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美国研究型大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的成果

美国研究型大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的成果

时间:2023-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是美国的第一所研究型大学,它的建立标志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发端。美国研究型大学的产生深受德国大学的影响,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发展起来,一是直接创建新型的研究型大学,二是把已有的英式大学和学院改造成研究型大学。十九世纪后半叶,随着研究型大学的相继建立和传统学院向研究型大学的转型,美国的研究生教育获得了快速发展。

美国研究型大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的成果

美国研究型大学创建始于十九世纪后半叶,以1876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建立为标志。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是美国的第一所研究型大学,它的建立标志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发端。但美国研究型大学真正发展成为世界顶尖的一流大学则是在二十世纪中叶。因此,康奈尔大学前校长弗兰克·罗德斯(Frank H.T.Rhodes)曾表示,美国研究型大学是美国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成就之一。

美国研究型大学的产生深受德国大学的影响,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发展起来,一是直接创建新型的研究型大学,二是把已有的英式大学和学院改造成研究型大学。1876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建立揭开了美国研究型大学发展的序幕。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影响下,克拉克大学、美国天主教大学、芝加哥大学等一批研究型大学相继建立起来,同时也促进了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原有的仿照英国大学模式建立的传统大学向研究型大学的转变。

纵观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发展历程,可以将其划分为四个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即萌芽时期、初创时期、成熟时期和调整时期。其中1636—1875年这一时期是美国研究型大学的萌芽时期,1876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初创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其成熟时期,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现在则是其调整时期。[1]

(一)萌芽时期

从1636年哈佛学院的建立到1875年,这一时期是美国研究型大学的萌芽时期。

美洲大陆的早期移民以英国大学模式为模板,创建了九所殖民地时期的旧式传统学院。后来这九所学院中的七所发展成为研究型大学,这是美国研究型大学发展的源头之一。后来发展成为研究型大学的原殖民地旧式学院有哈佛学院、耶鲁学院、新泽西学院、国王学院、费城学院、罗得岛学院等。与殖民地时期建立的旧式传统学院不同,美国独立建国后相继又建立了许多州立大学和学院。截至南北战争前夕,美国当时的二十七个州中有二十五个州建起了州立大学和学院。这些州立大学或学院是美国高等教育早期发展的另外一条路径,这也是美国研究型大学发展的又一源头。在这些学院和大学中,一批学校后来发展成为研究型大学,如佐治亚大学、威斯康星大学等。[2]

1810年,威廉·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所创办的柏林大学提倡“学术自由”“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等新思想,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大学只是传授已有知识的观念,树立了传授知识与创造知识相统一的新理念。[3]德国大学凭借自身优势,在人才培养的基础上广泛开展科学研究,在高科技成果产出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等科学领域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并占据绝对优势。据西方国家统计,德国科学家在1820—1919年间完成的医学类发明,占世界总数量的40%;而1820—1914年期间,生理学学科中的65%的有创建的论文出自德国学者;另外,1821—1900年期间,德国科技人员在热学光学电子和磁学等物理学方面的发明超过英国和法国两个国家的总和。[4]德国当之无愧地成为世界高等教育和科学技术的中心。

德国大学发挥高校人才智力优势,大力倡导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以学术成就为办学主旨和核心竞争力的成功探索和实践,推动了大学教育的现代化进程,也为现代大学教育提供了以科研学术为办学主旨的新模式。美国南北战争结束以后,许多留学德国,接受过德国大学教育的美国学生纷纷归国。于此同时,一大批德国学者移居美国,在美国大学任教。据美国学者斯文统计,在19世纪赴美国大学任教的德国学者有300余人。[5]他们不仅为美国大学带来了先进的学科知识,缩小了美国大学与德国大学各学科领域内的差距,更重要的是为美国大学带来了德国的科研学术理念和高等教育哲学思想。于是,德国大学注重学术研究的全新大学办学理念开始影响美国。受德国大学开展科学研究和注重学术成就的影响,加之美国国内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发展研究生教育和建立研究型大学的呼声日益高涨。因此,以研究生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标的研究型大学在美国也随之应运而生。

1862年和1887年,美国国会分别通过《莫雷尔法案》(也称《赠地法案》)和《哈奇法案》,采用赠地的方式促使了州立大学的快速发展。赠地学院开设实用性课程和开展应用性研究,改变了美国高等教育领域中存在的过度偏重古典教育的现象,成为美国研究型大学兴起的基础。

(二)初创时期

从1876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建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这一时期是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初创时期。

回顾历史,美国研究型大学主要是通过两条途径发展起来的。第一条途径是以德国柏林大学为样板,直接创建以研究生教育为重点、以科学研究与高层次人才培养为主旨目标的新型美国大学。这一类型的大学以1876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建立为标志。之后,在美国仿效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模式,新创建的主要新型大学有:1889年,在马萨诸塞州得伍斯特创办的克拉克大学,在建立之初只招收研究生从事研究生教育。克拉克大学是霍普金斯大学的主要模仿者,也是美国第一所完全是研究生院的大学。1889年建立的美国天主教大学,其主要目的是在于培养神学领域的研究生;还有受石油大王洛克菲勒资助于1891年建立主要从事研究生教育的芝加哥大学等等。第二条途径是把在原有大学的基础上,把当时已有的、仿照英国大学模式建立的大学和学院改造成新型的美国研究型大学。这种类型的研究型大学有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6]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创办及其引领作用,不仅促进了哈佛、耶鲁、哥伦比亚等传统学院,也促进了其他一些州立大学向研究型大学的转型。十九世纪后半叶,随着研究型大学的相继建立和传统学院向研究型大学的转型,美国的研究生教育获得了快速发展。到十九世纪末期,美国的主要大学都在本科人才培养的基础上均设立了研究生院,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并广泛开展科学研究。这一时期,美国许多主要大学都将发展研究生教育作为自己的首要目标。

1900年2月,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校长本杰明·维勒(Benjamin Ide Wheeler)的倡议下(The idea for the conference came from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ident Benjamin Ide Wheeler,who had been proposing the formation of some thing like AAU in correspondence with Harvard President Charles Eliot and others.[7]),哈佛、哥伦比亚等五所大学的校长联合发出邀请信,邀请全美不同地区的十四所大学校长在芝加哥大学举行会议,讨论建立统一的博士学位标准等事宜。会议的主要成就之一是成立了美国大学协会,首批接收的会员共有十二所大学。美国大学协会的成立,标志着美国研究型大学作为一个群体在高等教育系统内的正式形成。十二所被公认为美国最早的研究型大学分别是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密歇根大学、威斯康星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康奈尔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斯坦福大学和芝加哥大学。

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期,美国已相继建立了二十所左右的研究型大学。截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美国研究型大学以高水平的师资和科学研究、大规模的研究生教育和良好的办学条件得到人们的认可,并初步建立其在美国科学界和高等教育界的领导地位。(www.daowen.com)

(三)成熟时期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这一时期是美国研究型大学发展的成熟时期。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美国研究型大学一直处于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领域的边缘位置。第二次世界大战为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研究型大学响应联邦政府号召,积极参与雷达原子弹、固体燃料火箭军工项目的研究,获得了巨额科研经费支持并打造出了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在科研领域取得了突出成就。研究型大学通过参与军工项目研究的机会,组织大批高水平的科学院从事尖端研究,产出了许多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极大地加速了大学科研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研究型大学在战争时期通过高精尖的科学研究服务国家最高利益,为美国和同盟国赢得战争作出了重大贡献,也使研究型大学与联邦政府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美国研究型大学正是适时抓住了参与军事研究的这一机遇,在满足联邦政府军事研究需要的同时实现了自身的跨越式发展。

美国研究型大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卓越表现,使美国人普遍认识到了科学研究也能产生巨大的实用价值。1950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简称NSF)成立,体现了联邦政府将继续保持并扩大与研究型大学之间的合作关系。1958年,美国《国防教育法》颁布,在加大基础教育投入的同时也加强了对研究型大学的资助。1960年的《西伯格报告》进一步明确了联邦政府对基础研究和研究生教育的职责。从1957年到1968年,联邦政府资助大学的科研经费从2.17亿美元增长到了15.09亿美元,增长了6倍,其中把60%的科研经费下拨给了排名前二十位的研究型大学。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特别是1963—1968年,可以看作是美国研究型大学的黄金时代,美国联邦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支持研究型大学的基础研究。[8]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等一批研究型大学迅速崛起。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联邦政府的研究经费开始从主要集中支持少数研究型大学向分散化方向发展。这一变化激励和刺激了一些新兴研究型大学的发展,得克萨斯州大学、杜克大学、西北大学、印第安纳大学等高校开始崭露头角,成为美国研究型大学的新兴力量。

进入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实力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显现。在1950—1975年间,美国共获得了26次诺贝尔化学奖、18次诺贝尔生理学奖和26次诺贝尔医学奖。这一系列成就的取得充分证明美国研究型大学已经跻身世界一流行列。[9]

在这一时期,美国研究型大学不但队伍迅速发展壮大,而且作为一种大学模式日渐成熟,其有别于其他类型高等学校的主要特征也呈现出来。第一,研究型大学大都是学科齐全,具有教学、科研和服务多种功能的综合性大学;第二,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基础研究的中心,拥有卓越的师资队伍;第三,研究型大学特别重视研究生教育,研究生的比例也往往高于本科生;第四,研究型大学具有广泛的国际联系,是世界科学文化学术交流的中心,能吸引大量外国优秀人才去留学,特别是在研究生教育阶段。

(四)调整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和冷战时期,美国研究型大学一方面得到联邦政府的大力支持,获得了迅猛发展,但另一方面,美国研究型大学也面临着日益增加的压力。因而,美国研究型大学步入调整时期,以迎接时代的挑战。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美国经济萎缩衰退,美国政府不得不缩减教育经费,研究型大学的经费收入也随之减少,办学经费窘迫。另外,经济衰退造成社会人才需求数量的减少,学生对研究型大学的教育质量也怨声载道,抱怨所享受的教育服务质量与高昂的学费难以相称等。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研究型大学开始进行调整改革,不再依赖学生数量的增加和政府额外资助经费支持其科学研究,而是转向寻求与企业合作,大力开展与企业合作研究,构建了“学校—企业—政府”三方合作的新模式,因而走上了创业教育和创业型大学的发展道路。美国研究型大学在危机和机遇并存的境遇下,把“创业”作为一项新的使命,通过转型为创业型大学,又一次实现了大学扩张,并迎来了新的飞速发展时期。

1978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出台鼓励校企合作研究的试行计划,为校企合作研究中的校方提供经费支持。1980年,美国联邦政府颁布了《贝赫—多尔法案》(Bayh-Dole Act),法案规定联邦政府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属于从事研究的组织,极大地促进了大学与企业的合作。1980年和1986年,美国国会又分别通过了《Stevebson—Wydler技术创新法》和《联邦技术转移法》,鼓励大学特别是地方大学走出象牙塔,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美国研究型大学与企业合作进行技术开发,通过孵化发明专利和企业的方式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也为大学的研究和教学提供了更为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间接地拓展了美国研究型大学的社会服务功能。二十世纪后期,美国主要研究型大学相继成立了产业转化机构和建立科学园,研究型大学的学生和教师也开始创业并创办自己的公司,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麻省理工学院的MIT模式、斯坦福大学的“硅谷”科学园区、“北卡研究三角区”等。

创新已经成为了推动知识经济发展的核心,而研究型大学的科学研究则是创新的源泉。据统计,美国一流研究型大学对美国科技、经济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有着重要的贡献,其中全美70%的影响人类生活方式的重大科研成果诞生于一流研究型大学,1993—2000年美国的诺贝尔奖获得者51人中有47人来自美国的一流研究型大学。[10]1980年,美国大学的技术转移办公室只有25家,到了2010年增加到了800家;1985年,美国研究型大学获得专利仅有589项,到了2010年则超过了4000项。[11]

美国研究型大学虽然经过萌芽、创立、成熟和调整四个发展时期,但第一所研究型大学建立至今仅有百余年的时间,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并形成了世界一流大学群。据2018年8月发布的上海交通大学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显示,前10所世界著名大学中,美国占8所;前20所中美国占16所,前50所中美国占31所。[12]美国研究型大学的世界一流大学地位已经牢固确立,在世界范围内享有很高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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