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是近代中国的工业中心,公共租界、法租界和华界有大量的工厂存在,前文已经讲到打浦桥地区位于上海著名的沪南工业带。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即组织在沪工厂西迁或内迁,也有部分工厂迁移租界,然或因机器笨重,或因筹备不及,其未曾迁出者仍占有相当数目,因战争受损十分严重。据1939年5月4日的统计报告上海的工业实情,因战时之影响而受有损失者之各业,计分15类:
(1)纺纱业:原有中国纱厂三十家,全部被毁者或部分被毁者共二十三家。其余七家仍继续开工。
(2)染坊:原有染坊共十九所。争端起后,全部毁于炮火。
(3)针织厂:原有针织厂计五十家。被毁者计十五家,其余开工否未详。
(4)缫丝厂:除在租界内所设立之四家以外,其余在华界者全部被毁。
(5)丝织厂:战前总数为四百家,毁于炮火者占四分之三左右。
(6)化学工厂:六大化学工厂全部被毁。
(7)肥皂厂:六大肥皂厂全部被毁。
(8)造纸厂:全部被毁者计有五家。部分被毁者共十五家,未毁者四家。
(9)印刷所:大印刷所两家受有重大损失,小印刷所全部被毁者约在二百家左右。
(10)卷烟厂:原有工厂十八家。毁于炮火者计八家。
(11)面粉厂:战后有十五家被毁,其余不详。
(12)木工厂:原有工厂计二十二家。全部被毁者无,惟皆受重大损失。
(13)机器厂:全部被毁者达一百家以上。
(14)橡胶厂:三十五家橡胶厂中仅有六家幸免,现正继续工作中。
(15)玻璃厂:二十六家玻璃厂中有一半被毁。[62](www.daowen.com)
淞沪会战期间,开设上海市及其近郊华商各工厂之损害数量,其数字殊堪惊人。据金融界之约略统计报告:“总额达一万万五千五百余万元之巨,其中八千五百余万元,为淞沪作战时,三个月中所损失之器物之价值,其余七千余万元,则为二十六年十一月间国军撤退后被占去四十余家工厂之资本总值”[63]。
经淞沪抗战一役,沪市工业短时期难复旧观,当时社会各界人士对生产恢复普遍抱有悲观情绪,称“目前本市工业情形,因种种恶劣之逼迫,其情形殊为黯淡。生产数量,已普遍趋于衰落途径。战后虽逞一时畸形繁荣,然欲求恢复战前旧观,则恐一二十年尚难达到目的。战前在租界以外,有外国人自办之水电厂一,自来水厂二,电力厂五。此八所公用事业之工厂,六所位于南市闸北及浦东,资本总额达二千余万元。国军西撤以后,此八厂亦告沦陷。另有五家联络上海与内地之长途汽车公司,亦被占去,其资本总额亦有一百数十万元之巨”[64]。
中国军队西撤后,除租界以外的上海地区由日军占领,并成立伪上海市政府,然而伪市政府并未稳定社会局势。租界地区则受英美法等国保护,日本此时并未与其交战,因此租界暂获安全保障,上海迎来了短时期的畸形繁荣,特别是部分位于法租界内的沪南工业带。据1938年《申报》报道:
本市华界南市、闸北、吴淞、江湾、浦东等区各业工厂,其一部分工厂之机器、生财、原料,均于沪战未发生前,先已安然迁入租界区内,重行开工。其大部分工厂,则罹战祸影响而毁灭所幸存者,于国军撤退后,设法迁出。租界当局为维护各业厂商之生产,藉可减少失业,故租界方面,指定戈登路、小沙渡路、康脑脱路、薛华立路、福履理路等一带,为工厂区域,由各厂各行建屋或租赁民房,重行恢复工作。自今春迄今,沪上各业畸形发展,是以工厂亦纷纷设立,大有雨后春笋之概,以致原有指定之工厂区域有限,不敷应用且房屋租赁困难。特由国货厂商团体,函请租界当局,迅予宽放设立工厂区域,或另再指定地段办理,据悉此项办法,当局正在考虑中云。[65]
但日军对未受租界保护的南市地区内华资工厂残酷掠夺,如华商电力公司引擎机件,悉被华中水电株式会社所占用,自来水水源,亦仍取给于半淞园路内地自来水厂,设“水道管理处”于和平路新华银行旧扯。闻两项收入,每月约在六万元左右,区区之数,尚不足应敷开支,可见居户萧条,市廛冷落。[66]
战争引起人口流动、迁移,特别是上海租界由于其安全保障,持续吸引人口涌入,界内一房难求,物价飞涨,“沪市物价昂涨,影响所及,多数市民,均已难维其最低限度之生活,乃此时若干房产业主,犹欲向房客提出加租,继续施行压榨”[67]。法租界打浦桥地区的里弄住宅,是华人重要的聚集区,但中国建业地产公司的加租决定,引起了华人的一致抗争:
中国建业地产公司,借口外汇紧缩,于最近通告所属各里弄,如吕班路万宜坊、巴黎新邨、亚尔培路步高里、金神父路花园坊、西门路仁吉里、福履理路建业里、贾西义路西林里、甘世东路兴顺里,及白尔部路、蒲石路、打浦桥等处,数千幢房屋租户,自九月一日起,加租三成。一般房客,以此决加租,已属战后第二次,际此非常时期,孤岛居民,普通生活,已感困难,若仍一再加租,实属捉襟见肘,无力负担。故全体租户,一致坚决拒绝,并联名函请该公司取消前议。但悉该公司方面,对数千租户之请求不予同情,仍将实行增租。故全体租户,愤慨异常,决联合一致作合理抗争,除推派代表,向法租界纳税华人会请求援助调解外,并聘请中法籍律师任法律顾问,必要时则诉请法院处理。[68]
这一时期,汪伪政府也为维持社会稳定采取了一些举措,如伪上海市政府成立伪“斜桥警察分局”,以金殿扬为“局长”,设办公地点于制造局路丽园路口洋房内。[69]1944年4月,伪卢家湾警察分局为整饬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起见,特举行交通安全周,于重要交通路口,增派辅助交通岗,并由该局拟定交通规律,通知人民遵照:
遵守交通规律,注重交通道德,服从交通警察指挥,行人走便道,行人穿过马路时要注意车辆,高速度车辆走马路中心(汽车电车等),低速度车辆走马路两旁(三轮军黄包车脚踏车等),夜间行车要燃灯以免发生危险,弯曲小巷不得驰骤车马,车辆灯光要有防空设备,禁止车辆随地停留,应停于安全地区,后车超越前车须由右方越过,行道道上禁止车辆停留或行驶等十三条,望市民一体遵守,以期交通安全。[70]
1944年11月16日,卢家湾保甲分会成立,并在震旦大礼堂举行成立仪式。[71]这些举措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秩序的恢复。(图4—32、图4—33)
图4—32,震旦大学校门
图4—33,震旦大学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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