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会宁高中学制为三年。开设课程依据1952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学暂行规程(草案)》,高中阶段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达尔文主义、外语、体育、制图等课程。1955年,改英语课为俄语。1956年,将高中语文课分设为汉语和文学课,将政治课中的《共同纲领》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7年,党的教育方针颁布后,政治、语文、历史等科目增加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的内容,数学课增加了体现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教育内容。同年,在历史、地理课中加了乡土教材内容。1958年,汉语、文学恢复为语文课,取消制图。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中学教学计 划》,每学年高一、高二上课34周,高三上课32周,各年级每学年复习、考试4周。1961—1962年,甘肃省教育厅制定的全日制“三·三制”中学课程将体育定为每周1节,并规定全学年实际教学时间为9个月,校内外劳动1个月,寒暑假2个月。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原有教材停止使用,教学秩序一片混乱。
现行高中教材
1969年,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在《全省中小学教育革命座谈会纪要》中规定:中学学制缩短为四年,实行“二·二”分段制,开设毛泽东思想、革命文艺、工业基础知识、农业基础知识、军事体育等5门课程,省编教材投入使用。1973年,甘肃省教育厅规定高中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外语、体育、革命文艺等课程。1976年,“文革”结束后,教育教学秩序逐渐恢复正常。1978年,会宁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高中阶段使用过渡性省编教材,设置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农基、体育等10门课程,外语课全部开设英语。
1980年,教育部颁布《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明确规定:高中教育阶段采用文理分科性选修的办法。侧重文科的,适当增加语文、历史、地理等文科节次;侧重理科的,适当增加物理、化学等理科节次,加强理化实验教学。同期,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统编教材。1986年,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全县实行中学教育“三·三制”学制,高中教育阶段学制统一改为三年。1980—1989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对各科教材修改和调整频繁,如政治教材先后使用《辩证唯物主义常识》《政治经济学》《政治常识》等。语文课本修订了3次,突出了语文课特点,增加了“单元知识”和加强语文训练等内容,并增加了各年级《补充教材》。其他课程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订。
1990年,为与新的义务教育政策相衔接,国家教委出台《现行高中普通中学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甘肃省教委制订了《甘肃省调整后的普通中学教学计划》,全县中学按此执行。1991年,依据国家教委实施意见增设信息技术课、人口教育课,将政治课周课时改为3节,增加时事政治的教学内容,历史课增加《世界历史》,地理课增加《人文地理》,理、化、生增加实验内容等。高中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必修课包括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和劳动技术共11门课程。1994年,国家教委出台《关于实行新工时制对中学课程(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省教委制订了《甘肃省实行新工时制普通高中教学计划》,高中教育阶段必修课总课时2336节、选修课400节,课外活动426节,总授课时数3162节。
2001年,甘肃省教育厅颁布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全县各完全中学从秋季开始执行新的课程标准。新标准规定:高中教育阶段教学时间每学年40周,假期(包括节假日)10~11周,机动时间1~2周。高一、高二年级每学年上课35周,复习考试3周,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教育各年2周;高三年级上课26周,复习考试12周,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教育2周。课程分统设文化课、综合实践活动、地方和学校选修课三部分。文化课部分含必修课(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12门,选修课(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7门。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课三年必修,周课时各4节,总课时384节;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课三年必修,周课时各2节,总课时192节;艺术(音乐、美术)三年必修,周课时各1节,总课时96节。信息技术课高一年级必修、高二年级选修,周课时各2节,总课时必修70节、选修70节,计70~140节;物理课高一、高二年级必修,高二(文)、高三年级选修,周课时高一2~3节,高二必修、选修各2节,高三3节,总课时必修158节、选修148节,计158~306节:化学课高一、高二年级必修,高二(文)、高三年级选修,周课时高一2节,高二必修2节、选修课1~2节,高三3节,总课时必修140节、选修131节,计140~271节;生物课高二年级必修、高三年级选修,周课时高二、高三各3节,总课时必修105节、选修78 节,计105~183节;历史课高一年级必修,高二、高三年级选修,周课时高一3节,高二1~2节,高三3节,总课时必修105节、选修131节,计105~236节;地理课高一年级必修,高二、高三年级选修,周课时高一3节,高二1~2节,高三2节,总课时必修105节、选修104节,计105~209节。综合实践活动三年必修,含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教育、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内容。其中研究性学习每年级每周3课时,可集中或分散安排;劳动技术教育每年级每周1课时,也可集中或分散安排;社会实践每年级每周1课时,亦可集中或分散安排;社区服务一般利用校外时间安排。地方和学校选修课程(国防教育等),高一每周1.5课时,高二每周1.2~1.5课时,高三每周5~9课时,总课时235~357节。(www.daowen.com)
2003年,教育部颁布《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实验)》,各门课程划学分统计。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学习领域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设置学习领域能更好地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有利于在学习领域的视野下研制各科课程标准,指导教师教学;有利于整体规划课程内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同时,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模块的设置有利于解决学校科目设置相对稳定与现代科学迅猛发展的矛盾,并便于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有利于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设备等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为学校有特色的发展创造条件;有利于学校灵活安排课程,学生自主选择并及时调整课程,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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