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文志》云:“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按《说文》“示”部云:“礼,履也;从示,豐声;古文作。”柱按古文盖象人祭于神前之形。礼之起原,盖起于祭祀矣。墨家出于清庙之守,则墨家之原于礼可知。又《说文》“示”下云:“天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三,日月星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礼起于示,故字从示。墨子尊天明鬼,则墨学与礼之关系,岂不明甚。《艺文志》云:“帝王质文,世有损益;至周曲为之防,事为之制。”则周礼之繁于夏殷可知。孔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而《淮南子》则言“墨子背周道,用夏政”。此墨子之礼学,所由与儒者异也。礼固起于祭祀,而其极则一切人事制度均括焉。千端万绪,不可悉论,聊举一二,以见梗概云尔。
《七患篇》:“五谷尽收,则五味尽御于主;不尽收,则不尽御。一谷不收谓之馑,二谷不收谓之旱,俞云疑“旱”乃“罕”字之误。三谷不收谓之凶,四谷不收谓之馈,邵晋涵云:“馈”与“匮”通。五谷不收谓之饥。岁馑则仕者大夫以下,王闿运说“下”当作“上”,是也。皆损禄五分之一,旱则损五分之二,凶则损五分之三,馈则损五分之四,饥则尽无禄,禀食而已矣。故凶饥存乎国,人君彻鼎食五分之五,孙云:疑当五分之三。大夫彻县,士不入学,君朝之衣不革制,诸侯之客、四邻之使雍食而不盛,彻骖,涂不芸,马不食粟,婢妾不衣帛;此告不足之至也。”
此饥荒之礼也。
《节葬篇》:“故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死者既已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www.daowen.com)
此墨子所述古丧葬之礼也。《节葬篇》与《非儒篇》,关系于儒墨两家丧礼者甚众,兹从略焉。
《明鬼篇》:“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必择木之修茂者,立以为菆位;必择国之父兄慈孝贞良者,立以为祝宗;必择六畜之胜肥倅毛,以为牺牲;珪璧琮璜,称财为度;必择五谷之芳黄,以为酒醴粢盛,故酒醴粢盛与岁上下也。故圣王治天下也,故必先鬼神而后人者此也。故曰:官府选效必先祭器,祭服毕藏于府,祝宗有司毕立于庙,不与昔聚群。”
此墨子所述之祭礼也。由此观之,则墨学之出于礼也明甚。然惟其主于节俭,持之太过,遂致失礼之中。故《艺文志》云:“蔽者为之,见俭之利,因以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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