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州市机动车污染状况分析
①道路交通环境
如表6.4中兰州市道路的基本指标所示,2002—2010年8年内兰州市城市人口剧增导致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城市建设较快发展,不断满足市民对城市发展水平的要求。表现最为明显的是交通方面,兰州市交通设计规划方面,道路长度与宽度不断增加,以保障市民正常出行。
表6.4 兰州市道路发展状况
②机动车保有量现状
不同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模型使车型的分类产生差异,进而对机动车保有量的确定产生较大影响。根据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城市机动车排放空气污染测算方法》HJ/T180-2005,本书将机动车划分为轻型车、中型车、重型车和摩托车四种类型,另外根据兰州市的出租车和公交车使用压缩天然气作为燃料将出租车和公交车单独分类。
兰州市交警支队和车管所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兰州市机动车保有量高达50万辆,其中郊区机动车保有量为13万辆,机动车历年分车型的保有量如表6.5所示,历年保有量变化如图6.1,车型比例如图6.2所示。
表6.5 机动车保有量年变化表(单位:辆)
图6.1 兰州市机动车历年保有量变化图
图6.2 2010年兰州市机动车车型比例
从表6.5和图6.1可以看出,2004—2010年兰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年平均增长率约31.9%,呈现近乎成倍递增趋势。增长幅度最快的轻型车年平均增长率约56.7%。从图6.2可以看出,在车辆分类中,轻型车占62.1%,摩托车占30.9%,比重较大;出租车占2%,公交车占3%,比例较小。
③机动车燃油
2009年根据《关于生产国Ⅲ车用汽油的通知》精神制定汽油产品标准GB17930-2006。该标准限制了硫(≤O.05%)、烯烃(≤35%)、芳烃(≤40%)和苯(≤2.5%)等有害物质的含量。这几类污染物是机动车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汽油质量,减少车辆污染物排放,进而降低空气污染。2004—2010年兰州市机动车耗油量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兰州市机动车柴油消耗量远高于汽油消耗量,且燃油消耗较大。
(2)兰州市道路交通特征分析
①车型比例的监测统计
兰州市城关区和安宁区道路服务水平较低,拥挤程度较高,因此本次调查主要集中在城关区的主干道、次干道和安宁区、七里河区的部分主干道。调研结果显示,兰州市道路的两个高峰时期为中午12点和下午5点左右。
道路不同,车型构成差异性较大。兰州市车型中轻型车占比60%以上,位居第一;其次出租车占比17%;公交车和摩托车占比差别微乎其微,约为7%;不同车型中的中型车和重型车约占2%~4%,占据比例较小,且由于所测的主要道路均在内城,重型车一般绕城行驶导致所测数据显示不同道路重型车所占比例较小。此外,调查结果较为异常的南滨河西路和西沙黄河大桥重型车较多,主要是西固区为兰州市主要工业区,工业原料、成品运输需要重型车完成。轻型车构成中,道路不同车型差异较大,其中轿车占比48%位居所有轻型车中第一,轻型柴油车约占6%位居第二,其他轻型车的比例约为2%。不同道路中型车和重型车的车型比例不同,中型车车型比例略高于重型车。中型柴油车的比例约为3%较汽油车约为1%高,中型柴油车不同道路上车型比例差异也高于汽油车。
②车流量对比分析
2010年兰州市车流量容纳度已经濒临饱和,根据实际情况,地理条件如地形,以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扩散稀释,增加的机动车车流量使兰州市污染进一步加剧,严重影响道路行人的健康。因此,兰州市需要加大力度控制道路车流量。
③机动车行驶工况
机动车在道路上的具体行驶状态称为机动车行驶工况,主要分为怠速、加速、减速和匀速四类状态。机动车行驶工况主要通过行驶状态影响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和燃油消耗。①平均速度。兰州市城区内较难满足城市交通负荷,机动车行驶平均速度低于30 km/h。②加/减速。加速和减速的阈值为±0.15 m/s2。兰州市的加/减速次数较频繁,这是由于红绿灯数量较多导致机动车频繁启动和停车以及城市道路拥堵情况严重。③怠速和匀速。发动机空转时的工作状况为怠速。怠速时的速度为0 km/h。匀速是指加速度绝对值小于加速度阈值0.15 m/s2,排气流量基本稳定。(www.daowen.com)
不同道路行驶工况如表6.6所示。由表可知,兰州市道路类型影响机动车的行驶工况。快速路、主干道加速和减速的比例较高,怠速状态位居第二,匀速的比例最低。主要原因在于,快速路上超车现象经常发生,快速路上行驶的车辆较主干道少。次干道道路较窄,红绿灯数量较多,因此怠速比例最高。这也是怠速工况经常在交叉路口发生的主要原因。
表6.6 车辆在不同道路的行驶工况比例
2.兰州市机动车污染管控措施
(1)强化源头监管,把好机动车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报废回收三道关口。
始终坚持严格新车入户和外地转入机动车登记审核把关,把“国Ⅴ标准”作为车辆“入籍”的硬门槛,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达不到国Ⅳ标准的,一律不予登记入户,没有出现任何为达不到国Ⅴ标准机动车登记入户的问题。
全面完成全市各检测机构环保检测线改造,由原来的怠速检测全部升级为工况简易法检测,提高机动车尾气检测的准确性;同时建设完成了视频监控系统,对参加定期检验的机动车逐台实施网上实时监管,远程核发合格标志,严厉惩处违规检测行为和违规检测机构。截至2014年11月20日,共为19.6万台机动车核发定期检验合格证。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逐台登记造册、强制报废、监督解体回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针对车况尚好的部分车辆,按规定期限严格进行检测,并可以延期使用。维修后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坚决不予延期,应予以报废,杜绝上路行驶。截至2014年11月20日,共注销机动车13 587台,其中非营运车辆7166辆,营运车辆6421辆。
(2)加大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报废淘汰力度
加快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报废淘汰工作,紧密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千方百计强化措施,想方设法加大力度,全力以赴推进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报废淘汰工作。
一是实行黄标车限行管理。依托非现场执法系统开发了黄标车限行视频监控技术,并在相关区域建立了电子围栏,同时依据市环保局提供的数据,建立了能够自动监控、识别、抓拍违反限行规定黄标车的数据库。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清理逾期未报废机动车。主要采取了三大措施:一是强化宣传告知。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且重点宣传逾期未报废大中型客货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制作主题宣传展板,利用车管业务公告栏进行公告,在路面执勤点、服务站发放宣传单、宣传卡,联系本市单位、社区、商业体、道路大型电子广告屏进行宣传等,向社会广泛宣传。二是加大提醒督促力度。以发送提示短信、邮寄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督促未检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办理车辆注销;对信息未能告知到位或首次告知后仍未办理相关业务的机动车所有人,由大队负责深入社区单位、乡镇村组,逐一对未检、未报废车辆所属企业、单位及个人车主再次进行上门催办,跟踪监管,直到办结相关业务为止。三是强化路面查控。进一步加大路面巡逻和违法查控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特别是针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告知车主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手续,当场送达《机动车逾期未年检、未注销通知书》,并给予相应处罚。
(3)强化路检路查,严管高污染机动车
长期坚持在全市设立19处外围卡口控制岗和12处内围流动巡查岗,全力开展大型过境货车和农用车禁行工作。2014年全年共出动警力22 967人次,路检路查机动车110 766辆,查处尾气超标机动车85辆;劝返大型货运车辆21 526辆。
对于各类农用车(包括三轮摩托车、三轮助力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反限行规定进城的,坚持严格查扣并处罚。牌证齐全且无其他违法行为的,一律按违反禁令标志规定进行处罚;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一并予以处罚;扣留、处罚、强制无牌无证但有购车手续的机动车挂牌办证,查扣不能提供合法购车手续的机动车,并按照相关程序严格处理。其中,对于拉运新鲜蔬菜、瓜果的,按照国家有关惠民政策和鲜活农副产品绿色通道要求,严格控制其早出晚归,早上7时前到达市场,夜间23时以后方准离场,白天其他时段严禁上路。
对于“冒黑烟”的机动车,一律挡停进行检查:证件齐全的,逐车登记后暂扣其行驶证,责令就近接受尾气检测,检测达标的发还行驶证,不达标的责令维修改造直至检测达标并接受环保部门处罚后,发还行驶证;证件不全或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暂扣其机动车,先对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处理。
(4)加大疏导指挥力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总量
以减少交通堵塞和尾气污染为出发点,合理安排勤务,科学调用警力。一是进一步加强路面监管和指挥疏导,严格落实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全面禁止各类受限机动车进入禁行区域行驶,尽最大力量保障城区道路畅通。二是加强巡逻监控,针对辖区拥堵频发的点段和空气质量国测点进行监控,加大对重点路段的交通疏导力度,加强路面巡逻监控,及时发现、及时疏导,及时化解、及时排堵。确保路面管控警力落实到位,重点路段、易堵路段、重要区域、施工路段、高峰时段有民警执勤疏导指挥,确保交通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置,最大限度地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机动车怠速行驶现象,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总量。积极利用新一代信息和通信技术促进城市信息技术发展,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高服务公众的水平。
(5)机动车限行政策
自2010年9月开始常年实行每个工作日两个尾号的限行政策(简称“尾号限行”);从2013年11月起,启动《兰州市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当空气污染持续达到一定程度,市区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的单双号限行措施(简称“单双限行”)。2013年冬季以来,已数次实行单双限行,机动车限行侧重点由最初“治堵”过渡到了“防污”。
(6)制定相关法规
2001年颁布了《关于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公告》,公告中规定农用机动车辆应严格按照《兰州市实施防治城区冬季大气污染特殊工程》和《兰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于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期间(包括夜间),禁止在城区道路上行驶。2012年制定了《兰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从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源头上做好相应的管理措施,如对机动车燃料要求使用清洁能源,对道路要求减缓道路拥堵,确保车辆畅通。2013年出台《兰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
(7)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措施
道路拥堵一方面容易影响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另一方面,机动车排放的尾气污染物会严重影响大气环境。机动车处于空放状态大于正常行驶状态的排污量。因此,在道路交通问题上要总揽全局,安排交警指挥疏导交通,使道路保持通畅。此外积极发挥民众力量,利用交通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使市民参与进来,方便交通部门更及时、更全面掌握违法违章、道路拥堵、交通事故等交通问题,有利于及时疏导交通。优化兰州市中心城区交通,通过设计—论证—审查方案实施,提高车辆行驶速度,改善兰州市城区的道路交通拥堵现象。加强电子监控系统建设,优化管理手段,使交通状况更为完善合理。系统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提高通行效率。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推进BRT公交系统发展,科学合理调整交通流量。规范停车秩序,根据停车场的规模、地段、停放时间、外地或本地车辆、车辆大小,采取阶梯化收费模式,严厉打击乱停车现象,采取罚款、拖车等措施来确保道路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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