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尾奢(āvesa)源于印度梵文,意指附身(possession/spirit possession),于汉译佛典又作阿尾舍、阿尾捨、阿毗舍等。最早在唐朝由善无畏、金刚智、不空等来自印度、中亚的密宗僧侣传入。简单来说,阿尾奢法就是一套法术程序,以孩童为灵媒,用于问事、医病,是其特色。传入后大半时间都流传于宫廷,直到唐末武宗毁佛后,逐渐转向民间发展,与道士、民间的法术仪式结合,成为民间普传的法术。根据《夷坚志》的记载,这套法术似乎与秽迹金刚法、道教法派或民间宗教的仪式结合,广传中国大陆东南沿海一带,秽迹金刚法在闽地流传最多。[1]
西方研究者中以司马虚(Michel Strickmann)最早关注这套法术,相关构思集结于其研究遗集《中国法术药》(Chinese Magical Medicines,2002)。司马虚注意到中国以孩童为灵媒的现象,推测应是受到周一良1945年《中国密宗》著作之启发,结合他本身丰富的亚洲宗教知识而得。这也促成他后期的研究目标,开始从道教转向佛教、民间宗教。继承其研究焦点的是爱德华·L.戴维斯(Edward L.Davis),著有《宋朝社会与超自然》(Society and Supernatural in Song China,2001)。此书以《夷坚志》为史料来源,研究宋朝社会呈现的中国宗教。最新的研究则为弗雷德里克·M.史密斯(Frederick M.Smith)的《自我附身》(The Self Possessed,2006),从印度教和南亚宗教的立场提出相关回应;第十一章是回应司马虚和戴维斯研究的专章。[2]
有别于西方对附身的理解,司马虚认为阿尾奢并不是一种被动或病态的现象,从僧侣或仪式专家的立场,它是一种由仪式专家主动发起或主导的附身现象(voluntary spirit possession)。它是借由实施某种仪式程序,如念咒、结手印,导致神祇或鬼魂附身于灵媒;或是使某种事物成为媒介,借由这些媒介,达成驱邪或宗教医疗的目的。[3]类似的概念和实践方法,首载于宝思惟七世纪末译作的《不空罥索陀罗尼自在王咒经》。它的仪式程序,描述有为了能够向神祇“问事”,施加咒术于童子的相关步骤。[4]唐玄宗后,金刚智、不空等著译经典载有相关内容。司马虚指出,与阿尾奢之相关概念尚有“遍注”[5]、“钵私那”(po-ssu-na)、“私那”等相关词汇。
戴维斯认为阿尾奢(aweishe)是一种持咒以召呼各种佛教神祇(Buddhist deities)凭附于人或物的法术。它可召唤这些神灵至发光或反光物,如水、镜子、珠宝或珍珠等,或是神祇塑画像、男童等。法术程序中规定有孩童的数目和年纪,以及实行法术前后对孩童应行的程序。据说一旦降神后,孩童即能言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之事,亦能助人向诸神问事。宋朝时期此法转变为道教考召之法,佛教则转为三坛法,同时此法不再保留于宫廷中,而是流传于村落和诸州郡。[6](www.daowen.com)
史密斯认为,司马虚和戴维斯的研究有助于探讨亚洲地区普遍的附身现象,且暗示它们彼此之间可能确有关联。限于印度方面的史料限制,无法论证相关仪式究竟出于何地,史密斯认为源于印度的可能性较高。史密斯研究并非从阿尾奢一词入手,而是根据其检视印度相关文献,找出与中国的阿尾奢有关的两个关键词汇,它们分别是svasthāvesa和prasenā,前者的判断依据是它和孩童的附身有关,后者则是相关文献显现的结果。svasthāves是灵媒将神灵引致入一反光物或童男童女的身上,然后问过去、未来、现在事;svasthā意为健康的状态[7]。prasenā指的是某一神祇,只存在于藏密和唐密经典中,不见于āyrvedic,梵文词义难考。史密斯认为该词可能源于Middle Indo-Aryan,是梵文prasna(意指“问”)的古印度方言(Prakrit),其发音转回头影响梵文而有。该词亦可考证于耆那教典籍中,为pasina,它是将神祇召唤至镜中等。prasenā后来发展为prasenā-prasna,意指经由媒介——prasenā以解决问题的技艺,也包括召呼神祇入梦以决吉凶事等。[8]上述现象在印度吠陀传统中并未被认可,对照可说明以孩童作为灵媒,受到当时中国地方认同且合理化,并给予深度的描述。[9]
上述相关研究大致以司马虚的判断为基础,认为阿尾奢于唐朝是以附身的概念被理解,其中戴维斯的定义较为精细。然而,相关研究是以印度为基础来理解唐朝密宗传承的,却忽略了唐密传入中国是基于何种基础,以及在意识形态、宗教实践上,中国的理解基础是什么。或许经由这些相关探讨,方能对于宋代密教和道教、民间宗教间,这些法术、仪式实践的技术进行交流,得到更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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