信息技术教学基地,组织开展电子白板应用技术培训,实验室管理员及图书管理员业务培训等活动,将教育装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列入继续教育培训序列,常态化,制度化。2013年至2015年,累计培训教师1600多人次,不断提高专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逐步形成了一支有较高业务素质、相对稳定的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2011年,县教育局发文任命杨骞等177名教师担任相应岗位专职管理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教育装备评估范围扩展到乡镇教管中心、所有初级中学、县直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六年制村级小学。评估的内容主要有:制度建设、设施配套、设备管理、资料建设、人员配备及职责、设备使用、功能室使用等方面。验收标准,严格依据《会宁县乡镇教管中心专职信息技术人员工作评估细则(试 行)》、《会宁县初级中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评估细则(试行)》、《会宁县初级中学实验教学工作评估细则(试行)》、《会宁县乡镇中心小学、县直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评估细则(试行)》、《会宁县乡镇村级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实验教学工作评估细则(试行)》等进行考评。评估的方法主要采取听、查、看、问等方法进行全面评估。
在2003年前,凡达到《甘肃省实验教学工作普及县验收标准》的乡镇、学校申请,先由县普及实验教学验收达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初验,经省上验收合格后才可确定普及了实验教学。验收内容主要为管理机构、实验用房、仪器设备及配套设施、实验人员、实验教学、档案材料等是否达到要求。根据省订《评估标准与办法》,满分为120分(其中:仪器类占100分,图书占20分),评估结果100分以上者为合格。全县所查学校均分105分以上者即为达标县,2003年,会宁县实验教学进入达标县。县教学仪器站每年把检查评估学校实验教学作为常规工作抓,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普查与随机抽查结合,查现场与查档案结合,查管理与使用结合,按《评估评分标准》逐校考核评估,并把学校实验教学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学校领导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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