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肇嘉浜路:上海填浜筑路的变通途径

肇嘉浜路:上海填浜筑路的变通途径

时间:2023-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今天的肇嘉浜路,已成为上海市区的一条重要交通要道。为改变肇嘉浜的面貌,保证人民的生活,人民政府调拨了大量资金,广泛发动群众,填平臭水沟,清除垃圾、积柩,铺筑道路和下水道,装置自来水和电灯设备,建造公共厕所与垃圾箱,添排输水干管,增设消防龙头等,大大改善了肇嘉浜地区的生活条件,提高了卫生水平和安全状况。由于打浦桥段在国民政府时期已经填平,如此肇嘉浜全线将填平筑路,肇嘉浜成为历史。

肇嘉浜路:上海填浜筑路的变通途径

肇嘉浜水上棚户区的改造,与北京的龙须沟一样,当年都轰动一时,体现了新中国城市的巨大变迁和民众对新生活的向往。而重要的,就是将肇嘉浜从一条河变成一条道路。今天的肇嘉浜路,已成为上海市区的一条重要交通要道。从“浜”变“路”,其间蕴含着丰富的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为了改变上海的面貌,成立了市政建设委员会,制订了为生产服务、为劳动人民服务的市政建设方针。为改变肇嘉浜的面貌,保证人民的生活,人民政府调拨了大量资金,广泛发动群众,填平臭水沟,清除垃圾、积柩,铺筑道路和下水道,装置自来水和电灯设备,建造公共厕所与垃圾箱,添排输水干管,增设消防龙头等,大大改善了肇嘉浜地区的生活条件,提高了卫生水平和安全状况。由一篇调查报告写道:“解放后不久,光一个居委会的公共水龙头,就有八个之多,居民家庭内安装的自来水龙头,更无法统计,水费也由解放前的二角五分一担,减为一分钱打两担半。过去那种穷人饮水难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25]

早在1949年7月,上海市长陈毅和工务局长赵祖康等视察肇嘉浜,肇嘉浜飘着垃圾的黑水、浜边的烂房子,深深触动了这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首任上海市长。1951年,陈毅在上海市二届二次人代会上指出:“城市建设为生产服务,为劳动人民服务,并且首先为工人服务。”会后,陈毅在市政府多次召集工务局领导研究改变旧上海贫困、肮脏、落后的面貌,希望搞一个上海市建设的总体规划。抗战胜利后,时任国民党市政局局长的赵祖康也起草过一份规划,但由于国民党发动内战,根本无心实施。这次他和市政局副局长徐以枋专程从北京请来苏联著名城建专家莫辛,着手制订了新的上海发展蓝图,其中决定填没肇嘉浜,建成通车干道和街心花园。同时,工务局也成立了城建规划小组,以局党委书记兼副局长徐鸣挂帅,率领高津浦、高河图等人赴实地考察。很快,规划小组制订了《城市建设五年计划》。

图5—19,195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肇嘉浜工程的相关文件(节选)(1)

图5—20,195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肇嘉浜工程的相关文件(节选)(2)

图5—21,195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肇嘉浜工程的相关文件(节选)(3)

1954年,上海市政府开始改造肇嘉浜。工程规模相当巨大,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上海市的重点建设之一,主要包括:第一,填平三公里长的臭水浜,埋设长达五千多米的巨型污水干管,其中通向日晖港的一部分管道,宽2.4米,高3.8米,连汽车都可以开进开出;第二,在日晖港造一座巨大的唧站,其排水能力可达每秒15立方米,以加速沪南地区污水的排泄;第三,修建东西向双行车道和街心花园;此外还包括日晖东路的污水管开平码头处的中途唧站,直通黄浦江中心的入江管道等工程。[26](图5—19、图5—20、图5—21)

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是分期进行的,第一期治理范围为自徐家汇至枫林桥一段,第二期自枫林桥向东至打浦桥段。由于打浦桥段在国民政府时期已经填平,如此肇嘉浜全线将填平筑路,肇嘉浜成为历史。1954年6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工务局报告:

一、查本市肇嘉浜位于市区南部,全长三公里,现已不通航运。两岸地区一切污水,全部泄入该浜内,致终年臭气四溢,成为培养病菌的温床,严重威胁居民的健康。市工务局为改善该浜两岸环境卫生,及提高该浜出口河道日晖港及黄浦江的河水质量,并加强沪南与市区其他部分的交通联系起见,拟分期予以填没,铺筑路面。第一期先将该浜自徐家汇至枫林桥一段,于本年第三季度开工。在该段工程中应行征用之土地及应拆之地上建筑物(计七百六十五户)业经工务局会同徐汇常熟两区政府分别了解,拟定补偿安置计算就绪。

图5—22,上海市人民政府工务局《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征用土地计划书》

二、兹遵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之规定,编具《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征用土地计划书》报请、鉴核,迅赐批示,以利工作进行。

三、至第二期工程自枫林桥向东至打浦桥止一段,原拟在一九五五年度施工填浜埋管,现奉上级指示应增加本年度工作量,爰拟提前在本年内开工,以期于明年度内将全路填浜埋管工程办理完竣,其所需迁移房屋及征用土地,□□继续□□,我局正会同有关方面继续进行了解中。除俟了解完毕补编征地计划书报请鉴核外,并先□明。[27](图5—22)

该报告提交华东行政委员会审批,同时附《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征用土地计划书》第一期工程,原文 如下:

《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征用土地计划书》第一期工程

一、工程计划说明

肇嘉浜位于本市市区的西南部,西起华山路东至瑞金二路,全长约三公里,为旧法租界及沪南地区合流沟管宣泄之所。所有两岸地区的一切污水,河浜两岸工厂的产生的工业废水,及沿浜棚户的污水垃圾,全部泄入浜内。因之浜的沾污,情况严重,臭气四溢,是大量病菌培养的温床,也联带沾污出口河道——日晖港及黄浦江。肇嘉浜东西已经不通航运,分隔浜南浜北二个地区,且浜上桥梁稀少,不能适应当前交通需要。所以这一工程计划,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肇嘉浜的严重沾污,改善环境卫生,提高日晖港及黄浦江的河水质量,增加绿化地带,改善市民生活条件及加强沪南和市区其他部分的交通联系,藉以促进沪南区的经济建设的发展。

二、用地属境和位置

该浜位于本市市区的西南部,西自华山路起向东至谨记桥一段,属于徐汇区人民政府辖境,由谨记桥再向东至枫林桥一段属常熟区人民政府辖境。(附图)

三、用地面积和设计的户数人口数

因埋管筑路除原有公浜土地,须征用私人土地约合22市亩,兹将涉及的户数人口数列表分析如下:

四、地上附着物说明

因填浜埋管拓宽筑路,需要拆除之地上附着物(主要是房屋),经调查后,分类列表如下:

(续表)

五、补偿安置计划

(甲)补偿部分

建筑物迁移补偿估计,以拆除面积×建筑物造价×折旧成分,得出。征地费用每亩酌列300万元核计。全部征地及建筑物迁移补偿费用预计,共计人民币贰拾陆亿陆千捌佰捌拾万元,实际核发数字,尚需结合每户经济情况,由区府工务局及建筑物所有人协商决定。

(乙)安置部分

住户:本工程有碍的被拆迁户,绝大多数为旧有无照棚户,生活情况,一般较为困难。拆迁后普通居民除指定龙华区漕溪路曾氏墓园附近新辟市民新邨区迁建地外,并给予补偿费用,俾能搭建简屋居住。

商居作场:除依照甲项补偿费外,以自行设法找其他地点,继续营业为原则。如自愿在漕溪路新辟市民新邨内迁建营业者,可优先支配新邨沿过道基地建造房屋。

工厂:仅有大众化橡胶厂及五洲肥皂厂,拆除部分厂房,皆可在各厂口基地上重建。

凡迁移部分房屋,并不严重影响使用人之经营或居住者,除时业主作适当的补偿,俾将房屋修正外,对使用人不作任何补偿。

凡拆迁户属烈军属,应注优照顾,并可酌予提高补偿费以符优抚原则。

六、组织动员问题

本填浜埋管拓宽道路工程,涉及住户646户,商店107户,作坊9户,工厂3户,范围较大,工商户较多,动员工作必须慎密布置,宜使工商、住户,应各得其所,能继续安居乐业。因之这一动员工作和组织“肇嘉浜埋管道路工程工作小组”进行之。小组成员包括下列各单位:(以区委为领导,具体工作以区府为主)区人民政府、区协商会、公安分局、房地局、区工商联、区法院,上总办事处,工务局。

本计划书经批准后,即由小组进行全面动员,具体工作分二段进行(一)枫林桥至谨记桥。(二)谨记桥至华山路,预计二段于动员后三个月内全部完成。

住户之动员工作,请各里弄组织协助,工商户之动员资方由区工商联协助。劳方由上总办事处及店员大会协助,尽量依靠各群众组织及人民团体了解各被拆户之经济及困难实况,以作出公平合理之补贴与安置。

七、地方政府意见

常熟及徐汇区人民政府,对本计划表示同意。[28](图5—23、图5—24、图5—25)

图5—23,上海市人民政府工务局《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征用土地计划书》内容(节选)(1)

图5—24,上海市人民政府工务局《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征用土地计划书》内容(节选)(2)

图5—25,上海市人民政府工务局《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征用土地计划书》内容(节选)(3)

1954年7月2日华东行政委员会同意进行肇嘉浜埋管筑路第一期工程,认为:“为了改善该浜两岸的环境卫生,提高日晖港和黄浦江的水质并加强沪南与市区的交通联系起见,本委会同意进行此项工程。原计划书内对住户的补偿和安置部分,一般与过去华阳路区拆迁办法大致相同,可以同意。”华东行政委员会并对拆迁过程提出要求注重保障困难人民的利益,“唯拆迁计划中棚户占绝大多数,对迁建有困难的劳动人民,除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偿外,并应考虑补助其实际所需的拆工、运费、新建人工及材料拆损等项,不使其因迁建而增加负担。对因拆迁而使生产、生活遭受影响者,尽量协助解决困难或予一定照顾。希在实际执行中吸收以往经验审慎办理”[29]。(图5—26、图5—27)

7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奉华东行政委员会命令,同意工务局进行该项工程。为使社会各界周知肇嘉浜填浜埋管筑路工程征用土地及迁移地上附着物,8月7日,上海市政府发布通告,登《解放日报》一天,并缮十一张,分贴各路口:

上海市人民政府通告

兹为改善肇嘉浜一带环境卫生和交通,决定先将该浜自华山路至枫林桥止一段埋管填没,开筑道路。此项工程为本市重要市政建设之一,现开工在即,所有在该项工程范围内之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应按照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五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之《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规定予以征用,除地上附着物另由主管机关通知拆迁外,特此通告。[30]

图5—26,华东行政委员会同意进行肇嘉浜埋管筑路第一期工程的文件(1)

图5—27,华东行政委员会同意进行肇嘉浜埋管筑路第一期工程的文件(2)

10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建设委员会向上海市政府提交报告,因为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第一期华山路至枫林桥一段的征地迁移工作,已经接近完成,并请开展第二期枫林桥至日晖港一段征地迁移工作。(图5—28、图5—29)

经过工务局会同常熟、卢湾两区府调查该段内应征用之土地及应拆迁之建筑物,经核该段工程中应拆迁之建筑物,涉及住户八四五家、商店七六家、手工业作场一七户、工厂五户,共九四三户三七六二人,其征地拆迁处理办法,与第一期计划相似,拟请市府予以批准,指示该局并抄致有关单位遵照执行。[31]报告随附《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第二期(自枫林桥至日晖港段)征用土地计划书》[32],全文如下:(图5—30)

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第二期(自枫林桥至日晖港段)征用土地计划书

肇嘉浜填浜埋管筑路工程目的,已先后于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及第一期征用土地计划书内说明,兹不再叙述外,本年度鉴于第一期自华山路至枫林桥段征地工作办毕后,□续办理自枫林桥至日晖港段第二期征地工作,为五五年度创设施工条件,兹将计划各点,说明于后。

图5—28,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第二期”的文件

图5—29,赵祖康关于实施“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第二期”的信函

图5—30,《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第二期(自枫林桥至日晖港段)征用土地计划书》

一、用以属境和位置

该浜位于本市市区的西南部,第二段西自枫林桥起,北岸向东至陕西南路,南岸向东至日晖港一段,属常熟区人民政府辖境。北岸自陕西南路向东至瑞金二路目前一段,属卢湾区人民政府辖境。(附肇嘉浜埋管工程图及征地分段位置图各一份)

二、用地面积和涉及的户数人口数

因埋管筑路除使用原有公浜土地外,尚须征用私人土地约合10市亩,兹将本计划迁移工作涉及的户数及人口数列表分析如下:

三、地上附着物说明

因埋浜埋管筑路需要拆除之地上附着物(主要是房屋)经调查后分类列表如此:

(续表)

四、补偿安置计划(www.daowen.com)

甲、补偿原则

建筑物迁移补偿费估计,以拆除面积×建筑物单位面积造价×折旧成分而得出。征地补偿费每亩酌列300万元,全部征地及建筑物迁移补偿费用预计共计人民币壹拾伍亿四千玖百捌拾伍万元。实际核发数字,尚需结合各户经济情况,由区府工务局及建筑物所有人,协商决定。

乙、具体补偿安置办法

1、住户:本工程被拆迁户,绝大多数为旧有无照棚户,生活情况,一般较为困难,需要照顾。普通住户,除指定龙华区漕溪路曾氏墓园附近及蓬莱区新肇周路新辟市民新邨区迁建地外,并给予适当的补偿费用,俾能搭建简单房屋居住。

2、商店作场受用业小型家庭工厂,除给予适当补偿费外,以自行设法找寻其他地点继续营业为原则。如自愿在漕溪路市民新邨内迁建营业者,可优先支配新邨沿通道基地上建造房屋。

3、工厂全部迁移者有小型工厂三户,(一)永昶机械厂(二)星霞手工业织造厂(三)茂通电气材料厂,因直接妨碍生产,必须予以充分的照顾。除给予适当的补偿费外,如有特殊困难的应□补偿工人停工时期的伙食费用,星霞厂、茂通厂动员其自行设法找寻其他厂房继续生产(永昶厂可在厂内基地上建造房屋)。

拆除部分厂房者,有大东南烟厂,鼎新堆栈华茂机器厂,皆可在各厂栈内基地上重建,被迁建筑物,多数是有□房敞棚汽车间等,对生产并无影响,其余尚有振中五金厂一户,只照界收进半公尺左右。

丙、应迁移之房屋与基地属于同一业主者,基地一概不予补偿。如分属二人者,视基地所有人生活情况,酌情补偿或无偿征用。

凡迁移部分房屋并不严重影响使用人之经营或居住,除对业主作适当的补贴俾将房屋修缮外,对使用人不作任何补偿。

丁、凡拆迁户为烈军属应由房地局拨给公共房屋,以供迁移使用,如不愿居住时,得改发补偿费,比普通户酌予提高,以符优抚原则。

五、处理办法

工程涉及住户845户,商店76户,手工业作场17户,工厂5户,范围较大工商户,动员工作,必须慎密布置,宜使工商住户,各得其所,能继续安居乐业,所制定之动员工作必须组织“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征地迁移工作组”进行之。工作组成员概括下列各单位,区人民政府、区协商会、区公安局、房地局、区工商联、区法院、上总办事处。盖以区委为领导,具体工作以区府为主。

本计划书经批准后,即由工作组拟具动员计划,送往区委同意后,即行分配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具体工作,分二级进行(一)枫林桥以东至大木桥(二)由大木桥至日晖港,预计二段动员后三个月内,至本年底以前全部完成。

动员住户工作,邀各里弄组织协助。工商户之动员,资方由区工商联协助,劳力由上总办事处及店员工会协助,并尽量依靠各群众组织及人民团体,了解各被拆迁户之经济即困难实况,以作出公平合理之补贴与安置。

六、地方政府意见

常熟区府及卢湾区府对本计划书表示同意。[33]

1954年10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工务局提交的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第二期征地计划,并向工务局、房地产管理局、卢湾区人民政府、常熟区人民政府发布指示:

市政建设委员会一九五四年十月十五日沪建规(54)字第八二五七号文报送工务局所拟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第二期自枫林桥至日晖港一段征用土地计划书,业经本府审核同意。希即会同各有关单位组织征地工作组根据征地计划书附图所示范围,进行征地工作。征地范围内棚户占绝大多数,对迁建有困难的劳动人民,除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偿外,并应考虑补助其实际所需的拆工、运费、新建人工及材料拆损等项,不得使其因迁建而增加负担。对因拆迁而使生产、生活遭受影响者,尽量协助解决困难或予一定照顾。希在实际执行中吸收以往经验妥慎办理。[34](图5—31)

图5—31,《上海市人民政府指示》,1954年10月23日

随着肇嘉浜征地、拆迁的完成,肇嘉浜工程如火如荼地展开。肇嘉浜的修筑,吸引了许多义务劳动者前来参加、帮助。1956年6月,肇嘉浜工程指挥部回复德润中学的一份公函中有这样几句话:

关于你校同学拟参加肇嘉浜土方工程义务劳动一事,我们极表欢迎。因前有许多单位来函要求参加,已由我队安排好日程在先。目前每天约有一千余人参加义务劳动。你校参加工程需安排在七月中旬以后……[35]

在义务劳动的大军中,有许多原先生活在肇嘉浜上的居民,尽管已经搬到了新邨,但仍赶上好几里路来参加义务劳动。参加建设的城建工人,也拿出拼搏精神,加班加点,奋斗在建设的工地上。各班组之间还进行劳动竞赛,打桩工、挖泥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等,都不断突破定额,刷新纪录:

一号坝打钢板桩的七十六班,开始每天只能打二十多块,以后提高到三十八块,超过定额百分之三十;

在浇混凝土沟管时,木工们解决了“漏浆”问题,并在拆移模壳中做了一系列改进——原先拆一只木壳需要二三十个人工,改进后只要六个人工就可以完成了;

工人们建议的“倒走钢架法”,既可节约三万多元的资金,又省工时,加快了拆卸钢板桩的速度。[36]

“热汗化宏图,浜上展新颜”。1956年底,肇嘉浜工程胜利完工,一条美丽的林荫大道,展现在人们面前。(图5—32)

图5—32,肇嘉浜沟渠工程地盘图

1956年12月26日,新的肇嘉浜路,东起斜徐路,经打浦桥、日晖东路、大木桥、枫林桥等十几个路口,一直向西延伸到徐家汇,与漕溪北路、华山路、衡山路衔接,全长3 000米,宽60米。经过绿化施工,肇嘉浜路两旁绿树成荫,郁郁葱葱,大道中央的街心花园里,百花吐艳,万紫千红。[37](图5—33)

1956年12月29日,作为上海工人亲手兴建的第一条林荫大道,肇嘉浜被正式命名为“肇嘉浜路”,安上了第一批路牌。至1957年,肇嘉浜全线填平,两侧的徐家汇路和斜徐路合并,成为上海市南部地区东西向交通大动脉

图5—33,完工后的肇嘉浜路

从“浜”变“路”,一字之差,凸显的是一个时代巨变。往日,满目所及,是一片垃圾遍野、两岸棚户不绝的破败景象。如今,在全新的肇嘉浜路上,枫林桥十字路口的中心开辟了一个花坛,围绕着花坛的竹栏杆,被漆成了翠绿色。1957年元旦起,23路公共汽车开始从肇嘉浜路上通行。

1974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的国际城建交流会上,中国代表介绍了改造肇嘉浜的施工过程。当各国代表看到肇嘉浜今昔对比的照片时,大为惊讶:“中国工人靠两只手,居然造出如此漂亮的大道,简直不可思议,不可思议!”[38]1999年,上海市政府又投资3亿多元,重新改造肇嘉浜大道。(图5—34、图5—35)

图5—34,肇嘉浜路与徐家汇路交汇,从斯格威铂尔曼酒店顶层拍摄(2017年9月29日)

图5—35,打浦桥街景(摄于2019年8月12日)

【注释】

[1]上海市卢湾区志编纂委员会编: 《卢湾区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85页。

[2]1950年2月6日中午,台湾国民党空军出动14架B24、B25轰炸机组成混合机群,4批轮番轰炸杨树浦发电厂、闸北水电公司、沪南水电公司等设施。在几次轰炸中,共计投掷炸弹60余枚,炸死军民588人,炸伤军民870人,被毁厂房、民房约1 200间,致使市区大范围停电,80%的工厂被迫停产。造成震惊中外的二六轰炸事件。

[3]上海市卢湾区志编纂委员会编: 《卢湾区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85页。

[4]民国《上海县续志》卷四,“支水”。

[5]〔清〕 李维清: 《上海乡土志》,上海著易堂1907年印制,第4—5页。

[6]冯天瑜: 《“千岁丸”上海行》,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1—92页。

[7]民国《上海县续志》卷二,“街巷”。

[8]民国《上海县志》卷十一,“道路”。

[9]民国《上海县续志》卷二,“街巷”。

[10]《浚河填河之必要》,《申报》1913年12月15日,第10版。

[11]《市府疏浚蒲肇河》,《申报》1932年11月11日,第15版。

[12]《市府疏浚蒲肇河》,《申报》1932年11月11日,第15版。

[13]《肇嘉浜的变迁》编写组: 《肇嘉浜的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5页。

[14]《肇嘉浜的变迁》编写组: 《肇嘉浜的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5页。

[15]《蔡楚生访问船户》,《申报》1937年3月14日,第23版。

[16]叶辛: 《掉入肇嘉浜的人生循环》,《解放日报》2015年12月7日,第11版。

[17]《本市防潦工程,正积极分区实施中》,《申报》1946年9月12日,第5版。

[18]《肇嘉浜的变迁》编写组: 《肇嘉浜的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9页。

[19]上海市徐汇区志编纂委员会编: 《徐汇区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1073页。

[20]《放宽卢家湾至徐家汇马路之议定》,《申报》1914年5月1日,第10版。

[21]《议决填筑斜桥迤西至局门桥一段肇嘉浜案》,《上海市公报》1925年第8期。

[22]《卢家湾桥》,《申报》1936年12月1日,第18版。

[23]《上海市工务局公告(第108号)》,《上海市政府公报》1947年第12期。

[24]《打浦桥拆竣成历史名词》,《建设评论》1948年第5期。

[25]《肇嘉浜的变迁》编写组: 《肇嘉浜的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9页。

[26]《肇嘉浜的变迁》编写组: 《肇嘉浜的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36页。

[27]《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征用土地计划书》,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2—1588。

[28]《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征用土地计划书》,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2—1588。

[29]华东行政委员会(函)(54)东办财字第859号,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2—1588。

[30]《上海市人民政府(通告)稿》,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2—1588。

[31]1954年10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市政建设委员会报告》,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2—1588。

[32]《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第二期(自枫林桥至日晖港段)征用土地计划书》,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2—1588。

[33]《肇嘉浜埋管筑路工程第二期(自枫林桥至日晖港段)征用土地计划书》,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2—1588。

[34]《上海市人民政府指示》,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2—1588。

[35]《肇嘉浜的变迁》编写组: 《肇嘉浜的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38页。

[36]《肇嘉浜的变迁》编写组: 《肇嘉浜的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39页。

[37]《肇嘉浜的变迁》编写组: 《肇嘉浜的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52页。

[38]秦维宪: 《肇家浜的变迁》,全岳春编: 《〈新民晚报·上海珍档〉选萃》,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