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抗战时期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大量需求以及大后方地区职教基础相对落后的现状,国民政府教育部在对地方职业教育进行督促指导的同时,在职业教育的经费、设备、教材、师资力量及师生待遇等方面制颁相关政策措施,给予相应的物质保障和政策支持。
首先,在经费和设备方面。战前制定的《各省市中等学校设置及经费支配标准办法》就职业教育的经费分配曾有相关规定,指定职业教育的经费比例不得低于中等教育整体经费的35%。1936年7月,教育部也曾制定《教育部补助公私立优良职业学校办法》,充实职业学校的教学设备,并具体明确了各职业学校应达到的设备标准。其次,在教材方面。为统一教学标准和提高办学质量,直接指定委托相关机关和学校编写职教教材,如工业类的教材由一些办学成绩优良、经验丰富的工业职业学校分别编译修订,农业类和医护类的也是分别由农业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和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编写。此外,还在1942年5月颁布《奖励编译职业技术教材暂行办法》,设置奖金征集初级、高级及补习职业学校的各科教材,不仅调动了社会各界参编教材的积极性,而且在专家的进一步修订与补充下,教材的质量也得到了保证。最后,在师资培养方面。通过相继出台的《各省市职业学校、职业学科师资登记、检定及训练办法大纲》《津贴职业学校专科教员及导工薪给暂行办法》和《国立职业学校职业科目教职员补助办法》等政策法规,教育部对大后方职业学校教师的培养和进修作了比较细致的规定,以增设职业学科师资训练班和奖励职业学校教师进修的方式,增强职业学校的师资力量。(www.daowen.com)
国民政府在抗战爆发后确定的以“战时应作平时看”的教育指导方针,既注意到教育为抗战服务的应急需要,更考虑到教育为战后的发展建设培养人才的战略意义。而职业教育各种实施方案的颁行,基本上体现了前线抗战与后方经济建设并行的精神,使后方各省的职业教育不仅在极其困难的战争环境中得以维持,而且还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发展,为中华民族取得抗战胜利奠定了基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