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少数民族教育”的说法在政策法规和学术概念上尚不多见。抗战之前,一般系采用“蒙藏教育”的称谓。抗战爆发之后,又代之以“边疆教育”或“边地教育”。依据1941年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的《边地青年教育及人事行政实施纲领》,“各地语言文化具有特殊性质者,一律施以边地教育”[1]。照此标准,所谓“边地”其实指的就是各少数民族聚居区域。而“边地教育”或“边疆教育”则是当今意义上的少数民族教育。具体到抗战时期的大后方,包括新疆、青海、西康、西藏全部及四川、贵州、云南、广西、宁夏、甘肃之一部,在版图上占据了整个大后方的过半地域。这片广袤的区域在抗战之前大多由大大小小的地方军阀、土司或宗教领袖所割据,南京政府对其往往鞭长莫及。战前在少数民族教育方面也一直没有制定专门的政策和方针,虽然1929年国民党三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蒙藏之决议案》,对少数民族学校的设立稍有提及,1931年公布的《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中也附列有《蒙藏教育》,但从“蒙藏教育”的这个提法,就可以看出当时的“少数民族教育”还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仅以“蒙藏”来指代“少数民族”也远不全面。国民政府西迁重庆后,逐渐加强了对西部事权的统一管理,诸如成立西南经济建设委员会、边疆建设协进会,单独划设西康省等,也为大后方边疆的统一建设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这些战前本受忽视的边疆地域的战略地位陡然提升,被称作“没有边疆,我们简直将无以立国,无以为生”。“在国防意义上,边疆是我们的屏障,屏障不保,祸及腹心……至于在文化上,边疆又是各族各教文化交汇之地,那里有无数文化宝藏待我们开发,有无数新文化的根苗待我们培养。我们现在应该有一个‘到边疆去’的广大运动,就学的青年应研究边疆语文和文化,学习建设边疆的技能”。[2]当地文化教育的发展由此也得到了特别的重视和强调,193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上通过的《推进边疆教育方案》,成为国民政府在此方面制定的第一个系统的法令性文件。抗战期间,大后方民族教育获得了明显的进步,不仅正规的学校教育渐趋完善,也在一定程度提高了当地整体的文化素质和国家意识,在保存各民族多元特色的基础上,促成了相互之间的一体融合。(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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