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课程类型及其分类:学科课程、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课程类型及其分类:学科课程、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时间:2023-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课程类型是指课程的组织方式。在世界教育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课程分类主要有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等。学科课程是最古老、使用范围最广泛的课程类型,我国古代的“六艺”和古希腊的“七艺”都是学科课程。必修课程指国家、地方或学校规定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主导价值是照顾学生共性,根本特征是强制性。选修课程是指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学术取向和职业需要而自由选择的课程,主导价值是照顾学生的个性。

课程类型及其分类:学科课程、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课程类型是指课程的组织方式。根据不同的课程理论,课程的组织方式各有不同。在世界教育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课程分类主要有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等。

(一)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

从课程内容的固有属性来划分,课程可分为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

1.学科课程

学科课程是指从各学科领域中按照知识的社会价值精选出的部分内容,再按照知识的逻辑结构由易到难组成学科。在教育史上,绝大部分教育家主张学校教育以学科为本。它的主导价值是传承人类千百年积累下来的知识经验。

(1)学科课程的主要优点。

①按照学科组织起来的课程,有利于教师发挥主导作用,使学生获得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

②通过学习按逻辑组织起来的课程,能最大限度地发展学生的智力。

③以传授知识为基础,易于组织教学,也易于进行教学评价,便于提高教学质量。

(2)学科课程的不足之处。

①由于注重逻辑系统,因此,在开展教学时容易重记忆、轻理解。

②在教学方法上,容易偏重知识的传授,忽视学生兴趣和能力的培养。

③学科分隔不利于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和社会实践

学科课程理论的代表人物是赫尔巴特和斯宾塞。学科课程是最古老、使用范围最广泛的课程类型,我国古代的“六艺”和古希腊的“七艺”都是学科课程。

2.活动课程

活动课程亦称经验课程、生活课程或儿童中心课程,是指围绕学生的需要和兴趣,以活动为组织方式的课程形态,即以学生的主体性活动的经验为中心组织的课程。它让学生获得对客观世界的直接经验和真切体验。活动课程理论的代表人物是杜威

(1)活动课程的主要优点。

①有利于满足学生的兴趣、需要,关注学生的学习心理过程。

②有利于加强教育与社会以及学生生活的联系。

③有利于培养学生动手实践能力以及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④注重学生参与学习过程,既要动手又要动脑,让学生亲身体验现实生活,获得直接经验,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⑤人人参与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交往和组织能力创新和合作精神,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

⑥由于重视学生的兴趣、需要,重视学生的心理结构,因而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发展学生的个性。

(2)活动课程的不足之处。

①夸大了学生个人的经验。

②忽视知识本身的逻辑顺序,学生获得的知识不系统、不完整,不利于高效率地传授文化知识。

(二)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

从课程的组织方式来划分,课程可分为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

1.分科课程

分科课程是对一门学科课程进行划分,如物理这门学科可以分为电学、力学等,可以让学生获得逻辑严密、条理清晰的文化知识。

2.综合课程

综合课程就是综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科领域构成的课程,它有意识地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学科的知识观和方法论去考察和探究一个中心主题或课题。

“相关课程”“广域课程”“融合课程”“核心课程”都是综合课程的形式,其主导价值是通过知识整合来让学生获得解决问题的视野和方法。

综合课程也可分为学科本位综合课程(综合学科课程)、社会本位综合课程、儿童本位综合课程。

我国学校1~6年级主要是综合课程,7~9年级采用综合和分科并举的方式,10~12年级主要是分科课程。

(1)综合课程的优点。

①体现了文化或学科知识间相互作用、彼此关联的发展需求,有利于学生把来自学术与非学术领域的知识、技能整合起来,解决现实中的各种问题。

②综合课程能够为学习者提供许多潜在的机会,从而增强学习者的学习愿望和兴趣。

(2)综合课程的不足之处。

①综合课程往往把许多知识信息机械地拼合起来,知识琐碎,不易掌握。如果教师缺乏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就不能把这些知识成功地整合起来。

②综合课程的评估方式是跨学科的,而当前主要是分科评估方式,因此,综合课程的评估有一定的难度。

(3)综合课程的主要特点。

①综合相关学科,重建学生认知结构,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

②压缩了课时,减轻了学生负担。

③在组织教学过程中利弊参半。一方面,比较注重按学生心理发展阶段编制教学内容,联系学生生活实际来教学,容易唤起学生学习兴趣和参与意识;另一方面,综合课程知识面广,教学难度大,教师不易把握。

(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从学生学习要求的角度来划分,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必修课程指国家、地方或学校规定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主导价值是照顾学生共性,根本特征是强制性。

选修课程是指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学术取向和职业需要而自由选择的课程,主导价值是照顾学生的个性。

(四)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学校)课程

课程设计、开放、管理主体或管理层次来看,课程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学校)课程

1.国家课程

(1)定义:指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编制、审定和统一管理的课程,是一级课程。(www.daowen.com)

(2)主导价值:通过课程体现国家的教育意志,确保公民达到基本素质要求。

(3)特点:权威性、多样性、强制性。

(4)优点:确保了所有学生学习的权利,明确规定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期间应达到的标准,提高了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期间的连续性和连贯性,为公众更好地了解学校教育提供了依据。

2.地方课程

(1)定义:指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主要是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课程政策,以标准为基础,在一定的教育思想和课程观念的指导下,根据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及其对人才的特殊要求,充分利用地方课程资源而开发、设计、实施的课程,属于二级课程。

(2)主导价值:通过课程满足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3)特点:强调地方特色和地方文化的融合,目的是满足地方发展的要求,具有区域性、本土性、针对性、灵活性的特点。

(4)优点:有利于促进国家课程的有效实施,弥补国家课程的空缺,加强教育与地方的联系,调动地方参与课程改革和课程实施的积极性。

3.校本课程

(1)含义:也称学校课程,是学校在确保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有效实施的前提下,针对学生的兴趣与需要,结合学校的传统和优势以及办学理念,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的课程资源,自主开发或选用的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主导价值:通过课程展示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特色。

(3)特点:强调从学校、学生自身的实际出发,具有灵活性、多样性、自主性、动态性和个性化等特点。

(4)优点:有利于照顾学生的个体差异,满足学生多样化的需要,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能力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确保学校办学水平的提升和国家课程的有效实施。

(5)校本课程开发的理念:“学生为本”的课程理念,“决策分享”的民主理念,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是教师而不是专家,“全员参与”的合作精神,校本课程开发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6)校本课程开发的基础:善于利用现场课程资源。

(7)校本课程的价值追求:个性化。

(8)校本课程幵发的性质:国家课程的补充。

(9)校本课程开发的运作:同一目标的追求。

(10)校本课程的开发程序:建立组织、分析现状、制定目标、编制课程、实施课程、评价与修订课程。

(五)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

根据课程的任务,课程可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

1.基础型课程

基础型课程注重学生基础学力的培养,即培养学生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需的以“三基”(读、写、算)为中心的基础教育,是中小学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

2.拓展型课程

拓展型课程注重拓展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各种能力,实现迁移到其他方面的学习。

3.研究型课程

研究型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态度和能力。这类课程可以提供一定的目标、一定的结论,而获得结论的过程和方法则是由学生自己组织、自己探索、自己研究的,引导学生形成研究能力与创新精神。

(六)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从课程的表现形式或影响学生的方式(性质)来划分,课程可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1.显性课程

显性课程亦称公开课程、官方课程、正规课程,是指在学校情境中以直接、明显的方式呈现的课程。显性课程的主要特征是计划性,这是区分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的主要标志。

2.隐性课程

隐性课程亦称潜在课程、隐蔽课程、无形课程、自发课程,是学校情境中以间接、内隐的方式呈现的课程。隐性课程包括观念性隐性课程(校风、班风、教风、学风、理念、价值观等),物质性隐性课程(建筑、景观、教室的设置、校园环境等),制度性隐性课程(包括学校管理体制、学校组织机构、班级管理方式、班级运行方式、评价、制度、规则等),心理性隐性课程(师生关系、生生关系、民族文化传统、师生特有的心态、行为方式等)。

隐性课程的代表人物是杜威和克伯屈。杜威将与具体知识内容的学习相伴随的,对所学内容及学习本身养成的某种情感、态度的学习称为“附带学习(连带学习)”。

“隐性课程”一词是杰克逊在1968年出版的《班级生活》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

3.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的特点

(1)显性课程是以直接、明显的方式呈现出来的,隐性课程是以间接、内隐的方式呈现出来的。

(2)显性课程的实施伴随着隐性课程,隐性课程蕴含在显性课程中。

(3)没有显性课程也就没有隐性课程,隐性课程可以转化成显性课程。

4.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的关系

(1)隐性课程对于某一个或某几个课程主体来说总是内隐的、无意识的;而显性课程则是以直接的、明显的方式呈现的课程,它对课程的实施者和学习者来说都是有意识的。

(2)显性课程的实施总是伴随着隐性课程,而隐性课程也总是蕴藏在显性课程的实施与评价过程之中的。

(3)隐性课程可以转化为显性课程。当显性课程中存在的积极或消极,隐性课程影响并为更多的课程主体所意识而有意加以控制的时候,隐性课程便转化为显性课程。

由此可见,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不是二元对立的,而是互动互补、相互作用,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种互动互补、相互作用的关系,使某些课程由显性不断向隐性深层发展,学校课程的内容不断丰富。从对受教育者的影响程度来讲,隐性课程对学生身心发展的影响意义更加重大。隐性课程是学生思想意识形成的重要诱因,是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学生主体成长发展的重要精神食粮。可以说,不重视隐性课程的教育不是真正的教育,或者说是不全面的教育。

新课程改革一定要加强隐性课程的研究和实践,将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发挥教育作用。

(七)古德莱德的课程层次理论

在美国当代著名教育家古德莱德看来,人们在谈论课程时,往往谈的是不同意义上的课程。他认为存在着五种不同的课程。

(1)理想的课程,即由一些研究机构、学术团体专门提出的应该开设的课程。例如,有人提议在中学开设性教育的课程。

(2)正式的课程,即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也就是列入学校课程表中的课程。

(3)领悟的课程,即任课教师所理解、领会的课程。

(4)运作的课程,即在课堂上实际实施的课程。

(5)经验的课程,即学生实际体验到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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