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抗有多种,其中一种叫以寡敌众,尽管落单,但绝不胆怯,相信自己代表正义,不动摇、不妥协、不屈服、不改初衷,当然更不迎合。
抗拒的对象可能是思想意识潮流。
唐朝宪宗时,佛教盛行,无论在民间还是在宫廷都拥有大量信众。宪宗派遣中使率领僧众前往法门寺迎接佛指骨。刑部侍郎韩愈维持道统,上书坚决反对,提出把佛骨丢到水里火里销毁掉,从源头上打击佛教,并表示如果佛陀确有灵性,能够降下祸福,那么一切罪过和灾难都由他韩愈一人承担。到了穆宗朝,韩愈被任命为京兆尹。禁军将士都不敢犯法,私下里互相叮嘱:这个人连佛骨都敢烧,可千万别去触犯法律!(《资治通鉴》卷240~243)
抗拒的对象可能是定论。
韩愈
(清)上官周 绘
西晋初年,尚书杜预提出在黄河的富平津渡口建造一座大桥。大家议论说:殷、周时期的都城都建在黄河边上,经历了圣人贤人的时代却没有造桥,显然这里根本无法实施这么大的工程。杜预力排众议,坚持造桥。桥终于建成了。晋武帝召集百官进行庆祝,他举起酒杯敬杜预说:如果不是你,这桥就建不起来。杜预回答:如果不是陛下支持,我也没有机会施展我的技能。(《资治通鉴》卷80)(www.daowen.com)
抗拒的对象可能是众人的态度。
东汉桓帝去世,新皇尚未即位,尚书们不知时局如何发展,心存疑虑,不敢入朝,很多人装病躲在家中。陈蕃写信责备他们说:古人树立名节,无论君王生死,都应该一心一意地尽力。如今新帝尚未登基,政事更加紧迫,诸君怎么可以在紧要关头推卸自己应尽的职责,躺倒在床,这在道义上能够安心吗!尚书们震惊,纷纷入朝视事。(《资治通鉴》卷56)
抗拒的对象可能是主流舆论。
唐玄宗时,殿中侍御史杨汪处死张审素,把他的两个儿子以连坐罪流放岭南。他俩后来逃回长安,亲手杀死杨汪,在河南被捕获。人们大多同情他俩,认为父亲罪不当死,儿子年龄幼小便遭流放,他们有孝心,意志刚烈,能报杀父之仇,应该给予宽恕。中书令张九龄想保住兄弟二人的性命。玄宗对张九龄说:出于孝子之情,为了道义而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是值得赞扬的,然而不能因此而赦免杀人者,这个门不能开。于是下敕书说:国家设立法律,目的在于制止凶杀。人人都有表达为人子的愿望,又有谁不是实践孝道的人?如果都去报私仇,还有个头吗!有法必行,就是孝道典范曾参杀人,也不可饶恕。这兄弟两人交由河南府以杖刑处死。行刑后民众凑钱收敛了他们的尸体,安葬在北邙山。唯恐杨汪家人掘墓刨坟,假坟包做了好几个。(《资治通鉴》卷214)
总之,许多时候真理往往通过少数对抗多数得到彰显和实现,而发力的是勇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