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句】
不学操缦,不能安弦;不学博依,不能安《诗》;不学杂服,不能安礼。不兴其艺,不能乐学。
【校文】
不学博依 《校勘记》:“闽本同。《释文》亦作‘愽’。监、毛本‘愽’作‘博’是也,石经同,岳本同,嘉靖本同,卫氏《集说》同,注疏放[1]此,下‘博喻’同。”
【注音】
操缦 《经典释文》:“操七刀反。”《集韵》:“操仓刀反。”按:古时“七”“仓”声母不分,今从《集韵》,音cāo。
《经典释文》:“缦末旦反(màn)。”
博依 《经典释文》:“依于岂反。”《礼记纂言》:“‘依’,旧读上声,今读如字。”按:依读如字,音yī。
不兴 《经典释文》:“兴虚应反。”陈澔《礼记集说》:“兴去声。”按:两说同,音xìng。
乐学 陈澔《礼记集说》:“乐去声。”卢文弨《礼记音义考证》:“乐五孝反。”按:乐古音yào,今应音lè。
【释义】
操缦 操,旧注为“调弄”,即调音练习。缦,弦乐配合打击乐演奏,如今之交响乐。《周礼》载磬师掌“教缦乐燕乐之钟磬”;钟师“掌鼙鼓缦乐”。郑注缦乐“谓杂声之和乐者也”。明黄生说“操缦即今之和弦”。
安 落实(其教学任务),或体现(其教学目的)、保证(其教学功能)。
弦 指弦乐琴瑟之属。学习琴瑟是一种乐教,也是儒家礼治教育的组成部分。孔门中就有人善鼓琴瑟,如曾点“鼓瑟希,铿尔”;子路“由之瑟,奚为于丘之门?”[2]
博依 郑注“广譬喻”,当是据《阳货》“《诗》可以兴”的孔安国注“兴,引譬连类”。但《诗》有风、雅、颂、比、兴、赋,正如清俞樾所说的:“《诗》有六义,岂譬喻所能尽乎?”是郑注不妥切。按古时诵《诗》常伴以乐和舞。《国语·周语》:“《诗》以道之,歌以咏之。”《墨子·公孟》:“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史记·孔子世家》:“《诗》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同样,教师教《诗》也没有离开乐和舞。清皮锡瑞说:“古者《诗》教通行,必无徒《诗》不入乐者。”[3]学《诗》既然要“诵之歌之,弦之舞之”,必然先要学习声律节奏,宋育仁所谓“习歌审音”。则“博依”即如《尚书》的“声依永”[4],要求诵《诗》者能“依五声之清浊,而高下其音节”[5]。
杂服 郑注以“服”为服饰,“杂服”便是“冕服皮弁之属”。孔颖达、朱熹等引申其说,以古人服有等降,来说明其杂。但诚如俞樾所说:“冕服皮弁之属在今人视为绝学,诚费讲求,在古人则习见习闻也,有何可学?”则“杂服”似可依张载的解释,为“洒扫应对投壶沃盥细碎之事”。《尔雅·释诂》:“服,事也”,“杂服”就是杂事,也就是家庭杂役。这是父权时代家长奴役制的孑遗。《左传》桓公二年:“士有隶子弟”,服虔注:“士卑自以其子弟为仆隶”;《仪礼·既夕礼》:“朔月童子执帚却之,左手奉之”,郑注:“童子隶子弟若内竖寺人之属。”《礼记·少仪》:“拼席不以鬣,执箕膺揭”,皆指此。清刘青莲《学礼阙疑》:“古人为学,十分之中,九分是动容周旋,洒扫应对,一分在诵说。”可以见其重视。用现在的眼光看,也可以作为家庭中体力劳动来理解。
不兴 郑玄:“兴之言喜也,歆也。”[6]意为喜欢,感兴趣。陈澔:“兴者,意之兴起而不能自已者。”在此亦可作重视、强调解释。
其艺 指操缦、博依、杂服。孔颖达:“‘艺’谓操缦、博依六艺之等。”陈澔:“艺,即三者之学是也。”
【译意】
不练习好缦乐,就落实不了学乐的任务;不学习好声律,就落实不了学《诗》的任务;不服习好洒扫沃盥等劳役,就落实不了学礼的任务。就是说,思想上不重视实际训练,就落实不了乐、《诗》、礼的教学任务。
【评说】
本章是上承前面的“时教必有正业,退息必有居学”。一般说,乐、《诗》、礼,是对“正业”而言;操缦、博依、杂服,是对“居学”而言。但又不尽如此。乐、《诗》、礼在课内教,也应当在课外学;同样,操缦、博依、杂服在课外学,也应当在课内教。即彼此互换位置,使之交相起作用。
“上承”,表明本章同前一章内容有逻辑联系,但本章的思想核心,却是揭示在教学过程中,知识同行为的关系、理论同实践的关系。重要的是实践,是具体行为表现。《学记》才说“不学操缦,不能安弦;不学博依,不能安《诗》;不学杂服,不能安礼”,而归结为“不兴其艺,不能乐学”。“兴”,不是讲兴趣主义,感兴趣的就学,不感兴趣的就不学。学习是艰苦的劳动过程,要有高度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教师在这里要发挥主导作用。
乐主要属于美育范畴,但也涵盖德育、智育、体育,《荀子·乐论》说“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饰节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万变”,以至“耳目聪明,血气和平”。《诗》,主要属于智育范畴,也涵盖德育、美育,《论语·阳货》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礼,主要属于德育范畴,也涵盖智育、美育乃至体育。《礼记·礼运》说“礼之始,始诸饮食”,《说文》礼“从示从丰”,《史记·礼书》“礼者养也”,其根源于人们生产和生活方式至为明显。《礼记·乐记》还说“制度文章,礼之器也”和“著诚去伪”。儒家总是把礼、乐联系起来,所谓“礼乐不可斯须去身”[7]。
但无论乐也好,《诗》也好,礼也好,都要体现于实际行动,所谓身体力行。否则不足以教育、考验自己,也不足以教育、感召他人。《论语·阳货》:“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这位老先生如果只对宫、商、角、徵、羽理论研究得深透,背得烂熟,却不会唱歌调琴,那他在谢绝孺悲求见之后,如何对这位求知心切者给予深刻的教育呢?
《学记》这一章,使我们意识到认识过程,即“知”与“行”合一,理论与实践合一,或如今天说的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来指导教学和学习的重要性,虽然古老的“知”“行”合一观还不是也不可能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再则,教学过程,或者说学习过程也只是认识的一种特殊形式。历史上许多教育家,都在这方面作出努力,如荀子说:“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8]王充说:“凡天下之事,不可增损,考察前后,效验自列。”[9]此“效验”同实践虽不是一回事,却是实践的邻居。
比较突出的是清代的颜元,他把《大学》的“格物致知”说作了异乎宋明理学家的解释:
格物之“格”,王(阳明)门训“正”,朱(熹)门训“至”,汉儒训“来”,似皆未稳。……元谓当如史书“手格猛兽”之“格”,“手格杀之”之“格”,乃犯手捶打搓弄之义。即孔门六艺之教是也。如欲知礼,凭人悬空思悟,口读耳听,不如跪拜起居,周旋进退,捧玉帛,陈笾豆,所谓致知乎礼者,斯确在乎是矣。如欲知乐,凭人悬空思悟,口读耳听,不如手舞足蹈,搏拊考击,把吹竹,口颂《诗》,所谓致知乎礼者,斯确在乎是矣。推之万物皆然。[10]
颜元这段话与《学记》本章说得近似,即重视知行合一。行重于知,不行等于不知。如他所说的“书房习数,入市便差。则学而必习,习又必行,固也”[11]。
我国历史上许多哲学家和教育家,对于“格物致知”的“物”,不是解释为物质性的东西,而是人们的精神生活。尽管像颜元那样重行,强调“读书无他道,只须在‘行’字著力”[12],却仍离不开“六艺”的礼乐之教,如说“‘格物’谓犯手实做其事,即孔门‘六艺’之学是也”[13]。我国历代不是没有科学家,不是没有从事自然科学实验的人和事迹,但自然科学都未曾阔步进入学校,特别是官学。它不像古希腊(雅典)、古罗马乃至一些阿拉伯国家那样,以课程或科学实验的姿态,进入高等学府的讲坛和实验室。
这有许多原因。
历史告诉我们,雅典的科学技术知识是在奴隶劳动的基础上,各城邦工商业的发展,和同东方各族人民进行经济文化交流中积累起来的。我们从希波战争后看到,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雅典原来的小农经济受排挤,手工业作坊取代了个体手工业,土地经营也纳入商品经济范畴。工商业奴隶主不仅拥有国内市场,还经营海外贸易。由于生产和航海的需要,天文、数理、机械学便引进高等学府。生活在雅典的希腊哲学家、教育家亚里士多德和他的学生对物理、化学、动植物、生理、医学、天文学都有不同程度的造诣。他们建立的吕克昂学园,就主张从工艺中探索自然的奥秘。
同雅典不一样,我国周朝的奴隶制,可以说是单一的农业奴隶主统治。奴隶主役使农业奴隶,作为“百工”的手工业奴隶,其人身从属于农业奴隶主,所谓“处工就官府”[14],“工商食官”[15],“庶人工商,各守其业,以共其上”[16]。以农业为基础,反映在《诗经》的《豳风》《雅》《颂》和《周礼·春官》中;《周书》则几乎每一篇都讲农事。周族把农神后稷奉为自己的祖先,相传文王还亲自下田耕种。[17]老式的农业生产规定了政治和思想的保守性。同雅典不一样,周朝“公田”生产的粮食剩余,没有转化为商品投入市场,而多用来酿酒、宴乐,在祭祀和贵族豪华生活中消费掉,要么就作为官吏俸禄分赃掉。手工业既归官府经营,“美金”青铜被用来铸造祭器、酒器、兵器和贵族阶层的生活用品。[18]即便是“恶金”铁,到春秋以后才铸为农具。[19]在此以前,奴隶基本上还用石器、骨器和蚌器制成原始性的农具耕田,“百工”生产的手工业品,主要是供贵族们享用(春秋初期,商品的范围还只限于奢侈品),谈不上扩大再生产,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恩格斯在论述农村公社解体的外来和内在因素时说道:“在这种公社的内部,最初是在同外地人进行的交换中,它就已经发展成商品的形式。公社的产品越是采取商品的形式,就是说,产品中为生产者自己消费的部分越小,为交换目的而生产的部分越大,在公社内部,原始的自发的分工被交换排挤得越多,公社各个社员的财产状况就越不平等,旧的土地公有制就被埋葬得越深,公社也就越迅速地瓦解为小农的乡村。东方的专制制度以及东征西讨的游牧民族的不断更迭的统治,几千年来都对这些旧的公社无可奈何……”[20]恩格斯还指出:“原始的土地公有,一方面同眼界极短浅的人们的发展状态相适应,另一方面以可用土地的一定剩余为前提,这种剩余为应付这种原始经济的意外的灾祸提供了某种周旋余地。”[21]恩格斯这两段话可用来说明中国奴隶制社会发展缓慢的基本原由。
战国以后,历史进入封建制,情况会不会好些呢?
从春秋末年开始,市场的繁荣,交换的频繁,已经把人们的经济生活彼此联结在一起。《礼记·月令》描述仲秋之月,“易关市,来商旅,纳货贿,以便民事,四方来集,远乡皆至”;《荀子·王制》也提到:“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翮、齿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东海则有紫紶、鱼盐焉,然而中国得而衣食之;西海则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国得而用之。”商业资本的活跃,加上科学技术的成就,如果能把这些长期积累起来的社会财富,纳入发展工商业的轨道,不仅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也必然会把科学技术成就引进学校。可是,一方面,由于经营工商业的在政治上被视为“末作”[22]“末利”[23],国与国间、地区与地区间的商品流通被课以重税[24];另一方面,由于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商人从经商获得的暴利,文武官员的俸禄和来自君王赏赐的金银货币,不是用于工商业投资,而是像水银一样,倾泻到田产上。战国时,赵将赵括母说过:“今括一旦为将……王所赐金帛归藏于家,而日视便利田宅可买者买之。”[25]再则是放债取息,进行高利贷活动[26],像孟尝君放的债高到“贷钱者多不能与其息”[27]。所以,尽管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一批富商巨贾,他们的经济归宿,只能成为地主和高利贷者,而不像西欧封建领主那样,会转化为资本家(西欧封建国家的土地不准自由买卖,市民由工商业赢利而积累的财富,只能用于继续发展工商业。这种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对封建领主也具有吸引力)。社会生产力停滞不前,使得我国早期科学技术原本执世界牛耳,到后来却落在资本主义西方后面,学校所以长期维持《诗》《书》礼乐之教,其主要原因即在于此。(www.daowen.com)
其次则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原因。
古希腊(雅典)哲学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是在城邦工商业的高度发展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赫拉克利特和德谟克利特的哲学,就代表着工商业奴隶主的思想。德谟克利特还是个科学家。他们的思想在社会文化生活领域中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也得力于掌权的工商业奴隶主的支持。与此相反,在我国,早期儒家作为氏族的农业贵族奴隶主的思想代表,在政治上是保守的、呆滞的。他们曾把科学技术看成“异端”“小道”,人为地制造“义”与“利”[28]的对立。这种思想长期支配着意识形态领域。顾炎武说过:“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七月流火,农夫之辞也;三星在户,妇人之语也;月离于毕,戍卒之作也;龙尾伏晨,儿童之谣也。后世文人学士,有问之而茫然不知者矣。”[29]发生在知识分子中的“科盲”,可以说主要是受儒家思想的影响。
除了儒家,墨、道、法各家思想也有这样那样的影响。墨家师徒来自手工业劳动阶层,对我国早期科技(几何学、光学、机械学)作出了贡献。但正因为他们是小生产者,没有打开经济的眼界,思想上终于与孔子“俱道尧舜”[30]。墨学中之所以保留着《诗》《书》气味,其根源即在于此。道家讲小国寡民,还认为“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31]。“藏金于山,藏珠于渊,不利货财,不近贵富”和“抱瓮而出灌”[32],也反映了他们思想保守。法家政治上反儒,经济上则把工商业者看作“游食之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规定了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只靠个体劳动者“几乎一成不变的经验”。自然科学既不并入生产过程,一般也不会并入教学过程。基于上述原因,早期中国只好让《诗》《书》礼乐继续占据学校的讲台,没有别开生面的内容,可成为工农业生产和商业发展的激素。
【注释】
[1]放,同“仿”。
[2]《论语·先进》。
[3]《经学通论·诗经》。
[4]《尚书·舜典》。
[5]见吴澄本注。
[6]《正义》引《尔雅》云:“歆:喜,兴也。”按《释诂》:“廞、熙,兴也。”古“喜”“熙”字通,“廞”亦兴之谓。
[7]《礼记·乐记》。
[8]《荀子·儒效》。
[9]《论衡·语增》。
[10]《习斋记余》卷六,《阅张氏〈王学质疑〉评》。
[11]《颜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下,《世情》。
[12]《颜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上,《理欲》。
[13]《颜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上,《刚峰》。
[14]《国语·齐语》。
[15]《国语·晋语》。
[16]《国语·周语》。
[17]《周书·无逸》:“文王卑服,即康(糠)功田功……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
[18]现在出土的殷代青铜器,十之七八是酒器。又《国语·齐语》:“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
[19]《国语·齐语》:“恶金以铸锄夷斤钃,试诸壤土。”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05页。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5页。
[22]《韩非子·亡征》:“……耕战之士困,末作之民利者,可亡也。”
[23]《史记·商君列传》:“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而为收孥”,《索隐》:“末利谓工商也”。
[24]《管子》《孟子》等都提出免“关市之征”、轻“市廛之税”。
[26]《孟子·滕文公上》说“为民父母,使民盼盼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即指此。
[27]《史记·孟尝君列传》。
[28]《论语·里仁》:“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29]《日知录》卷三十,《天文》。
[30]《韩非子·显学》。
[31]《老子》第五十七章。
[32]《庄子·天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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