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天人一体”的思想说明,人是通过认识自我而认识世界,自我主体性是在认识自我的过程中不断深化和建构的。这从根本上超越了主客二元论的认识论,也从根本上超越了先验、实在论的主体观。更进一步,儒学的主体性不再被归因于要素和实在论的非政治、非伦理的荒地。自我被构造为冲突和斗争领域,主体性被看作是解放和征服的场所,而不再认为只是意识和创造力的仓库。主体性如何与身份、意向和欲望的问题联系,是一个深刻的政治问题、道德问题,这个问题与超越所谓的人文主体的自我意识的社会和文化力量具有无法摆脱的关系。主体性的真正本质和它的自我的社会决定能力,不再处于超自然现象或形而上学本质的保证人的地位。事实上,人文自由主义认为,主体性是一种普遍的天生的权力的假设,阻止了我们洞察到主体的获得根本上是一种任务,并且能够有效地驾驶那些将会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形成它的力量。但是通过进入塑造我们自己主体性的活动,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潜在地对我们被塑造的方式进行阻挠、挑战或是质疑。建构的个体在权力关系中具有选择或拒绝的可能性;个体可以学习怎样不被统治。所以,个体必须利用理性来安排自己的生活和社会,而不是依赖于外部的权威。我们在面对无声无息和看不见的规训时,必须通过“慎独”来创造我们自己的主体性。儒学把这种不断深化我们自己主体性的活动,称之为“慎独”,这不仅意味着对那些进入个体心灵和思想的各种东西进行检查,而且个体将有意识地建构自己以决定自己的特性和存在的方向,并达到自我掌控的程度。
道德创造家的实践关注自我的“慎独”是自我的艺术和科学,其中思想的作用是尤其重要的。“慎独”——按照儒家对这个术语的理解和期望——它使我们批判自我现有的观念,从中使解放自我成为可能,由此产生新的观念。“慎独”是一种自我批判主义的形式,它使我们质疑和解构我们看待世界与世界联系的方式,通过“慎独”的反思和审查,拒绝或确认它们,我们实现了对自我的政治或伦理的建构。大多数时候,我们处于一种非反思状态,即对塑造我们的影响力(权力)听之任之。这就是为什么人人皆具有成为“圣”的潜质,但却不能成“圣”的原因。儒家想要通过“慎独”给予自己一种道德理性的经验,使之能够帮助改变我们与我们自己的关系——当既“隐”又“微”的塑造我们的权力得以显露时,我们与自己的关系也将得以改变。从这一思想出发,将会导致一个更加个性化的教师观的形成,即“道德创造家”的教师是一种“作为个人的存在”——“道德创造家”首先是作为个人负有自我主体性创建的任务。“道德创造家”的教师负有参与自己专业成长、建构自身专业主体性的根本任务。
作为“道德创造家”的教师是通过深刻地认识自我,通过不断地“修身”,而又超越自我来实现的。即通过认识自我,通过自我主体性的不断深化,而成为自己、个人。其自我的主体性深化,是基于个体,从内部开始的,而最终可“与天地参矣”。达到在认识自我的同时认识世界,改造自我的同时能改造世界;达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境界,所以修身的完成也意味着自我与世界关系的完善。故自我修养,即修身就是目的,而不是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些致力于为修身而修身的教师,能够为自我实现创造出内在的价值源泉,修身能够使作为“道德创造家”的教师成为独立的道德行为者参与教育、社会和政治,而不会沦为权力关系中的人质,迷失自我。“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为己”“修己”和“求己”是“为人”“安人”和“求人”的起点和基础。《大学》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www.daowen.com)
“道德创造家”的教师创造与运用知识,通常与他们对自我的理解以及所承担的职责和使命密切相关;“道德创造家”的教师们通过“慎独”进行自我探究,这意味着,个体不受一切权威与预见的左右,根据自我内部的真实进行思考和行动。所以,在理解教学时,关键是我们应该了解教师本人。
儒学一直把通过自身的修为而实现自我创造、超越视为典范。“道德创造家”的教师是自我创造的主体。“道德创造家”的教师的自我的核心永远也不可能根据社会群体所共有的客体性的、塑造性的模式来限定。“道德创造家”的教师的成长是一种个性化的成长,个性的根据存在于比任何社会规范都更深层的位置,它存在于超越之中。因此,自我创造、超越是对“道德创造家”的教师专业成长的个性独特性的尊重,是发展其自主性,因为自主性是“道德创造家”的教师专业的基本构成。自主性的成长当然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它不排斥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熟练,更不排斥学术领域,但它是以个性意义的提升为核心的。而这一切,需要教师个人终其一生的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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