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的全流程 实用导游服务教程指南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的全流程 实用导游服务教程指南

时间:2023-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封皮为枣红色,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英文字样以及电子护照标识等烫金内容。按照规定,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应当在办理人员面前当场签名,以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申请人签名信息扫描至电子普通护照资料页。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的全流程
实用导游服务教程指南

(一)申办护照

1.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申办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外事科(处)或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关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简称申请审批表)。

领表时须说明前往国家(地区)和事由,以免领错表格。

2.填写申请审批表

(1)申请审批表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2)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

(3)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即可;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4)户口所在地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一致。

(5)政治面目可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民主党派的名称或群众。

(6)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7)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的,填写原单位。

(8)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是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被批准的情况。

(9)本人简历应从初中填起,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10)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11)前往国家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不含过境国家),事由只能选择一项。

3.关于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的说明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14周岁以上(含14周岁)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未满14周岁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出具同意出国的证明,免交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近亲属的,须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或监护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

4.提交申请表,拍摄护照专用照

备齐上述材料后,由本人携带全部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

同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申请审批表原件;

(3)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单人半身证件照一张。

照片标准: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淡蓝色,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尺寸为半身证件照尺寸,即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在国家规定的北京、上海、广东和江苏等省和直辖市的193个大中城市,实行“按需”办理领取护照和其他出境证件的制度。居民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填就《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即可办理护照和其他出境证件。

5.电子护照

我国2012年5月15日开始颁发启用电子护照。

电子普通护照的规格为125毫米×88毫米,共48页。封皮为枣红色,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英文字样以及电子护照标识等烫金内容。

费用:办理电子普通护照的费用与以往相同,即首次办理电子普通护照费用为200元/本。

申领周期:从民警受理群众递交的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证照制作;符合急事急办类型的证照,从民警受理群众递交的申请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证照制作。

有效期:电子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仍为护照持有人未满16周岁的5年,16周岁以上的10年。

保存:电子普通护照中内置敏感的电子元件,为保持其最佳性能,勿将电子普通护照弯折、打孔或者曝露在极端温度、湿度的环境中。

办理电子护照与以往有不同,必须进行:

(1)指纹采集

按照规定,16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均应当现场采集申请人的指纹信息。不满16周岁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监护人同意提供申请人指纹信息的,可以现场采集。申请人因手指条件等原因无法采集指纹信息的,不影响电子普通护照的申办和出入境边防检查。

按照采集流程,采集指纹将按照先右手、后左手的顺序轮流进行,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纹。手指优先顺序为: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和小指。当有效的指纹信息不足2枚时,应当按指位优先高低提取不足数量的指纹图像。此外,针对申请人因指纹缺失、损坏无法按捺指纹的,可以不采集指纹信息。

(2)现场签名

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申请人签名由原来在护照上签名改在申请表上签名。按照规定,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应当在办理人员面前当场签名,以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申请人签名信息扫描至电子普通护照资料页。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www.daowen.com)

(3)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

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电子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电子护照与现有护照的区别:

封面区别不大,但内部差异很大。电子普通护照是在传统本式普通护照中嵌入电子芯片,并在芯片中存储持照人个人基本资料以及面部肖像、指纹信息的新型本式证件。电子普通护照继续保留了现有护照的各项功能,同时采用更为可靠的数字加密技术、更加先进的印刷防伪技术以及更加美观的主题图案,既确保了电子普通护照的高安全性,又展示了国家形象。

电子普通护照第2页为资料页,设有持照人标准照、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出生地点、签发日期、签发地点、有效期、签发机关、持照人签名等栏目。资料页下方为机读区,上面打印有标准机读码。第3页为声明辞页。第4页至第7页为备注页。

第8页至第46页为签证页。

第47页为应急资料页,申请人可在此项填写两位亲友的联系方式。第48页为注意事项页。护照封三页内嵌有芯片,内存有持照人的基本资料。护照号码由大写英文字母E加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电子普通护照采用了以“辉煌中国”为主题的图案元素,并采用常光、荧光及水印三种图案形式共同表现主题。其中常光、荧光图案分别选择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香港、澳门、台湾具有地域性代表的元素进行设计,并通过天安门长城天坛3个代表国家形象的元素进行联接。水印图案选择的是我国56个民族的人物形象,从人文的角度将地域性的元素连成一体。主题图案印刷在电子护照的第8页至第46页。其中国家形象代表元素每图占二个页面,采用双页联幅设计;地域代表元素每图占一个页面,按照行政区划顺序排列。少数民族人物形象的水印图案位于第4页至第46页的纸张内,每页包含2至3个不同民族的人物形象。整个图案设计恢宏大气、蕴意深刻,既展示了我国的自然风貌,又展现了我国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和中华民族和谐统一的精神理念。

电子普通护照采用符合国际民航组织有关标准的高安全性智能卡芯片,并采用具有较高安全强度的非对称密码技术对芯片数据进行保护,确保了电子普通护照的数字防伪性能。在物理防伪方面,电子普通护照采用了异型隔色、光彩油墨激光穿孔、高分辨全息等多项防伪技术,增强了电子普通护照的物理防伪水平。

在国家规定的北京、上海、广东和江苏等省和直辖市的295个大中城市,实行“按需”办理领取护照和其他出境证件的制度。居民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填就《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即可办理护照和其他出境证件。

6.领取护照

申请被受理后将取得《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申请人凭《回执》按标明的取证日期领取护照。

(二)换发护照

换发护照适用于以下情况:(1)护照签证页用完;(2)护照过期;(3)旧版护照有效期满;(4)护照损坏或出现质量问题;(5)护照被涂改并被处罚,处罚终结3个月后申请换发;(6)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情况。

(三)补发护照

遗失护照大致有三种情况:在出境前遗失、在境外遗失、在国外定居短期回国时遗失。根据情况不同须履行下列手续,并在申请被受理后拍摄护照专用照方可补发护照:

1.国内居民在出境前遗失护照的补发手续

(1)遗失地公安机关开具报失证明;

(2)在出入境管理处备案;

(3)凭备案证明到当地公安报登报声明遗失护照作废;

(4)提交报失证明、登报声明、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相应复印件,申请补发;

(5)出入境管理处经核实无误,于备案3个月后受理补发护照的申请。

2.国内居民在境外遗失护照回国后的补发手续

(1)提交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相应复印件,申请补发;

(3)出入境管理处与护照丢失地的我驻外使领馆核实后补发。

3.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遗失护照的补发手续

(1)就近的公安机关开具报失证明;

(2)在出入境管理处备案;

(3)凭备案证明到当地公安报登报声明遗失护照作废;

(4)提交登报声明及在国外定居、学习、工作的有效证明,申请补发,5个工作日后即可领取。

(四)护照加注

持照人因资料登记页内容发生变更要求加注,须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交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加注中文姓名须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加注外文姓名须提交注有该姓名的相应材料复印件。

2.出生日期: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及出生证。

3.注减少携行人:持照人出具要求减少携行人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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