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学记》对应的社会历史背景

《学记》对应的社会历史背景

时间:2023-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被认为是我国和世界最早的教育专著——《学记》便是这样。没有一定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没有长期的教育实践经验积累和人的思维能力的发展,是不可能升华出如此精湛的教育理论来的。冶铁和铁的使用是主要标志,西周还无此条件。《学记》的“良冶之子,必学为裘”,当亦指铸铁工艺操作。这又得说“铁”的历史贡献了。表明以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的个体经济,即封建生产方式的历史现实已是水到渠成。

《学记》对应的社会历史背景

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自从有了人类,便有了教育。作为教育实践发展轨迹,一部中国教育史该从原始社会时期写起;而作为教育思想理论发展轨迹,即中国教育学史,尤其从哲学分离出来,自成为独立的教育思想体系,则是往后多少年代的事。被认为是我国和世界最早的教育专著——《学记》便是这样。没有一定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没有长期的教育实践经验积累和人的思维能力的发展,是不可能升华出如此精湛的教育理论来的。

首先是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我国历史从夏,历商、到西周都属于奴隶社会。西周是奴隶制发展的全盛时期,此时的农业生产,在《诗·周颂》的《载芟》等篇已有所反映。手工业,依文献及出土文物发现,已有金、木、皮革、营造、纺织等工种。商业也有初步发展,已出现了早期货币。这些都表明了奴隶制社会比原始社会进了一步。生产力更重要的发展还在春秋战国时期,即封建生产关系走上历史舞台之后。冶铁和铁的使用是主要标志,西周还无此条件。[1]这时期使用的农具,仍然是木、石、骨、蚌壳制的。西周农业发展主要依靠集体耕作,所谓“千耦其耘”。铁器到春秋时期才存在。从1949年到1979年,在湖南长沙早期楚墓出土的凹字形铁口锄(锸或臿)、铁削、铁片,江苏六合墓葬出土的铁条、铁丸,都已被鉴定为春秋末期的铁制品。前者被认为是“我国现存的最早铁器之一”,后者如铁丸,也被认为是“最早的生铁”。[2]1980年到1989年,仅楚墓中就发现更多的如斧、臿、耒耜等铁农具。[3]国语》中引管仲说的“恶金以铸锄夷斤钃”,此“恶金”就是指铁。《管子·海王篇》也说“今铁官之数曰:一女必有一鍼一刀……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姚……行服连轺者必有一斤一锯一锥一凿”。这些都是指使用铁器而言。《学记》的“良冶之子,必学为裘”,当亦指铸铁工艺操作。近人考证成于春秋末齐国人所作的《考工记》,关于攻金之工的“段氏为镈器”,“段”即“锻”字,“镈器”依郑玄注乃田器钱镈之属,表明此时的田器已用铁制。[4]春秋战国时期,铁器带动了整个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例如开垦荒地,用铁制农具,披荆斩棘就容易得多。牛耕用铁犁,不仅减轻了牛和人的负担,还便于深耕细耨。恩格斯说:“铁使更大面积的田野耕作,广阔的森林地区的开垦,成为可能。”[5]由此而引发的农作物产量的提高,亦诚如荀子·富国篇》所说的“一岁而再获之”。手工业方面,主要靠铜铁。随着鼓风设备(橐籥)技术的改进,提高了炼炉温度,从而增加了铁的生产量。湖北大冶铜绿山古矿冶遗址,经过1979年以来的多次发掘,证明了从战国到西汉的矿井,从井下的支矿、通风、排放,到提升、照明技术都达到了一定水平。[6]其他手工业发展不在话下。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又带动了商业和交通的发展,加大了商业交换力度,出现了像齐国临淄那样的大都市和一些富商巨贾。此时的自然科学如天文、地理、数学力学,都已崭露头角。

其次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建立。

一定的生产关系总是同一定的生产力相适应。只有生产力发展了,生产关系才会跟着发生变化。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

这又得说“铁”的历史贡献了。木制、石制或骨制的农具有很大局限性,使用铁农具,情况就不一样。考古发现,战国中晚期出土的铁农具数量骤增,品类也多。[7]孟子这位不是研究经济的人,此时都注意到田间用铁农具和商品价格,所谓“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和“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8]。表明以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的个体经济,即封建生产方式的历史现实已是水到渠成。当然,出现这个新格局的农奴和农民也好,转化为封建地主阶级的上层人物也好,都得经过同奴隶主一场残酷斗争,秦、齐、楚、燕、韩、赵、魏所谓战国七雄之间,以及各国内部敌对势力之间的较量,就带有这种性质。对于农民或农奴来说,他们此时已成为小私有者,即小私有经济的组成部分。他们用自己手中掌握的生产工具和技术在领主或地主的土地上耕种,向领主或地主缴纳不同形式的地租,这种生产关系只有当他们创造出比奴隶制时代更高的生产力水平时才有可能。《墨子·贵义》:“今农夫入其税于大人,大人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岂曰贱人之所为而不享哉?”这里说的“酒醴粢盛”,就是以谷物为缴纳物的“税”。“农夫”“贱人”在此指农民、农奴,“大人”指地主、领主。谷物是农民的辛勤劳动成果,与其说地主、领主向本国统治者交税,不如说农民、农奴交税,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据《左传》记载,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后四年,即成公元年(公元前590年)“作丘甲”;此前,晋惠公六年(公元前645年),晋国已开始推行“爰田制”;郑简公二十三年(公元前543年),郑子产“作封洫”,越六年又“作丘赋”。到战国秦简公七年(公元前408年)“初租禾”……这些都标志着封建生产关系逐渐建立并坐稳江山。论者多把它说成是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大。但是没有以铁器为主导的生产力的发展,和以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的个体经济的出现,封建生产关系能建立和完善起来吗?井田制能挥之而去吗?

最后,是上层建筑作用的加大。

脑力劳动同体力劳动分道扬镳,到春秋战国时期已十分明显。荷丈人批评孔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9]。孔子反对樊迟“学稼”“学为圃”[10]。孟子讲“或劳心,或劳力[11]。尽管脑力劳动同体力劳动的对立在政治和经济上表现为统治阶级同被统治阶级的对立,如孟子所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12],但在历史早期,它又是社会分工的结果,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和社会划分为阶级的产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脑力劳动者以“自成一家”的姿态走上历史舞台,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看,是一种进步,它给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发展带来新的契机。这从春秋时期“士”脱离了生产劳动,成了名副其实的知识分子,从事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并作出贡献,看得很明显。春秋战国时期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劳动,促进了当代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社会经济的繁荣,其历史功绩不可抹杀,但谁把它提炼、概括,上升到科学理论水平,并以文字形式传之后世呢?是“士”,即拿笔杆的知识分子。被认为是“世界上极为珍贵的科技文献”的《考工记》便是这样。文字、文学艺术方面,在人类一开始造字,就立足于对自然现象和生活现象的观察,仓颉便是“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文鸟迹之象,博采众美,合而为字”[13]的人。战国时期见于日用器皿上的草率字体,写法不一致,汉许慎所谓“文字异形”[14],充分说明其为民间自由创造。战国后期秦权的铭文为隶书字体,写来速度快,也为了顺应社会生活节奏。春秋以前的散文,都出于奴隶主之手,《尚书》文字“佶屈聱牙”。战国时期的散文,如《孟子》《荀子》都平实易懂。战国时人的文章“长于讽喻”“深于比兴”,足以激发人们的思想情感。此时期流行的民间歌谣更是如此,屈原的《离骚》还具有浓郁的爱国主义精神。战国时期的艺术,体现在实用艺术品的铜器、陶器和漆器上。像铜器上画像、花纹都显得细致、玲珑、生动。1935年河南省汲县山彪镇战国墓葬中出土的水陆攻战纹铜鉴图像,一共有二百九十二个人物参与,包括格斗、射杀、划船、击鼓等活动[15],体现了当时铸刻工的高度工艺技巧。长沙出土年代最早的帛画,使我们看到了战国时期绘画品类的丰富多彩,和丝织物进入人们精神生活领域。长沙楚墓出土木板透雕,尤其湖北江陵出土的彩漆木雕座屏,使我们又一次看到战国时劳动人民的艺术创作水平。音乐也已深入民间,成为德育和艺术教育的有力手段,荀子说“乐中和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16]。竽、筝、笙、瑟等吹奏在民间已相当流行。

战国时期所谓“百家争鸣”,是由于此时出现不同研究对象和观点的“诸子百家”。汉初的司马谈把他们归纳为六家:阴阳、儒、墨、名、法、道德。他们的出发点是“务为治”[17]。后来又有人概括为十家,即加上农、纵横、杂和小说。作为学术思想流派,各家都不是远离生活,而力图在不同角度上“务为治”,也都或多或少地面向老百姓,不单纯代表统治者的利益。这就不仅对学术文化,也为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作出了贡献。

以上情况,都给《学记》思想的产生,提供了社会历史基础,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第一,随着西周以来社会的发展,到了春秋战国,作为生产力的主要因素,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含在战争中立功而改变了成分的奴隶[18])、商人、没落贵族转化为普通老百姓[19]。此时在野的新兴地主亦通称为“民”[20]。他们在生产斗争过程中创造了社会财富,提高了政治地位,逐渐为社会所重视,使统治者和有识之士,包括政治家、教育家们意识到这些人在国家社会中不失为一种力量,要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在原有的知识与经验基础上,提高其文化和政治水平、道德修养,孟子所谓“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21]。反映在《学记》中则有“化民成俗,其必由学”,并模拟“古之教者”如“家塾”“党庠”“术序”,作为兴学育才的场所。

第二,从奴隶制到封建制社会,新旧生产关系的更迭,从根本上说,首先是出现了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个体经济。通过运用先进的生产工具,提高了生产力水平,为产生剩余劳动提供了前提条件。农民的剩余劳动产品,除了满足个人和一家生活需要,以及向地主、领主缴纳实物地租外,还可以商品形式在市场上交换,从而促进了商业和城市的发展。经济搞上去了,文化教育自会跟上,这对于当时的农民和地主来说都有好处。它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早在春秋时,郑国子产“作封洫”,承认土地的私人占有,实行征税,还有办学,受到国人称赞。《左传》襄公三十年记载他“从政一年,舆人诵之,曰:‘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及三年,又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襄公三十一年,还记载他“不毁乡校”的事,表明子产容许庶人议政,也反对取消地方学校

有政治经济领域的生产关系,也有教育领域的“生产关系”——人的再生产嘛。前一种的生产关系,表现为农民与地主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的矛盾是基本的,但在新兴地主政权建立之初,有其协调的一面。后一种的“生产关系”,表现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和谐的。尊师爱生,从孔子以来就成为私学教育的优良传统,《学记》说“大学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安其学而亲其师”;又说“师无当于五服,五服弗得不亲”。当然,师生之间不是永远不存在矛盾,否则用不着“夏楚二物,收其威也”。《尚书》的“朴作教刑”,表明它是亦君亦师的奴隶制时代的产物。教师的职业化、专业化,告别亦君亦师体制,也是春秋战国政教分离以后的事。

第三,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着包括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政治、经济、法律的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哲学,宗教等)在内的上层建筑的性质,但另一方面,上层建筑又以其相对的独立性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历史到了战国时期,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即生产资料所有制和政权问题解决了,意识形态的积极作用就显得突出。它对于教育实践和理论的影响,首先表现在重视人的价值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淡化天命与鬼神之后,凸显出像荀子那样“制天命而用”[22]、人力战胜自然的思想。在政治方面,便是提倡重“民”,这在墨、道、法诸家思想中都得到反映。儒家在这方面可以说亮点更大。《孟子》一书中讲“民”,光是《梁惠王》章就六十一见。文中的“百姓”“耕者”“商贾”“匠人”还不算在内。孟子还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23]。从而在舆论上,不仅呼吁改善人民生活,还强调教育的重要性。《学记》的“人不学,不知道”,就不局限于贵族子弟。

《易》《诗》《书》《礼》《乐》《春秋》“六艺”是西周到春秋时期的社会意识形态,此后亦被列为学校课程。《礼记·王制》说:“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如果这是事实,教育对象也仅仅止于特权阶层。孔子的私学就把此“六艺”之教扩大到平民(此时的“士”同西周时“造士”的“士”不一样)。“六艺”内容涵盖哲学、文学、艺术,还有历史。战国时亦不废“六艺”,至少在荀子三为祭酒的稷下学宫还保留此课程。《庄子·天下篇》是否为庄周所作,且置而弗论,其分析“六艺”要旨,即“《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可知其教育功能和社会影响,所谓“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24]。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从学派到理论都错综复杂,但其最大好处,是扩大了人们的文化视野,丰富了人们的知识内容,提高了人们的认识水平,培养了人们的思维能力。《学记》作为儒家学派的教育著作,自不忘《诗》《书》《礼》《乐》,如主张“《宵雅》肆三”,引《兑命》“念终始典于学”,但亦吸取些墨、道思想精髓。关于这一点,我们将留在后面叙述。

【注释】

[1]郭沫若先生曾指出:认为周初在梁州的贡赋上便已经有“铁”,这和《山海经·中山经》假托夏禹王的话,说“出铁之山三千六百九十”,是一样的荒唐。参见郭沫若著:《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科学出版社1960年版,第78页。

[2]文物编辑委员会编:《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1949—1979)》,文物出版社1979年版,第319、203页。

[3]文物编辑委员会编:《文物考古工作十年(1979—1989)》,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197页。

[4]《考工记》“六金之工”中有“冶氏执上齐”句,此“冶氏”是指制造兵器者,所谓“冶氏为杀矢”,那时的兵器专用青铜冶铸,青铜是铜与锡的合金,“上齐”是对含铜锡分量多少(锡少为上齐)而言。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3页。(www.daowen.com)

[6]文物编辑委员会编:《文物考古工作十年(1979—1989)》,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196页。

[7]雷从云:《战国铁农具考古发现及其意义》,《考古》1980年第3期。

[8]《孟子·滕文公上》。

[9]《论语·微子》。

[10]《论语·子路》。

[11]《孟子·滕文公上》。

[12]《孟子·滕文公上》。

[13]唐代书法理论家张怀瑾语。

[14]《说文解字叙》。

[15]转引自杨宽著:《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02页。

[16]《荀子·乐论》。

[17]《史记·太史公自序》。

[18]《左传》哀公二年,“克敌者……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

[19]例如,《国语·晋语》记载晋国范、中行氏被赵氏打败后出奔齐国,其子孙“耕于齐”,即改变了成分。

[20]《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讲田地“征税问题”:“赵简主出,税吏请轻重。简主曰:勿轻勿重,重则利入于上,若轻则利归于民。”此“民”字当指地主。

[21]《孟子·梁惠王上》。

[22]《荀子·天论》。

[23]《孟子·尽心下》。

[24]《庄子·天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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