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说文解字》释为“觉悟也”,其内容非常宽泛,这里我们主要谈学习,也就是通过师生教学的方式破除蒙昧,获得觉悟。
学习对人非常必要,具有多重价值。其中最为我们熟悉的是增长知识,明白道理。
礼是孔子教学的一门功课。子路对没完没了地学习礼实在腻味,便向孔子提出免修这门课程。理由是他这个人本质好,朴实厚道,按照自己的心思自然发挥,就可以做得很好,根本没有必要整天进行烦琐的演练。“不可”,孔子一口回绝。见子路不服,讲了一件事:从前有个东夷女人仰慕华夏族的一些做法,丈夫死了,家里人打算给她再找一个,她不同意,发誓终身不嫁。虽然她决心奉行“贞”,没有出嫁,但她所坚持的并不是华夏的夫妇之礼。苍梧那里有一个人娶回新娘,发现她非常美丽,就想把她让给哥哥,而自己娶嫂嫂为妻。虽然他决心奉行“悌”,忠诚是够忠诚的了,但他所坚持的却不是华夏的兄弟之礼。
说到这里,孔子看了子路一眼,加重语气道:假如你不懂古代传下来的礼而凭着自己的意志去办事,你就失去了标准,怎么能够知道自己不是把非当作是,把是当作非呢?要是不遵从礼,即使想反悔而重新开始,也没有根据呀!(《孔子集语·劝学》)
“朝闻道,夕死可矣。”(《里仁》)懵懂无知,心中混沌一片,一旦真理之光突破迷雾,你便会豁然开朗,欢快之情油然而生。这种快乐让人非常享受,恨不得拿生命去换。
三国时期有个庞统,久闻司马徽大名,终于打听到他住的地方,便驱车两千里路前去拜访。正好赶上司马徽在地里采摘桑叶,庞统大失所望,从车中探出头,道:我听说大丈夫处世,应该做大官,办大事,哪有压抑长江大河的流量,去做蚕妇的事!司马徽说:您只知道走小路快,却不担心迷路。从前伯成宁愿回家种地,也不羡慕做诸侯的荣耀;原宪宁愿住在破屋里,也不羡慕达官贵人的住宅。难道只有住在豪华的房子里,乘坐肥马拉的车子,有几十个婢妾侍候着,才算是特别吗?这正是许由、巢父让出天下,伯夷、叔齐不食周粟的原因。就算有吕不韦那样的官爵,有齐景公那样的富庶,也没有什么可称道的。
庞统色变,说:我出生在边远偏僻的地方,很少听到大道理。如果不是今天敲大钟、击雷鼓的话,还真不知道它们有多响呢!(《世说新语·言语》)(www.daowen.com)
什么叫明白道理的快乐?这就是。两千里地没白跑。
学习的另一个人所共知的价值是谋生,所谓“学也,禄在其中矣”(《卫灵公》)。书中自有黄金屋。
苏秦是战国时期纵横家的领军人物,手握天下安危,年轻时却相当落魄。他前去游说秦王,上书十次,杳无音信,袍子磨破了,盘缠花光了,只好回洛阳老家去。他打着裹腿,穿着草鞋,背着书袋,挑着行李担子,形容憔悴,脸色黝黑,就这样进了家门。妻子好像没瞧见,继续织她的布;嫂子坐着不动窝,不给他做饭;就连父母也不跟他说话。苏秦长叹一声,自语道:妻子不把我当丈夫,嫂子不把我当叔子,父母不把我当儿子,都是我自己的过错呀!于是他连夜发奋读书,瞌睡袭来,便拿锥子刺自己的大腿,鲜血一直流到脚后跟。用了整整一年时间,终于把谋略琢磨透了,说这回真的可以去游说诸侯了。他来到赵国游说赵王。两人谈得很是投机,赵王非常高兴,封他为武安君,并把国相大印交给他。又给他兵车百辆,锦缎千匹,玉璧百双,黄金二十万两,让他前往各国游说诸侯,鼓动大家结成同盟,也就是所谓的“合纵”,共同对付强大的秦国。这些国家都像风吹过草地一样地接受了他的主张。
当苏秦路过家乡洛阳的时候,他的父母忙不迭地整理房间,清扫道路,张罗乐队,置办酒席,出城30里地去接儿子。见到了他,妻子敬畏得不敢正视,侧着耳朵听丈夫说话。嫂子跪在地上不敢起来,一个劲儿地磕头谢罪。(《战国策·秦一》)学习使苏秦走向成功,新旧两重天,他一定非常快乐。
学习改变命运,这话一点儿都不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