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为祖国语言资源的丰富性自豪的同时,也应该意识到“丰富”后面蕴藏的“复杂”。
(一)记音手段背景——文字类型简况[6]
说到记音手段,首先得交代一下各族文字情况。中国各族使用过的文字大体有表形的(如东巴文、苏尔文、水书等等);表意的(如汉字、方块壮字、契丹大字、西夏文等);表音的(包括音节文字和拼音文字)。与记音手段最密切的当然是表音文字。我国的音节文字有规范彝文、女字、哥巴文等;拼音文字有藏文、蒙古文、维吾尔文、朝鲜文、傣文、壮文、苗文、布依文、侗文、哈尼文、黎文、瑶文等。我国无论哪种类型的文字,最后的记音手段全部走向拉丁化。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二)我国各族记音拉丁化的历程
由于种种原因,全球许多地域的语言记音都有拉丁化的历程。我们国家各民族也不例外。
1.舶来的影响
1605年,意大利传教士利马窦开始在中国推广用拉丁字母标示中国字的尝试。19世纪末,传教士翰森为景颇人创立了一种拉丁化的文字,但景颇族原有的松紧喉音、喉塞音、字的声调都表现不出来。1912~1914年间,缅甸克伦族教士塞耶巴多为傈僳族创建了一种大写拉丁字母傈僳文。1912年,英国传教士永文森父子为佤族设计了一种拉丁化的“撒拉文”。后两种拉丁化文字在记音上都显出了一定的优势,但都不够完备。
2.创字需求与拉丁化趋势的契合(www.daowen.com)
截至1949年,我国56个民族中有42个民族没有表达自己民族语言的文字。而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于是,1957年,在汉语拼音刚刚创建的背景下,国务院修改通过了《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该原则主要精神是:
(1)拉丁字母为基础创字(因为刚创的汉语拼音是拉丁化的)。
(2)尽量寻找与汉语拼音相当的字母。
(3)如果26个字母不够,可适当增加附加成分(所以有些少数民族的音位比汉语多)。
(4)声调标记借用辅音字母。如:彝语的“ot”(“下面”之意)用国际音标记应是[o55],即“t”在此并不发音,此字标示的是高平调。而“op”(“鹅”之意),应是[o21],“p”在此也不发音,此字则标示为次低-低降调。
(5)各民族的文字,特别是语言关系密切的文字,在字母形式和拼写规则上应尽量取得一致。
在上述5项原则的指导下,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创造了若干拉丁字母新文字(包括已有文字的民族),如壮文、湘西苗文、黔东苗文、川黔滇苗文、滇东北苗文、布依文、哈尼文、傈僳文、佤文、拉祜文、纳西文、载瓦文、黎文、侗文、白文、新维吾尔文、新哈萨克文。另有一些民族如彝族、瑶族、达斡尔族、土族、土家族、独龙族、怒族、阿昌族等也已经制订了方案,正在融入文字拉丁化的潮流。一些原来就有成熟文字系统的民族,后来逐渐停用新文字,而只把拉丁化文字作为一种注音手段了,如维吾尔族与哈萨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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