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者
凡是对受教育者在知识、技能、思想、品德等方面起到教育影响作用的人,都可称为教育者。但自学校教育产生以后,教育者主要是指学校中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人员。教育者是构成教育活动的一个基本要素。教育是教育者有目的、有意识地向受教育者传授人类生产斗争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的活动,教育者是教育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管理者,在教育活动中起主导作用。教育是一种以培养人为目的的活动,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教育者以其自身的活动来引起和促进受教育者的身心按照一定的方向去发展。离开了教育者及其有目的的活动,教育活动也就不存在了。
(二)受教育者
受教育者是指在各种教育活动中从事学习的人,既包括学校中的儿童、少年和青年,也包括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中的学生。受教育者是教育的对象,是客体,同时也是学习、发展、自我教育的主体,是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缺少这一要素,就无法构成教育活动。教育活动是使受教育者将一定的外在的教育内容和活动方式内化为自己的智慧、才能、思想、观点和品质的过程,如果没有受教育者的积极参与并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教育活动就不会获得好的效果。随着受教育者知识增长和能力的提高,其主观能动性在教育活动中将表现得更为明显,发挥的作用也更大,他们可以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主动、自觉地吸取知识以及进行品德修养。
(三)教育措施
教育措施是实现教育目的所采取的办法,它包括教育内容、教育手段等。(www.daowen.com)
1.教育内容
教育内容是教育者用来作用于受教育者的影响物,它是根据教育目的,经过选择和加工的影响物,是最有价值和适合受教育者身心发展水平的影响物。这种影响物主要体现在各种教科书、教育参考书和其他形式的信息载体(如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中,也体现在教育者自身所拥有的知识、经验、言谈举止、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中,还体现在经过选择和布置的具有教育作用的环境(如教室、校园、阅览室等)中。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针对不同的对象,教育内容也有所不同,但概括起来,不外乎德、智、体、美、劳等几方面。
2.教育手段
教育手段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所采用的教和学的方式和方法,如讲、读、演示、练习等;也包括进行教育活动时所运用的一切物质条件,如教具、实验器材、电化教育器材等。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凭借这些手段,才能完成教与学的任务。
教育的三个基本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其中,教育者是主导性的因素,是教育活动组织者和领导者。教育者掌握着教育目的,采用着适当的教育内容和手段,创设必要的教育环境,调控着受教育者和整个教育过程,从而促进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使其达到预期的目的。受教育者既是教育对象(客体),也是主体。教育措施是连接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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