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到荀子的名学,不可不先看各家名学的大概。先秦各家的名学,略可分为两派:一派是对于名学的破坏,一派是对于名学的建设。现在且先讲破坏的一派,第一个便是老子的无名主义。他说: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敢臣。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老子《道德经》上第十五页。)
因为他承认名是知识的利器,他要使民无知无欲,所以他要主张无名。其次就是杨朱。杨朱的学说仅在《孟子》和《列子》里面讲到一点。《列子·扬朱》篇说:
实无名,名无实。名者,伪而已矣。(《列子》卷下第八页。通行本。)
他以为名是人为的空名,实际上与实物没有相干。比如孔子说的“觚不觚”,实际已经不成为觚了,名却依然叫着觚。所以人生在世,何苦守名来累实呢?他这个说法,与荀子所说的:
名无因实,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实名。(《荀子集解》卷十六,第四页。)
似乎很有关系。再其次便是庄子。庄子的名学,是对于辩的破坏,不仅是和老子、杨朱一般人专主张无名就算了。固然他也尝说“圣人无名”,又说“名者,实之宾也”,(《庄子集释》卷一,第八页。)但是他的名学的重要部分,是他主张世界上没有真的是非同异的差别。看他说:
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同,第二十二页。)
可见是非彼此的争论,永久没有一定,我们还是超于是非彼此之外,不要加以差别的好。所以他说:
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同,卷三,第六页。)
这都是破坏一派。他们对于荀子的名学,直接的关系,虽然不多。但是惠施的名学,就受庄子影响很大。而荀子与惠施一般人的关系,非常密切,中间也不能说无关系。现在且讲建设的一派,第一个就是孔子的正名主义。《论语·子路》篇说: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十三经注疏·论语》卷十三,第一—二页。)
这与《荀子·正名》篇“所为有名”一条所说:
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互纽,贵贱不明,同异不别,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荀子集解》卷十六,第二页。)
大旨相同。荀子所谓明贵贱,正是孔子所倡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正名主义这个关系,胡适早说过了。(《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第九十六页。)其次便是墨子的三表法。《非命上》说:
言必立仪。言而无仪,譬犹运钧之上而言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帝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墨子间诂》卷九,第一—二页。)
这是墨子的辨证法。比孔子专讲要正名,没有谈方法的也明明进了一步。墨子所谓“言必立仪”与荀子所说的:
凡议必将立隆正,然后可也。无隆正则是非不分,而辨讼不决,故所闻曰“天下之大隆,是非之封界,分职名象之所起,王制是也。”故凡言议期命,以圣王为师。(《荀子集解》卷十二,第九页。)
精神很相近,虽然荀子在这里似乎仅仅用了他的第一表。其实荀子所谓圣王,是:
圣也者,尽伦者也;王也者,尽制者也;两尽者,足以为天下极矣。(同,卷十五,第九八页。)
其含义比较墨子的古者帝王之事为大。看《正名》篇说:
后王之成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散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同,卷十六,第一页。)
则已经包含有第二、第三表在内。并且荀子尤其注意第二表的“原察百姓耳目之实。”比如他正名的三种方法:
一、见侮不辱,圣人不爱己,杀盗非杀人也。此惑于用名以乱名者也。验之以所为,有名而观其孰行,则能禁之矣。
二、山渊平,情欲寡,刍豢不加甘,大钟不加荣。此惑于用实以乱名者也。验之所缘以同异,而观其孰调,则能禁之矣。(www.daowen.com)
三、非而谒,楹有牛,马非马也。此惑于用名以乱实者也。验之名约,以其所受、其所辞,则能禁之矣。(同,第四—五页。)
第一种与孔子有关,前面已经讲到,就是名不正则事不成。也与墨子的第三表,“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相同。第二种“所缘以同异”,是缘天官。据他自己说,是:
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期也。形体色理以目异,调竽奇声以耳异,……心有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然后可也。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微子而无说,则人莫不谓之不知,此所缘以同异也。(同,第三页。)
那么完全是本于百姓耳目之实,是利用一种普通心理,与墨子第二表相合。第三种“验之名约”,就是他自己说的。
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同,第四页。)
全是利用一种普通习惯,比如大家说是便承认是是,说非便承认是非,这也是墨子的第二表。荀子名学与墨子的关系,在这里大致可以明白了。以下再讲别墨。胡适将惠施、公孙龙一般辩者之徒,都归在别墨一类,就学术上的眼光来看,大致是可以成立。惠施在名学上,是立于破坏与建设的中间。看庄子《天下》篇说:
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历物之意曰: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天与地卑,(比也)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南方无穷而有穷。今日适越而昔来。连环可解也。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惠施以此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卵有毛。鸡三足。(《孔丛子》又有臧三耳)郢有天下。犬可以为羊。马有卵。丁子有尾。火不热。山出口。轮不蹍地。目不见。指不至,至不绝。龟长于蛇。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凿不围枘。飞鸟之影,未尝动也。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狗非犬。(《列子》有白马非马)黄马骊牛三。(《公孙龙子》有坚白石二)白狗黑。孤驹(《列子》作孤犊)未尝有母。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绝。辩者以此与惠施相应,终身无穷。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辩者之囿也。(《庄子集释》卷十,第二十三—二十六页。)
惠施所说的十条,胡适以为前九条是九种辩证,后一条是断案。(《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第二百二十九页。)可见他的目的,是在说明天地万物为一体,他的精神是从庄子出来,近于一种破坏的建设。但是因此而引起一班辩者的科学的名学,比如“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绝”之类,这中间的关系,也就不小。公孙龙等和《天下》篇所谓别墨,都已是属于科学的名学。《天下》篇的作者却要大骂他们的不然,犹如荀子也要骂他们是“惑于用名以乱名”“惑于用实以乱名”和“惑于用名以乱实”一样,由于所取的态度,是根本不同。荀子的名学,全是因为这般人的关系,生出来的反响。所以他说:
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荀子集解》卷十六,第二页。)
不过荀子的名学实际上受这般人的利益,也就不小。现在且就《墨辩》来说荀子正名的第一步“所为有名”一条,所谓“上以明贵贱,下以别同异,”便与《墨子·小取》篇的:
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墨子间诂》卷十一,第九页。)
很有关系。这也是前人说了的。再看他的第二步“所缘以同异”一条说:
心有征知。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然后可也。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无说,则人莫不谓之不知。(同前)
这是荀子的知识论。荀子分知为两种:
一、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天官(包含天官与物接触发生的感觉)。
二、知有所合谓之知。……心知(《荀子集解》卷十六第一页)。
与《墨经》分:(一)知,材也。(二)知,接也。(三)智,明也。(《墨子间诂》卷十,第一—二页。)分知觉为三个分子,略有不同。但是荀子所谓天官之当簿其类,当簿两个字便是接字的注解。这两者之间,我认为很有关系。不过荀子的心理学,只得心性两部,他认为天官与物相接,也是本能的作用罢了。第三步是“制名之枢要”,中间讲有名的分类一段,现在引之如下:
同则同之,异则异之。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单与兼无所相避,则共,虽共不为害矣。知异实者之异名也,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不可乱也;犹使异实者莫不同名也。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徧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又)共,至于无共然后止。有时而欲偏举之,故谓之鸟兽。鸟兽也者,大别名也。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止。(《荀子集解》卷十,第三—四页。)
他分名为共、别两类,其别就是同异,这是由惠施一般人的大同异而来,无共就是毕异,无别就是毕同。虽然他与《墨经》说的(一)达、(二)类、(三)私,分名为三种的,也略有不同,道理却是一贯。
《经上》:名:达、类、私。说曰:名:物、达也、有实必待文名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墨子间诂》卷十,第二十七页。)
总之,这都可以见得他受别墨影响的地方。不过荀子与别墨中间,自有一个最大的差别。就是荀子的名学,建筑在应用主义上,专门以普通的心理和习俗为标准,而别墨却是一种纯粹科学的态度,他们要纠正普通心理和习俗见解的错误。现引《小取》篇一段如下:
获事其亲,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船,木也;乘船,非乘木也。盗,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奚以明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非欲无人也。世相与共是之。若若是,则虽盗,人也;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杀盗,非杀人也。无难矣。此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知非也,墨者有此而蜚之,无也故焉,所谓内胶外闭,与心毋空乎?内胶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同,卷十一,第十一—十二页。)
可见墨家是用以类取以类予的归纳法,来证明俗见的谬误。这一节就是说这个道理本来是的,世俗却不以为然。这正是他们心里胶闭不解之弊。这一点是他们与荀子完全不同的地方,也就是遭荀子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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