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立职业教育体系的创设:抗战时期的研究

国立职业教育体系的创设:抗战时期的研究

时间:2023-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41年,教育部再度要求各国立中学增设或扩充职业科。抗战胜利后,教育部又按照各国立职业学校的历史、需要及各地实况,令其复员或改交省市办理,或保留校名另予调整。

国立职业教育体系的创设:抗战时期的研究

职业学校作为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上是以地方举办为原则,但是由于职业科目种类繁多,加上地方财力有限,使得教学实习设备的添置十分困难,而且教学方法正处在尝试探索阶段,有赖实验指导示范。另外,就整个国家建设而言,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已刻不容缓,而地方又未意识到其重要性,因此国民政府为进一步示范的需要,抗战以前曾相继筹设过国立北平第一助产学校、国立中央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国立中央高级助产职业学校、国立中央工业职业学校这四所国立职业学校,但其专业范围多集中于护理方面,且数量很少,没有形成体系。抗战期间出于职业教育亟待发展,而大后方诸省职业教育基础相对薄弱的情形,除将三所战前原有的国立职校西迁四川外,一批新设的国立职业学校及国立边疆职业学校相继应运而生。此外,教育部于1938年12月颁发《国立中学增设职业科办法》,要求各国立中学均应设置“以不需多量及特殊设备而切合于地方或抗战建国之需要”的职业科。1941年,教育部再度要求各国立中学增设或扩充职业科。[5]另一方面,又指定若干大学及专科学校分别附设职业学校及职业科,在1941年12月颁发《大学各学院、独立学院及专科学校附设中小学或职业学校暂行办法大纲》,规定公私立大学农工医商学院或各独立学院,经教育部核定后,设立职业学校;专科学校也要依据有关规定,附设高职部。如国立同济大学附设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国立复旦大学附设高级职业学校、国立贵州大学附设工业职业学校、国立江苏医学院附设高级护士职业学校等,遂使国立职业教育系统得以初成规模。抗战胜利后,教育部又按照各国立职业学校的历史、需要及各地实况,令其复员或改交省市办理,或保留校名另予调整。现将抗战期间新设或内迁于大后方的国立职业学校设置情况简列如下。

表3-1 抗战时期大后方国立职业学校设置简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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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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