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功能是指教育者在通过教育媒介对受教育者个体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各种影响和作用。教育的功能有三种划分方式。
(一)按教育功能作用的对象划分
按教育功能作用的对象划分,可以把教育的功能分为个体发展功能和社会发展功能。
教育的个体发展功能也称教育的本体功能,是指教育个体发展的影响和作用。这是由教育的本质属性决定的,教育的本质属性就是有目的地培养人,这是教育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质的规定性。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所以个体功能也就是它的本体功能。
教育的社会功能是指教育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是教育的派生功能。教育是通过培养人来作用于社会,影响社会的。现代教育的社会功能包括人口功能、经济功能、政治功能、文化功能、科技功能等。
(二)按教育作用的方向划分
按教育作用的方向划分,把教育的功能分为正向功能与负向功能。
教育的正向功能(积极功能)是指教育有助于社会进步和个体发展的积极影响和作用。教育的育人功能、经济功能、政治功能、文化功能等往往就是指教育的正向功能。(www.daowen.com)
教育的负向功能(消极功能)是指教育阻碍社会进步和个体发展的消极影响和作用。教育的负向功能是由于教育与政治、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教育者的价值观念与思维方式不正确、教育内部结构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的。
(三)按教育功能呈现的形式划分
按教育功能呈现的形式划分,可以把教育的功能分为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
教育的显性功能是指教育活动依照教育目的,在实际运行中所出现的与之相吻合的结果。显性功能是以直接的、明显的方式呈现出来的,其主要标志是计划性。
教育的隐性功能是指伴随显性教育功能所出现的非预期性的,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呈现出来的功能。
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的区分是相对的,一旦隐性的潜在功能被有意识地开发、利用,就可以转变成显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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