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以来,迫于战争和经济的压力,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职业学校的招生标准和公费待遇的措施,使职业教育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入学人数大幅增长。以大后方的四川省为例,战前1936年全省有4380名职业学校学生,到抗战结束时的1945年达到12197人,增长了1.5倍。可见,国民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招生纳费制度在战时起到了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作用。
首先,国民政府在战时对大后方各级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标准进行了限定。初级职业学校和实用职业学校招收小学毕业生或从事职业具有相当程度者,修业年限前者为一年至三年,后者以所习技术科目的进程和难易程度而酌定。高级职业学校招收初级中学毕业生或具有相当程度者,其修业年限为三年,或是招收小学毕业生或具有相当程度者,修业年限五年或六年。短期职业训练班则招收初级或高级中学毕业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予以相当时期的训练。职业补习学校须接收曾受一定程度的识字教育,年龄在12岁以上的青少年入学。为了扩大专科学校的数量和规模,增强职业科的培养力度,国民政府教育部对专科学校的招生对象作出了新的补充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在专科学校内增设五年制、六年制学校,招收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学生,以技艺专科为主。除此之外,还采取指定市县定额考送新生与学校直接公开招考相结合的办法。如四川省立成都高级医事职业学校在1938年秋额定招生60名,其中30名指定成渝两市各考送6名,万县、泸县、乐山、南充、绵阳、内江等6县各考送3名,其余的30名分成都、重庆两地公开招考。[61]
其次,为了扩大职业学校的数量,教育部还通过提高职业学校学生待遇的方式,使更多的青少年愿意接受职业教育,培养抗战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规定职业学校的学生以不收学费为原则,1941年通令公立职校除一律免收学费外,还有30%的学生可以享受公费的生活补助,私立职业学校也有一定的公费名额。1944年更是将职业学校各科学生享受公费待遇的比例明晰化,规定“农工医科学生应有总数百分之八十享受公费,商科学生应有总数百分之四十享受公费”。[62]由此,各省市遵照规定,并按照地方经济状况对享受公费的学生配给生活物资费用。据记载:四川省立职业学校公费生,1946年上期每名每月发给食米2市斗3升,副食费5620元;县立职业学校公费生,1946年上期每名每月发给食米2市斗3升,副食费2100元。[63]公费制度的实施,为学生在战火纷飞、经济拮据的情况下进一步完成学业提供了保障。(www.daowen.com)
战时大后方职业教育的目的是为抗战服务。因此,如何分配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学生到所需的行业发挥作用,已成教育部必须面对和考虑的问题。国民政府教育部在《修订职业学校规程》中规定,职业学校在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及格的情况下发给毕业证书,并在建教合作政策引领下,介绍分配到各职业机关实习就业。抗战期间,大后方各省依据自身状况相继成立了与职业指导相关的组织,对毕业生的就业给予方向性指引,使就业更具针对性,稳定了就业形势。就战时职业教育发展成绩较突出的四川省来说,省立重庆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成立有职业指导推广委员会,主要负责办理毕业生的职业介绍并调查其服务状况。同时,也有由省政府或有关部门统筹分发工作或介绍就业等。如四川省立成都高级医事职业学校的毕业生,除由军医署征调服务外,其余则由学校造册送四川省卫生处分派录用。该校从1938年创办到1949年的11年间,共有各科毕业生406人,其中大约有95%在本省各县卫生院及乡村卫生所服务,4%在省外各医院服务,1%个人开业或作卫生行政工作。除此之外,中华职业教育社也在大后方的重庆、广西等地设有职业教育指导机构,通过聘请职业教育专家到校演讲的方式,普及宣传职业知识并对毕业生进行职业指导。据统计,中华职教社在重庆的职业指导机构自1938年10月成立以来,截至1944年2月,共委托介绍职业582人,委托物色人才78人,介绍得业36人。[64]中华职教社广西分社单在1939年至1941年两年期间,共帮助介绍6000余人成功就业。由此可见,在职业指导机构的引领下,职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得到解决,在抗战时期输送了大量经世致用的专业技术人才,为获得抗战的最后胜利奠定了基础,也使毕业生获得了谋生技能,解决了国民的生计问题,缓解了就业矛盾,为维持社会的稳定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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