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提升国民教育质量:抗战大后方教育研究成果

提升国民教育质量:抗战大后方教育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确保国民教育政策完成预期的目标,除了在数量方面的硬性规定与推行,国民政府及教育部还不断地颁布新的政策法规,在办学质量与途径方面予以指导,确保国民教育质量的提升,此过程囊括了经费管理、辅导研究、师资培训等方面。为切实提高西部地区初等教育师资的水平和质量,国民政府教育部切合西部初等教育的实际情况在战时采用了诸如办理辅导刊物、开展通讯研究、开办进修班和函授学校等积极措施,对在职教师施以培训。

提升国民教育质量:抗战大后方教育研究成果

为了确保国民教育政策完成预期的目标,除了在数量方面的硬性规定与推行,国民政府教育部还不断地颁布新的政策法规,在办学质量与途径方面予以指导,确保国民教育质量的提升,此过程囊括了经费管理、辅导研究、师资培训等方面。

在经费方面,国民政府通过分发“国民教育中央补助”、设立地方国民教育“特种基金”的方式加以保证。从战前的1935年开始,国民政府在对地方义务教育的补助上就已经形成一套定规,即每年从国库和庚款中特别拨出一定数额充作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费,分配至各省市使用。1940年实施国民教育后,此项补助费在名称上也相应改为国民教育中央补助费,更重要的是在内部分配上明显向西部地区倾斜。[3]国民教育中央补助费从1940年起开始实施,历年都有增加。自1940年的1000000元,增至1945年的45377300元。[4]因为初等教育基本属于地方自办,“新县制”实行后,地方政府的财权相对战前有所扩大,占用初等教育经费的现象也随之产生,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教育部单方面对此无法解决,转而商请国民党中执委出面协调,最终由国民政府行政院和国防最高委员会联合发布《制止地方政府挪用教款案》,将初教经费划为“特种基金”,列入预算,不得挪用,保证了地方初教事业的稳定发展。[5]

在辅导方面,国民政府组织各级国民教育研究会来加强对国民教育的管理和监督。1941年12月15日,教育部颁发《各省市国民教育辅导研究办法大纲》,要求为督导国民教育的研究与改进,各省、市、县、师范学校和区、乡、镇均应组织国民教育研究会,研究学校行政、课程、教学、训练、政教联系等问题。[6]至1943年度,已成立各级国民教育研究会4460所,登记会员36059人[7]。1943年8月31日,教育部公布《办理国民教育通讯研究办法》,规定有关国民教育行政组织、课程、教材、教法、教育理论等方面的研究报告或问题解答,可用书面形式报送教育部国民教育辅导研究委员会审核,对确有心得或有特殊贡献的作品,将分别赠予图书或奖金。[8](www.daowen.com)

在师资方面,国民政府也采取了诸如培训小学教师、提高其物质待遇及社会地位等措施。

“新县制”推行前后,为配合“管、教、养、卫合一”体制的建立,在国民政府官方的宣传口号中,小学教师的地位被提升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为切实提高西部地区初等教育师资的水平和质量,国民政府教育部切合西部初等教育的实际情况在战时采用了诸如办理辅导刊物、开展通讯研究、开办进修班和函授学校等积极措施,对在职教师施以培训。另外,《小学教员待遇规程》《小学教员薪给支配及实施办法》《小学教员子女入学免费办法》《小学教员年功加俸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法规相继出台,小学教师的物质待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观,成绩优良者还可以升格到初级中学任教。虽然这些计划不见得能够完全落实,但至少表明国民政府对初等教育和小学教师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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