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孔子对管子之“仁”在总体上是充分肯定的。孔子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便是“仁”。关于“仁”的起源与本义,历来多见阐述。[2]仁在中国历史上有着十分广泛的运用。从源头上看,按照郭沫若的解释,“‘仁’字是春秋时代的新名词,我们在春秋以前的真正古书里面找不出这个字,在金文和甲骨文里也找不出这个字”[3]。任继愈说,“仁”这个词,在孔子以前已广泛应用,但作为哲学范畴的提出,是从孔子开始的。[4]孔子是最早把“仁”字引入到哲学领域的思想家,《论语》书中的“仁”字约出现109次,一言以蔽之,“仁”的本质就是“爱人”。“仁”字由“爱人”延展开来,所有爱心的展现或行为的表示,都是“仁”。从这里出发,孔子对管子“仁”的认识的判定标准也就很明确了,这就是是否“爱人”,也就是他的所作所为是以“爱己”为目的,还是以“爱人”为目的。
孔子针对子路对“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这一历史事实的狐疑,直接肯定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孔子对子路的这一解答告诉我们,“爱人”的方式有若干种,召忽为公子纠殉难,是召忽个人的一种“爱”,爱的是公子纠一个人,是一种君臣之间的“私爱”。管子舍弃了为公子纠殉难的“私爱”而辅佐齐桓公霸天下,追求的是对天下的一种“大爱”。抛却自我的“私爱”而追求爱及天下的“大爱”,这正是孔子所极力推崇的“仁”之本质之所在。《论语·雍也》篇中有这样的记载:“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意思是说,一个人能够广泛地给人以好处,又能帮助大家生活得更好,那不仅仅是“仁”,而且一定是圣德了。一个人的行为能够为大多数人谋取利益,那不仅仅是最高层次的“仁”,而且可以称之为“圣”了,这样的“圣德”,尧舜也是很难完全做到的。孔子用“爱人”的范围与程度去衡量管子,解释子路对管子是否“仁”的狐疑,清晰地辩白了寓于社会个体之间的“私爱”之“仁”,与“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的“大爱”之“仁”的根本不同。
正因为孔子在管子的“大爱”上找到了二人思想观念的一致性,所以才把管子这个人看得很高。孔子说管子“夺伯氏骈邑三百”,而能使“伯氏”“饭疏食,没齿无怨言”,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说管子是“人也”,这个“人”是“人才”“能人”“有本事”的意思,是一般意义的“人”之上的“人”。“伯氏”是一位齐国大夫。“骈邑”是地名,齐国伯氏大夫的封邑,在今山东省临朐县境内。伯氏作为一个有封邑的大夫,显然也是属于金玉美食之家。管仲一举剥夺了伯氏的骈邑三百户,使得伯氏只能吃粗茶淡饭,却没有表现出一点怨恨。可见管子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人。至于管子为什么夺伯氏骈邑三百,文献中没有留下记载,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就是这个伯氏触犯了管子的法令法规。管子夺伯氏大夫骈邑三百是有理有据的,伯氏面对管子的处罚心服口服。也就是说,管子即便是剥夺了别人的财产,也能够以“爱人”的心态让人心甘情愿。这样的事当然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到的,但管子做到了。另外,管子还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会盟诸侯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兵车之会”,也就是带军队参加的军事会盟,一是“衣裳之会”,又称“乘车之会”,也就是以礼交好的外交会盟。齐桓公虽多次会盟诸侯,但并不以军事行动为主,而主要是以和平谈判为主。齐国依靠和平外交而实现了匡正天下的目的,这是管子的功劳。管子为什么首选“衣裳之会”呢?目的就是为了尽可能避免战争带来的伤害,以民心所向作为自己的行政准则。《管子·牧民》篇中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在弱肉强食的国与国竞争中尽最大努力避免军事手段,这本身也是一种“爱人”的具体体现。
总而言之,孔子站在“爱人”的立场上认识管子,看到的是管子对于造福于更广大人民的“大爱”,而不是寓于某些个人利益中的“小爱”“私爱”。管子更多是以具体的社会行为展现其“爱人”理念的,孔子更多是以思想认识展现其“爱人”理念的,孔子一生并没有做出管子这样的事功,却有着“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管子的“仁”是以卓越的非凡事功为证明的,这又正是孔子可望而不可即的,这大约就是孔子敬佩管子之“仁”的根本原因。
“仁”与“礼”是孔子思想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概念范畴,孔子充分肯定了管子的“仁”,对管子的“礼”却是不太赞同。
“礼”的本义是举行某种仪式的时候奉献自己的丰收成果,用以祈神求福免灾。后来逐渐演化成了社会管理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成了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礼的起源很早,在孔子以前就已经有了夏礼、殷礼和周礼。周公制礼作乐以后形成的周礼已比较完善,并且有了制度、规范的内涵与外延。作为典章制度的“礼”,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的行为规范。作为道德规范的“礼”,是国家管理中对于人的社会行为的标准和规范。因而,中国古代早期社会中的“礼”,在整体上是从社会上层的统治阶层逐渐向下层渗入的,有着很明显的行为规范和引领特征。后来的发展过程中,“礼”的内涵与外延一部分逐渐地分离出来,与“法”融在了一起,一部分则与社会生活中的“德”融在了一起,一部分难以明确确定归属的,便延续了本来的发展路子,以仪式的形式在社会生活当中延续下来。所以,虽然后来的“礼”仍称为“礼”,但这个“礼”的内涵与外延显然早已今非昔比了。管子与孔子都对“礼”情有独钟,但从孔子对管子之“礼”的认识中可以看到,管子之礼与孔子之礼在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上不仅不完全一致,而且在很多地方展现出了很大的差别。
孔子以“管仲之器小”为由而认为管子不懂“礼”,其认定的根据是管子不“俭”,不“俭”就是不“知礼”。孔子认定的管仲的不“俭”,最典型的有两项,一是“有三归”,二是“官事不摄”。对于“三归”的解释历来众说纷纭,较具代表性的说法,一是娶三姓女为夫人。古时天子、诸侯皆有三宫(三正妻),卿、大夫、士一宫。管子身为齐国大夫而娶了三位正妻,据此而言,管子则不仅仅有不俭的问题,而且还有一个僭越制度的问题。二是高台名,说管子家建有“三归”之台。三是有三处之家居,说管仲的家居建有三处。四是指管仲家中三处藏钱的府库。五是认为“三归”是一个地名,为管仲的采邑。六是说“三归”是齐桓公用齐国农工商市租对管仲的赏赐。最近的解释当属“三归为封邑说”,“以管仲的封邑看,约相当于汉代的‘万户侯’”[5]。所谓“官事不摄”,“摄”是“兼”的意思,“官事不摄”就是行政人员不兼职。意思是说,管仲身为齐国国相,尽享国君赏赐的优越待遇,家中的管理人员都人人专守一职。管子的日常生活气派非凡,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根本无法支撑。由此而言,对于“管仲之器小哉”一语,说管仲这个人的器量很小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器,指的是器量、度量、气度的意思。不俭就是不懂礼,不懂礼就器量小、心胸狭窄。这种解释,虽然与后世的一系列认识[6]并不十分吻合,但从现实生活的视角分析,管子从一个囚徒平步青云做到国相,家有“三归”且“官事不摄”,气派非凡,大有时下之谓“土豪”气息,称之为“器小”似乎并不为过。
说管仲不“知礼”,列举的根据主要有两条,一是“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一是“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树塞门”就是建有塞门。“塞门”是用以间隔庭院中内外视线的一种东西,形式和作用可以同今天的照壁相比。按照周礼的规定,从天子到诸侯、卿、大夫、士都可以在庭院内建有塞门,但级别不同,塞门建立的形式、规制也不同。“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是说管仲建立的塞门与齐国国君建立的塞门一样,这是违反周礼规定的。“坫”,原为土筑的平台。西周乃至春秋时期,诸侯宴会的厅堂前面,两边会建有两根明柱,明柱中间建有一个土台,这个土台就是“坫”。诸侯在见面仪式上互相敬酒后把空酒杯放在坫上。“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是说厅堂前建有反坫本是诸侯国君主才能够享有的礼遇,管仲作为齐国的国相,厅堂前面也建有反坫,也就是居然和国君享有了一样的待遇,这也是非常不合周礼规定的。管仲既“树塞门”,又有“反坫”,这些行为都是严重僭越周礼规制的,怎么能说他“知礼”呢?(www.daowen.com)
孔子为什么会抓住管子的“俭”与“礼”大做文章,认定管子既不“俭”,也不“知礼”呢?这是因为“俭”与“礼”在孔子那里都是十分重要的概念。
“俭”的本义是指生活上自我约束,从不放纵。引申出来就是节省、节约的意思。当着众人的面节约财物,背着众人却铺张浪费,这就不叫“俭”。所谓“俭”,一定是人前人后都能做到节约的人。孔子在对管子的认识上,把“俭”的问题单独拿出来,与“礼”的问题并列,显然这是因为“俭”与“礼”的问题,在孔子乃至以后的孔门之学的发展中,都是极其重要的。孔子坚定地认为管子“不俭”,是因为孔子本身对于“俭”形成了一个成熟的标准,这在《论语》当中有着明确的反映。
“俭”是“温、良、恭、俭、让”五种美德之一。《论语·学而》篇记载说:“子禽问于子贡曰:‘夫子至于是邦也,必闻其政,求之与?抑与之与?’子贡曰:‘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意思是说,孔子一到某个国家,必然就会听到那个国家的政事。这既不是他求来的,也不是别人主动告诉他的,而是靠他温和、善良、严肃、节俭、谦逊的美德换来的。他老人家会获得这些,靠的是美德的感召与吸引,这是和别人获得的方法截然不同的。“俭”在孔子那里是自身修养而成的、与“温、良、恭、让”并列的美德之一。
“俭”在“礼”的使用中有其独立的原则性,既不完全服从于“礼”的需要,也不完全服从于“俭”本身的要求,而是以实际需要为基本原则。《论语·八佾》说:“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孔子解释“礼”的本质说,就一般的礼仪而言,与其铺张浪费,宁可朴素俭约;就丧礼说,与其礼仪周到,不如尽情表达悲哀之情。《礼记·檀弓上》中子路转述孔子的话说:“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可以看作“丧,与其易也,宁戚”一句的一种注解。“易”有把事情办妥的意思。“俭”的使用原则,就是既要按“礼”办事,也要厉行节约。
“俭”还应当是人的社会行为的一种基本原则。《论语·述而》篇中说:“子曰:‘奢则不孙,俭则固。与其不孙也,宁固。’”“孙”同“逊”;“固”,简陋、寒碜之意。孔子认为,人的行为表现,奢侈豪华就容易显得骄傲自大,俭约朴素就会显得孤陋寒碜。与其骄傲自大,宁可简陋寒碜。人的社会行为表现都是一些外在的东西,骄傲自大本身是内心世界的一种自我膨胀,这与孔子一贯主张的言行一致是不相符的,所以他认为应当“俭”,“俭”是人的社会行为的一种基本准则。
管子不仅“有三归”“官事不摄”,而且还“树塞门”“有反坫”,足见其行为有“不俭”之表现,甚或大有僭越之嫌。在孔子看来,这不仅仅是个人修养的问题,还是“不知礼”的社会行为。我们从文献中对于管子本人生活细节的有限记载来看,管子有地位,有权力,有成绩,有条件,所以,在生活上不拘小节,在事业上大刀阔斧,不会拘于细节性的成败得失。因而,孔子所说的“俭”“礼”之类的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等问题,在孔子看来可能是越轨超矩,在管子那里可能就是不足挂齿的。事实上,管子与孔子都非常重视“礼”,二者对于“礼”的认识虽有共同之处,但由于两人所处的社会地位、生活环境、个人秉性有着明显的差别,这些差别,使得孔子对管子之“礼”产生了非议。孔子站在自身固有的思想家立场上认识管子,认为管子“不俭”“不知礼”并不为过,这是孔子认识的自身局限所决定的。
总而言之,孔子对管子的认识,多是从生活方式角度入手的,涉及的都是一些具体的生活细节问题。由于孔子本身的生活经历和所持立场与管子的生活经历和所持立场有着明显的不同,管子是从政治家管理社会的角度对待“仁”“礼”“俭”这些生活问题的,孔子则是从思想家提升人的修养水准的角度对待“仁”“礼”“俭”这些生活问题的。这样带来的结果是,在管子那里可以不屑一顾的事情,在孔子这里可能就是一件大事;在管子那里需要高度重视的事情,在孔子这里可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再者,管子的作为是以霸诸侯匡天下为目标的开拓性创新,孔子的作为是以克己复礼为目标的理论总结与升华,其作为方式和所追求的成果形式都不一样,因而管子所追求的一切都强调务实高效,孔子所追求的一切都需要春风化雨式的渐进发展。这是我们认识孔子对管子生活问题的非议所需要注意到的前提条件。管子不拘泥于礼之细节,孔子则大事小事合于礼之所需,还要时刻想着“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时时事事谨小慎微而事之以礼,这在管子那里是不可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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