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是一个向旅游者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旅游产品不可能生产后储存起来,等旅游者到达后再享用。旅游产品的生产与旅游者的消费是同步的,二者是在同一个时空背景的条件下进行的。旅游服务只有当旅游者到达旅游目的地之后才实际进行。为了保证旅游者消费的需要,任何一个旅游目的地都必须具备完整的旅游服务体系,包括各种旅游企业,各级旅游机构、组织和相关部门与企事业单位。其中,导游服务不仅是这个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起着联接与贯通的作用。
(一)导游服务需要相关服务的支撑
旅游者消费的对象构成非常复杂,在旅游目的地的消费是旅游消费的主体,包括餐饮、住宿、交通、游览、购物、娱乐、邮电通信等方面,导游服务主要是帮助旅游者进行这些方面的消费,实现他们在旅游过程中寻求愉悦的目的。这些服务是由旅游目的地相关的服务性企业提供的。导游服务是将旅游一线的各相关企业串联起来,构成的一个相对完整的旅游服务体系。如果导游服务没有这些相关服务的支撑,难以满足旅游者多方面的旅游消费需求。
(二)导游服务独立性的特点决定需要有后方的支持
导游服务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导游服务是导游员受旅行社委派后独自带领旅游者参观游览的服务活动。导游服务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导游员是在旅行社之外进行的“单兵作战”;导游员独立地开展工作,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面临着旅游者多种多样和经常变化的需要,导游员的负荷十分沉重,需要后方的鼎力支持和配合。导游员带领旅游者游览工作流动性大,可能上午在一个城市,下午又飞到另一个地方。许多与旅游者旅游相关的信息无法直达导游员,必须经过一定的传输渠道。最后,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导游员还可能遇到各种类型的突发问题或旅游故障,需要多部门的协作处理。(www.daowen.com)
(三)社会分工决定导游服务存在自身的服务体系
在当代,任何工作都是社会分工的一部分,社会化大生产不同于以往的手工作坊,任何产品的生产都是在分工协作基础上完成的。服务产品的生产也不例外。旅游产品的生产是旅行社将有关部门或企业生产的单项产品和各种服务进行的组合,用来满足旅游者在旅游地的一切消费需求。旅游产品的特点之一是当旅游者到旅游目的地消费时才进入实际的生产过程,即旅游者参与到旅游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导游员在帮助旅游者进行消费时也直接参与了生产过程,是整个旅游产品生产过程的一部分。旅游产品的生产需要自身的生产(服务)体系。
导游服务体系对于导游服务的有效提供起着积极的作用,它有利于导游员树立旅游产品生产的整体意识。导游员需要正确有效地引导旅游者扮演好他们的角色,鼓励并支持他们进行旅游体验,确保他们在旅游过程中获得愉悦的审美感受,使旅游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过程和谐地进行。同时有利于导游员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企业的协作观念。没有这些单位的协作,旅游产品的生产无法进行。导游员要把服务工作做好,使旅游者乘兴而来、满意而归,除了自身努力之外,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这些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的服务。因此,导游员应加强与它们之间的协作和信息沟通,做好相互配合和相互衔接的工作。最后,有利于强化导游员与旅行社的关系。导游员是旅行社派出的代表,开展工作需要得到旅行社的指导、支持和鼎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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