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第一章已谈及,中国不是宗教占统治地位的国家,文化呈“此岸”性,崇仰创造万物的大自然,又重视人的心灵体验——人对大千世界的感悟。可见中国人心目中的“天”,并非“彼岸”的天堂。中国文化重视人间的事情、人间的亲情、人与人的关系,是典型的“乐感文化”“此岸文化”,它不着意于用艺术颂扬上帝的善与揭示、忏悔人类的恶,它在艺术中寄托的是宣泄痛苦、吸吮欢乐的现世目的。《毛诗·大序》有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调动周身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宣泄才可能尽兴。这便是中国普通老百姓维持乐观生活态度的一种方式——在载歌载舞的热烈气氛中,苦涩的心灵得到了欢乐的补偿。
作为一个没有国教的典型的宗法社会农业国,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点是此岸性。区别于那些宗教社会的彼岸性文化,此岸性文化的侧重点是人的存在(地域性人文)。具体到音乐文化来说,近现代半殖民地化之前,宗教音乐不成气候,专业纯音乐更是没有,连文人音乐都处于民间状态,即把音乐置于必备修养——琴棋书画之首。中国几千年来音乐文化的主流就是民间音乐。
如果仅从唱词音声的角度来谈中国此岸文化的特点,我觉得最突出表现在两点:
(一)唱词音声的地域化(乡音化)
中国民间音乐唱词的地域性特点——乡音化,本书已经在前面各章中谈得很多了。中国有着深厚的声乐传统,严格地说,应该是以声乐为统领的综合艺术品种,戏曲剧种300多个、说唱曲种300多个、无数的民歌、歌舞都在使用不同的方言(包括各民族语言、各民族方言)。这些声乐品种中的地域性唱词音声,是以艺术化的乡音存在于每个地域的。中国的广大民众,尤其是广大农民,对自己家乡的声乐品种,对剧目、曲目的故事,早已熟稔于心,却仍一遍遍挤在露天戏台子前如醉如痴。究竟是什么拴住了他们的心?是艺术化的乡音。在他们倾听或哼唱自己家乡的戏曲剧种、说唱曲种、山歌小调等地域性声乐品种时,乡音是他们作为欣赏者的审美基础(包括特定的审美习惯与特定的审美经验),而那些地域性声乐品种,对他们来说,则是经过艺术升华的乡音。
中国音乐文化的此岸性特点,主要就体现在地域性声乐品种的地域性唱词上。换言之,地域性多元唱词音声——“乡音”“乡韵”,正是体现此岸性文化的重要音乐符号。(www.daowen.com)
(二)唱词音声的自然音响化
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地域性声乐品种更是此岸性得彻底,用当地语言演唱的歌曲几乎在生活中无处不在。素有“歌乡”之称的贵州黎平,有一种远近闻名的侗族大歌——蝉歌,它的特点是在歌曲中不断用嘴巴模仿蝉鸣,与其他歌词交错出现。有现场采风者笔下有过“歌声宛如百鸟叠鸣,蝉虫合唱,山水林海松涛齐奏……”[1]的感慨。
黎平侗乡有着什么样的自然风光呢?“……山区丛林密布,杉林、茶林郁郁葱葱。河谷间,溪涧潆洄,梯田重叠,层层而上。平川大坝,田连阡陌……村落依山傍水,寨边千筱箐竹,或参天古树……”[2]如此的大自然风光中,蝉歌的出现难道不是地孕天成吗。
在中国许多地域声乐品种中,这种模仿自然音声的方式大量出现在衬词中。也应是此岸文化的体现。
乡韵化、自然化是中国原生唱词具有此岸文化特性的明显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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