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现代大学诞生以来,19世纪初,德国洪堡创立柏林大学,大学始有科研功能;19世纪后半期,美国《赠地法案》,大学始有直接为社会服务的功能。则一般而言,现代大学具有三种功能: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实则三者并无严格界限,通过教学和科研亦达到间接服务社会的目的和功能,战时高校更是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九一八”事变以后,敌焰日嚣。多数国人特别是知识分子和爱国学生呼吁作战争之准备。国民政府就高等教育方面有所动作,1935年,教育部召集特种教育委员会议,讨论国难时期教育方案。商议整理了北平部分教授提呈的非常时期课程,并就有关高等教育各点,于1936年4月订立《专科以上学校特种教育纲要》。(1)精神训练,即施行军事管理,灌输青年以立国精神、政治情况、国防要项等知识;(2)体格训练,即厉行军事训练、军事看护、医药常识等;(3)特殊教学与研究,即酌量设置与国防有关之特种教学和研究科目,其教学与研究应与相应机关取得联络;(4)劳动服务,概有三类,即参加当地公益事业及各项建设工作,参加军事后方之实习,本校劳作。[66]此后,教育部又制定特种教育实施计划表,统计了各校实施特种教育情况。增设科目有:(1)理科,有毒气化学、精制炭油、国防化学、火药学;(2)工科,有兵器学、筑成学、防空学、汽车驾驶、筑路工程;(3)医科,战时救护、军事看护、绷带法、活性炭之研究;(4)农科,移民屯垦、粮食管理、荒政学;(5)文科,孙吴兵法、历史战争史料、随营图书馆、民族运动;(6)法商科,战时经济学、战时财政、战时政府、战时经济政策、战时社会工作;(7)教育科,战时教育、军事心理学、战时中小学课程研究。[67]特种教育政策的制定和特种教育的实施实为抗战之有利准备。(www.daowen.com)
抗战爆发后,为合理安置和利用战区流亡学生及志愿服务的学生,教育部于首都设立战区来京学生登记处,各省亦设立战区学生招待处,中央军校及各部队成立特别训练班,教育部还会同军政部及训练总监部于1937年9月制定《高中以上学生志愿参加战时服务办法大纲》《高中以上学校学生战时后方服务组织与训练办法大纲》,规定后方工作内容主要为宣传、警卫、纠察、交通、救护、救济、防空与消防、募集与慰劳等,对战时服务的实施情况作了较为详细的分类规定。1938年4月,军事委员会政治部成立战时工作训练团,10月成立防毒训练班,由教育部介绍或代考学生前往受训,毕业后分发服务。并陆续制定了更加细化的纲要,还对高校服务情况力行监督。[68]上述服务抗战的政策得到了各高校的普遍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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