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教育目的的发展-《新编教育学原理》成果

我国教育目的的发展-《新编教育学原理》成果

时间:2023-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古代社会持续的时间较长,朝代很多,随着朝代更替,教育目的的演化显得十分复杂。反映社会主义性质和需要的教育目的对于人才培养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起着引领和指导的作用。

我国教育目的的发展-《新编教育学原理》成果

1.古代的教育目的

以儒学精神为主体的儒家文化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逐渐形成并居于主导地位,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把儒家的文化传统看作儒家教育的传统。因此,我们要考察中国古代的教育目的,必须从历代儒家文化关于人的发展论述中去寻觅。我国古代社会持续的时间较长,朝代很多,随着朝代更替,教育目的的演化显得十分复杂。因此,我们在这里不一一考察每一时期的教育目的及其演化,只概略看看我国儒家文化从人性的共同观出发所论述的我国古代传统教育,特别是封建教育的教育目的。不管在哪个时期,儒家教育都是以人性论为基础,以促进社会的存续和发展为终极目的的。因此,我国古代各个历史时期的教育有其基本特征——“君子教育”(也是人文教育)。这要受教育者“修己、立己、成己”,以养成个人的“德性、智能、学识”并外化,即由“修己”而通向“治人”,使教育的功能伸展到国家和政治领域;由“立己”而通向“立人”,使教育的功能发挥教化的作用;由“成己”而通向“成物”,使教育的功能扩大到事业和功绩的层面。也就是说,我国传统儒家教育的目的侧重于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培养封建统治者的理想接班人,专注于人文主义的文化取向——以儒家经典培养受教育者,使其具有“内圣外王”的理想人格,即“依于仁”“立于礼”“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的精神与人格。如,《大学》中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归结到“修身”——“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修身即“内圣”。其逻辑顺序既是教育目的分类的递进之序,又认定了教育目的实现的条件。这种教育目的并非只是追求个人的完善(修身而独善其身),而是崇尚国家一体化,以天下为己任,最终实现平定天下的理想,“齐家、治国、平天下”便是这种“外王”的社会本位的体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教育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教育事业开始了历史性转变,被赋予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和要求。反映社会主义性质和需要的教育目的对于人才培养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起着引领和指导的作用。

1957年,我国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开始了以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为重点的大规模建设。根据这一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的新要求,毛泽东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在当时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对以后确定教育目的有很大影响。

1978年,我国的教育目的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称《宪法》)中被表述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任务,要求我们不但必须放手使用和努力提高现有的人才,而且必须极大地提高全党对教育工作的认识,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九十年代以至下世纪初叶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大规模地准备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各级各类合格人才。”还指出:“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人们经常把这一表述简称为“四有、两爱、两精神。”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简称《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在这里,首次把提高全民族素质纳入教育目的。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指出:“继续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指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努力使教育质量在90年代上一个新台阶。”

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简称《教育法》),其中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www.daowen.com)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人才培养的总的规定与要求。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006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强调:“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现阶段我国教育目的的精神实质

我国的教育目的虽然几经变化,但其精神实质是很明显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社会主义是我国教育性质的根本所在。教育作为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既源于社会需要,也要受社会的制约。因此,教育无不带有各个时代社会的特点和要求,无不体现一定的社会性质。现阶段,我国的教育目的是为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服务的。维护社会主义利益、为社会主义服务一直是我国教育目的的根本所在。正是我国教育目的所具有的对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规定性,才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教育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指引着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培养各方面的人才。

(2)我国的教育目的中蕴含着人才培养的素质要求。一是明确了人才应有的基本素质,即德、智、体、美等方面。德是指个人对待生活和工作,对待与社会、集体、他人和自然的关系时所应具有的价值观念、行为品质、道德追求、人格修养、人生信念等,是对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政治观及行为品质的总称。智是指人在生活、事业中,在认识自然、社会并作用于自然、社会的过程中所具有的学识、才能、智慧等。体是指人在各种活动中所应具有的身体活动机能、能量、体质和体力等。美具体指的是审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德、智、体、美这几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是人的生存和发展以及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基本素质。二是明确了使受教育者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即在注重基本素质(德、智、体、美)形成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促进其他素质的形成和发展,而不应局限在德、智、体、美四方面。这是促进人的个性丰富发展所必需的,有利于个人在物质生活领域和精神生活领域展现创造性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价值,使人的发展充满内在活力。

(3)我国的教育目的不仅包含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而且包含对整个民族素质全面提高的要求。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是我国当今社会发展赋予教育的根本宗旨,也是我国当代教育的重要使命。一方面,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综合国力、社会经济结构和人民生活有巨大影响,科学技术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关键。我们要加速科技进步并用科技进步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就要提高整个民族的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实现社会的现代化不仅是经济的巨大发展,也意味着包括思想、道德、文化、观念等在内的社会的全面进步;否则,这个社会的发展不仅是片面的,而且经济本身也将受到各种因素的严重制约,变得步履艰难。而要促进包括思想、道德、文化、观念在内的社会的全面进步,就需要整个民族素质的全面提高。因此,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是我国教育目的所蕴含的一个重要方面。

(4)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是我国教育的基本使命。一个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全面发展,需要各级各类人才与之相适应。培养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各级各类人才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教育目的所体现的基本要求。这里所说的人才不是狭义的,而是广义的。从实际来看,各级各类人才都是劳动者;就每个岗位来说,每一岗位的劳动者也都是这一岗位所需要的人才。我国教育目的所体现的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要求,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是一致的。因为从社会主义制度的延续来看,各级各类人才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发展需要来看,各级各类人才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总之,我国教育目的所要求培养的人才都是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劳动者、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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