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美国殖民地时期的大学创立及其影响

美国殖民地时期的大学创立及其影响

时间:2023-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殖民地时期的旧式学院和随后产生的高等教育,就是以欧洲的这两种类型的大学为模式建立起来的。1617年,在弗吉尼亚殖民地,英皇詹姆斯一世曾为教育之事致函当地主教,指示其以捐款的方式为当地原住民的子弟创办学校。约翰·埃利奥特的建议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于是在殖民地创建学院的计划遂之又被重新提上了日程。哈佛学院的正式课程是由邓斯特首次开设的,共12门课程。

美国殖民地时期的大学创立及其影响

来自欧洲的移民们相信:“学院象征着社区的尊严,是否拥有一所学院,是文明社区有别于野蛮部落的标志。”为了把“古老英国大学的传统移植到北美的荒野”,他们在定居下来后不久就开始兴建学校。于是,各种各样的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机构相继在不同的殖民地区建立起来。如公开学校(common school)、主妇学校(dame school)、阅读学校(reading school)、写作学校(writing school)、慈善学校或贫儿学校(charity or pauper school)、拉丁文学校(Latin Grammar school)等如雨后春笋般兴建起来。有了广阔的领地之后,随着各级教育的逐步完备,为了适应当时殖民地政治宗教、思想以及经济上的需要,美国殖民地学院也随之应运而生了。[1]

欧洲最初的大学是由学生团体建立的。这种大学组织起先出现于十二世纪的意大利,后来逐渐传播到西班牙、葡萄牙和欧洲中部。追溯历史,欧洲大学的主要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学生团体建立的,另一种则是从教会中分离出来的。学生团体建立的大学,是由学生团体雇佣和任用教授,决定经费的使用,制订相关课程的设置、考试和颁发学位的规则。而从教会中分离发展而来的大学,则与教会联系紧密。这种类型的大学主要是培养神职人员,课程以教会教义为基础,学习宗教权威的教义和神学理论。他们是由教会统一开办并且为其服务的专业学校。美国殖民地时期的旧式学院和随后产生的高等教育,就是以欧洲的这两种类型的大学为模式建立起来的。[2]

(一)早期的三所学院

在殖民地建立学院的计划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初期。1617年,在弗吉尼亚殖民地,英皇詹姆斯一世曾为教育之事致函当地主教,指示其以捐款的方式为当地原住民的子弟创办学校。当时的弗吉尼亚总督乔治·叶德雷(George Yeardley)爵士计划在亨利克划出一万亩土地用来建立一所大学。之后不久,当地绅士就组成了建校筹备委员会,并筹集到2000英镑的建校资金,开始着手建校事宜。1622年,印第安人在首领奥佩堪卡努的率领下对白人定居点发动了突然袭击,许多村落和种植园被夷为平地,参与筹划建校的人士或死或散,其时又恰值弗吉尼亚公司解体,因而在殖民地创办大学的计划遂胎死腹中。

后来,当种植园在各殖民地兴起时,贫民学校和慈善学校才得以在此建立起来。美国殖民地时期建立的中等学校主要是拉丁文法学校,这是一种古老的欧洲中等学校。中世纪时期,随着欧洲文化教育趋于低落,拉丁文法学校的发展也步入了低谷。文艺复兴之后,逐步复苏的古希腊古罗马文化与教育浪潮,又为拉丁文法学校的发展提供了社会文化基础。其时,视新大陆为实现自己宗教理想之自由天地的移民们,在踏上新大陆并安顿下来之后,便开始考虑教育事业。由于当时在教育问题上并无定规可循,他们遂把古典文法学校移植到了新大陆,并使之在新大陆扎根发展。1642年的波士顿拉丁文法学校的设立,标志着英国古典学校在新大陆移植的开始。继波士顿拉丁文法学校建立之后,马萨诸塞、康涅狄格等殖民地也相继建立了类似的学校。在独立革命前较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拉丁文法学校是美国中等教育发展的主体。

1.哈佛学院

1633年,传教士剑桥大学的毕业生约翰·埃利奥特(John Eliot)致函马萨诸塞当局,建议在马萨诸塞设立一所高等学校,并说明了设立高等学校的意义。约翰·埃利奥特的建议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于是在殖民地创建学院的计划遂之又被重新提上了日程。1636年10月28日,马萨诸塞议会通过了一项议案,决定资助400英镑作为创办这所学院的经费。翌年,学院建设工作正式启动,学院校址定于新城(Newetowne,纽敦,即现今的坎布里奇,又译作剑桥),同时还成立了一个由六位行政官员和六位牧师组成的校监委员会,具体负责学院的筹建工作。1637年底,校监委员会聘任纳撒尼尔·伊顿(Nathaniel Eaton)出任学院院长职务。伊顿早年毕业于剑桥三一学院,并在尼德兰弗朗纳克大学学习神学,师从著名清教神学家威廉·艾姆斯(William Ames)。1638年5月,学院所在地纽敦改名为“剑桥”(Cambridge,中文又译音为坎布里奇),学院也就被称为“剑桥学院”(Cambridge College)。

初创的剑桥学院后来之所以易名为“哈佛学院”,是与青年牧师约翰·哈佛(John Harvard)的慷慨捐赠有关。青年牧师约翰·哈佛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伊曼纽尔学院,1637年抵达马萨诸塞,他当时的梦想是成为查尔斯镇教堂的助理牧师。不幸的是哈佛在抵达美洲后不久便染上了肺病,于1638年9月14日去世。他临终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半财产(即719英镑17先令2便士)和全部藏书(约400册)捐赠给河对岸那所新成立的学院。当时,一个中等学校教师的年薪约为20~30英镑,而哈佛学院的首任院长一年的薪水也只有60英镑,所以哈佛的这笔捐助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财产。为了纪念这位年轻牧师的慷慨捐赠,1639年3月13日马萨诸塞议会决定将“剑桥学院”正式更名为“哈佛学院”。[3]哈佛学院就是当今享誉世界哈佛大学的前身,它是北美洲殖民地时期创建的第一所高等学院。哈佛学院的建立标志着美国高等教育的发端。

1640年8月7日,哈佛学院校监委员会任命年仅30岁的亨利·邓斯特(Henry Dunster)为哈佛学院院长。邓斯特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的麦克达林学院,并拥有在乡村学校任教和布道的经历。哈佛大学在他的领导下,完全遵循英国牛津、剑桥等大学的惯例,课程设置依循英国大学的模式,以传统的学院式课程以及培养神职人员为主,课程主要包括古典文学和古典语言学。哈佛学院的正式课程是由邓斯特首次开设的,共12门课程。其中一年级学生的课程为逻辑、希腊文、希伯莱文、修辞、教义问答、历史以及植物学二年级学生则学习伦理学政治学阿拉伯文、希腊文、修辞及教义问答,三年级的学生被授以天文数学、希腊文、修辞、叙利亚文和教义问答。哈佛学院当时只有三个年级,为效法英国大学的四年制,1655年哈佛学院又增设了一个年级。至此,年轻的哈佛学院成为新大陆广袤荒野里盛开的第一株文明之花,并逐步发展成为北美大陆最有影响力的大学。

2.威廉-玛丽学院

在哈佛学院创办五十七年之后的1693年,在弗吉尼亚又成立了另外一所高等学校──威廉-玛丽学院(William and Mary College)。威廉-玛丽学院和哈佛学院是十七世纪北美殖民地时期所创办的仅有的两所学院。然而,在弗吉尼亚创办高等学院的经历却是异常困难的。

如前所述,1617年在弗吉尼亚建立学院的计划,因奥佩堪卡努率领印第安人对白人居住点的袭击而使之搁浅。四十多年后的1660年,弗吉尼亚议会再一次提出了建立学院的议案,但这个议案又同样没有成为现实。[4]实际上,在弗吉尼亚殖民地建立后不久,就已经从王室获得了用于建校的土地,但由于弗吉尼亚缺少像马萨诸塞那样重视人口和发展高等教育的使命感;加之几任总督大多又是讲求实用的人,他们和当地种植园主把发展种植园经济放在首位,并不热心于发展公共教育事业。对他们来说,大力发展种植业才是首要任务。[5]因而,直到1693年英国圣公会牧师詹姆斯·布莱尔(James Blair)获得王室的特许状之后,才真正开启了在弗吉尼亚的建校事宜。甚至当建院的特许状颁发之后,时任总督曾对要求创办学院以培养牧师拯救弗吉尼亚灵魂的代理主教布莱尔大发雷霆,并说:“灵魂!去他的灵魂吧!让他们种好烟草好啦。”[6]

由于建校的特许状是由当时在位的英格兰新国王威廉三世和王后玛丽二世颁发的,为了纪念这种殊荣,学院遂得名威廉-玛丽学院,由詹姆斯·布莱尔出任第一任校长。在创办之初,威廉-玛丽学院主要由哲学院、神学院、印第安学院和一些文法学院构成,学院的办学目的除了教化印第安人和培养公职人员以外,还主要致力于英国国教会牧师的培养。威廉·玛丽学院的建立,还结束了弗吉尼亚移民不得不冒着穿越大西洋的危险,将自己的孩子送到遥远的英国去接受高等教育的历史。

3.耶鲁学院

殖民地时期建立的第三所学院是十八世纪初期公理会创立的耶鲁学院。耶鲁学院位于康涅狄格(Connecticut),是当今享誉世界的耶鲁大学的前身。“康涅狄格”源自于印第安语,意思是“潮汐河流域”,该区域北接马萨诸塞,东连罗得岛,西毗纽约,南隔海峡与长岛相望。

1614年,荷兰人首先乘船驶入康涅狄格河。1634年,英国殖民者也移民到此地,居住在了康涅狄格。1637年,英国人击败了当地原住民印第安居民。翌年,北美康涅狄格成为英国的殖民地。一批英国殖民者乘船远渡重洋来到昆尼皮亚克(Quinnipiac)海湾定居,并使之逐渐发展成为繁荣的纽黑文(New Haven)新港。

1647年,约翰·达文波特提议在纽黑文建立一所学院,他认为教育可以让欧洲文明在北美大地生根。截至1655年,他们已经为这一建校计划集资了640英镑的资金,但遗憾的是这一计划连同之后几年内的几个计划都因各种原因未能付诸实施。虽然达文波特的计划屡屡遭挫,但他建立学院的思想却影响了当地的许多人。

耶鲁学院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还源自一些清教保守派对哈佛学院日益增长的自由主义和波士顿被污染的道德环境的严重不满。清教徒们漂洋过海踏上北美大陆,其本意是为了冲破藩篱追求宗教自由,但当他们定居并生活下来以后,又逐渐地把自己变成了不能容忍他人宗教自由的势力。十七世纪下半叶,从罗得岛开始,包括新英格兰地区纷纷实行宗教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哈佛学院顺应历史潮流,对不信教者甚至对那些不同教派的教徒均采取了越来越宽容的态度。

新英格兰神学家、清教派领袖科顿·马瑟(Cotton Mather)对哈佛学院的此种做法深感不满,他认为哈佛学院已经背离了当初建校的宗旨。以马瑟为首的部分公理派教会信徒,指责哈佛学院在办学上的日益放松,并要求哈佛学院恢复原来的清教徒教义。然而,哈佛学院校方并没有理会他们的要求。无奈之下,这些人于1701年在康涅狄格州的纽黑文镇筹划另建了一所学院,他们建立新学院的目的是旨在使青年“可以学习艺术科学……为教会和国家服务”。

十位受托管理学校的牧师从他们藏书不多的图书馆里拿出四十本书,作为在康涅狄格州建立新学校的资本。1701年10月,康涅狄格州议会表决后通过他们筹划创建学校的构想,于是新学校正式成立。当时的创建者为这个新建学校取名为康州联合学校,该州议会还专门任命十名神职人员作为董事成员负责学校的创建,并推举毕业于哈佛大学的亚伯拉罕·皮尔逊为第一任院长。但直到第二年的三月,学校才有了第一名学生雅各布·海明威。1707年,该教会学校第一批的十八名学生毕业,被授予了学士学位

康州联合学院在建校初期,没有校舍,学生只能分散在康涅狄格州的六个城市学习。1716年,经过托管人的投票,大家一致同意将学校迁至纽黑文。1718年,英国东印度公司高层官员伊莱休·耶鲁(Elihu Yale),向这所教会学校捐赠了9捆总价值562英镑12先令的货物、417本书以及英王乔治一世的肖像和纹章。这对当时襁褓之中的新建教会学院可谓是雪中送炭。为了感谢耶鲁先生的捐赠,康州联合学校遂正式更名为“耶鲁学院”。

耶鲁学院的办学宗旨是继承欧洲人文科学传统,为公理会培养能为民众服务的神职人员。因此,学生必须住校,到教堂做礼拜,学习神学及古典文学,遵守严格的教规。教会主宰学校生活的方方面面,指挥学生生活的节奏,宗教价值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

耶鲁学院在整个十八世纪都保持了公理会制度,既培养了一批神职人员,也培养了一批强调康涅狄格安定习惯的世俗人士。在课程上,耶鲁学院以哈佛学院为模板,其课程设置的意图、重点以及课程的实质同哈佛学院、威廉-玛丽学院是一致的。然而,稍有不同的是耶鲁学院增加了一些科学和数学的课程,开始对自然科学有所重视。

尽管以上三所高等院校在创建过程中均经历了许多坎坷,并且最初的规模也相当简陋,但它们的出现却给北美这个荒蛮之地点燃了文明的火种。

(二)后期的六所学院

十八世纪初的北美大地上,以公理会为主的许多牧师认为殖民地人民失去了其清教祖先的信仰。在十八世纪三十到四十年代,这些牧师们发起了一系列试图恢复宗教热情和投入的活动,这就是历史上称为“第一次大觉醒”的宗教复兴运动。宗教复兴运动在新英格兰的一些城镇中,从十八世纪二十年代开始一直持续到六十年代,成千上万的群众被卷入了这场运动之中,广大群众在运动中提高了觉悟,受到了教育,民主意识进一步加强。

宗教复兴运动强烈地冲击了殖民地的教会组织和教会功能等传统观念,导致了更为广泛的宗教自由以及宗教生活的民主化。另外,在这一次跨殖民地的宗教复兴运动中,生活在美洲不同殖民地的人们对自己身份有了统一的认识,他们第一次将自己认作为美洲人而不是弗吉尼亚人、马里兰人或是纽约人。这种新的认识,对以后各殖民地的互相联合而进行独立运动起到了促进作用。

第一次大觉醒宗教复兴运动唤起了人们新的宗教热情,极大地扩展了人们的宗教情感。为使自己的教义能够发扬光大,不同教派对其神职人员的迫切需求又反过来推动了高等学院的建立和发展。从十八世纪四十年代到美国独立战争前的数十年间,人们又相继建立了六所学院。这六所学院分别是费城学院、新泽西学院、国王学院、罗得岛学院、皇后学院和达特茅斯学院。这一时期的新建学院数量是过去一百年间的两倍。

截至独立战争前夕,几乎每一个基督教的教派都拥有了自己的高等学院。美国殖民地时期的九所学院的具体情况详见表2-1。

表2-1 殖民地时期的九所学院(www.daowen.com)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资料整理而成。

1.费城学院

1755年,在宾夕法尼亚的费城建立的费城学院(Philadelphia College)是美国殖民地时期的第四所学院,也是美国的第一所非教派学院。著名的科学家、政治家、《独立宣言》的起草之一,避雷针富兰克林炉及远近两用眼镜等的发明者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是费城学院的创办人。

富兰克林认为,新的知识来自对现有资源最广泛的认识和最有创新的运用。这一思想指导着富兰克林的研究工作,同时也是他创办学校的指导方针。他认为要使当时的北美洲达到欧洲那样的工业、商业和军事实力,必须提倡和实施注重实际应用的新型教育,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对他人的创造反应敏捷,不脱离现实生活的人才。

在学院创办之初,富兰克林邀请苏格兰人威廉姆·史密斯(William Smith)主持学院事宜。史密斯将课程时间缩短为三年,以三分之一的课程教习传统的拉丁文及希腊文;三分之一的课程学习数学及科学,包括实用科学,如农业、化学、测量、刻度板制作、机械及航海;剩下的三分之一课程用来修习逻辑、伦理学及形而上学,也包括政治学、工商贸易及历史。史密斯的课程设计是美国第一个免于中世纪传统及宗教目的的系统课程规划。从此,美国学院逐渐开始反映美国的需要而不是英国的要求,反映边远地区的思想而不是传统的思想。[7]

1779年,宾夕法尼亚政府通过立法对学校进行了改组,将其正式命名为宾夕法尼亚州大学。1791年,校名又被缩为宾夕法尼亚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开创了现代美国教育,它不仅首先设立了科学课程,同时还是第一个开设历史、数学、农学、英语和现代语言等课程的美国大学。[8]

2.新泽西学院

殖民地时期的第五所学院是长老会创办的新泽西学院(New Jersey College)。大觉醒运动导致了北美殖民地地区宗教派别的分裂和融合,新泽西学院的成立与长老会的分裂密不可分,因此新泽西学院被认为是十八世纪三十年代大觉醒宗教运动的直接产物。

在北美中部的各殖民地,殖民者只重视和追求物质上的进步,对教育事业漠不关心。因此,北美中部地区的各殖民地的教育较为落后。1746年,英国国王乔治二世(George II)颁发特许状,成立了新泽西学院,选址在新泽西的伊丽莎白(Elizabeth),其建校宗旨是为本地区的长老会教徒服务。

1747年,新泽西学院迁至新泽西州,1756年又迁至普林斯顿,1896年正式更名为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新泽西学院创办之时,正值十八世纪的宗教大觉醒运动时期,因此尽管它依然带有明显的宗教色彩,但其宗教性已远逊于哈佛学院、耶鲁学院和威廉-玛丽学院。

3.国王学院

根据英国国王乔治二世颁布的《王室特许状》,1754年英国圣公会建立了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国王学院是现今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的前身,是殖民地时期的第六所学院,也是殖民地时期的第一所不由单一教派控制的高校学院。

国王学院是纽约的第一所高等学府。早在1704年,人们就开始讨论在纽约创建一所高等学府。然而,直到位于哈德逊河对岸新泽西的普林斯顿大学创建以后,在纽约创建新学院的想法才真正得到了认真对待。1746年,一个为新学院筹集资金的法令在纽约州议会得以通过。1751年,纽约州议会组成了一个包括七名英格兰教会成员在内的十人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职责是对这一新学院的成立进行指导,成立所需的经费则来源于发行州彩票筹集的资金。1753年,国王学院以校董事会的名义聘请神学博士萨缪尔·约翰逊出任校长。1754年7月17日,约翰逊博士在三一教堂的法衣室主持了首批学生的开学仪式,学校正式开课。约翰逊博士也是学院第一届仅有八名学生的唯一导师。[9]

对国王学院来说,1776年爆发的美国独立战争是一个灾难性的事件。从1776年大陆军进入纽约开始直到1783年正式从纽约撤离,国王学院的教学活动被迫暂停了八年之久。独立战争结束后,纽约州议会批准了支持学院重建的建议,并于1784年5月1日设立了一个校董事会以监督国王学院的重建。为了表示对美国新生共和政体的支持,州议会在法案中规定“位于纽约市的,在此之前被称为国王学院的学院从今以后将永远被称为哥伦比亚学院”。1896年,校董事会正式决定使用“哥伦比亚大学”作为这所学校的新名字。

4.罗得岛学院

由于当时基督教浸礼会的牧师缺乏正规的训练,已成为受人批评的目标。1764年浸礼会创办了罗得岛学院(Rhode Island College),校址建在罗得岛的沃伦市(Warren),学院的目的是提高浸礼会牧师的教育水平。1765年,罗得岛学院正式招收了第一批男生入学。1770年,罗得岛学院搬迁到普罗维登斯市(Providence)。

回溯到1636年,当时马萨诸塞殖民地内一个叫罗杰·威廉斯(Roger Williams)的教士,因抨击殖民地教会与政府融为一体而获罪逃到了普罗维登斯(Providence)隐居。他反对当时新英格兰其他殖民地排斥异教徒的做法,认为世俗政府不应强迫人们信仰某一种特定的宗教。威廉斯在那片蛮荒之地建立了普罗维登斯镇,旨在使之成为各种宗教信仰共存、政教权力严格分离的开放社会。之后,又有一些教徒被马萨诸塞殖民地所驱逐,他们得到了威廉斯的协助。基于这一传统,罗得岛学院坚持信仰宽容,罗得岛的普罗维登斯一直是美国追求宗教容忍、反对暴政统治的精神象征。

建校之初,罗得岛学院是个只收男生的浸礼会学校,曾因财政困难停办多年。直到1971年,罗得岛学院同有协作关系的彭布罗克学院合并。罗得岛学院只招收男生,而彭布罗克学院只收女生,两所学院的合并,打破了学生的性别限制,实现了男女同校。学院的课程设置包括生物科学、计算机和信息科学、工程、艺术、数学、外语、文学、心理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以及跨学科的课程。

1804年,一个名叫尼古拉斯·布朗(Nicholas Brown)的人向罗得岛学院捐赠了5000美元,其目的是以便在该学院设立一个教授席位。同年,为了纪念布朗对罗得岛学院的慷慨捐赠,罗得岛学院遂正式易名为布朗大学(Brown University)。

5.皇后学院

1766年建立的皇后学院(Queen’s College),即现今罗格斯新泽西州立大学(Rutgers,the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Jersey),是当时荷兰归正教派(Dutch Reformed Church)为本教区所建,也是唯一没有得到官方财务资助的学校。荷兰归正教属于长老会新教,是宗教改革运动时期所形成的荷兰国家教会,也是北美最古老的新教会之一。

就在新泽西学院创建后不久,荷兰归正教也正在寻求自己的自主权。1754年,长老会筹办的国王学院获得批准,这对于从长老会分离出来一直寻求独立发展的荷兰归正教产生了强烈刺激。新泽西牧师西奥多·弗里林海森(Theodorus Jacobus Frelinghuysen)向荷兰归正教集会呼吁成立一个美国长老监督会,并建立荷兰归正教的学院,但由于诸多原因未能如愿。此后,荷兰归正教在牧师雅各布·哈登博(Jacob Hardenbergh)的领导下,依然强烈主张建立荷兰归正教自己的学院。当他们创建学院的主张在荷兰受挫之后,这些执着的创建学院者转向新泽西政府寻求帮助,他们又通过殖民地向英王乔治三世(George III)申请建立一所荷兰研究院的特许状。几经曲折,新泽西州长终于同意为学院颁布特许状,并以皇后夏洛特(Charlott)命名为“皇后学院”。

皇后学院发展缓慢,到1774年第一届毕业典礼举行的时候,全院也只有二十几名学生入学。皇后学院的课程模式与当时新泽西学院以及其他殖民地学院模式相同。预备进入学院学习的候选人要通过入学考试。学生们通过四年的学习要精通拉丁语和希腊语,熟悉古典著作逻辑学、地理学、修辞学、算术学、几何学、代数学、航海与测量学、自然与道德哲学、英语语法和诗歌作品。[10]

6.达特茅斯学院

在殖民地时期建立的最后一个学院是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学院的前身是1754年在康涅狄格殖民地建立的摩尔印第安慈善学校(Moor India Charity-School)。达特茅斯学院是由耶鲁大学毕业生埃利泽·威洛克(Eleazer Wheelock)用自己的财产和土地建立的,目的是向印第安人宣扬基督福音,使印第安人成为基督教徒。因此,培养牧师自然是学院的首要任务。

1766年,约翰·温特沃斯(John Wentworth)成为新罕布什尔新任州长。他在上任前承诺,如果威洛克愿意把学校开办在新罕布什尔,他将为学院划出一块有色人种居住地。不久,学校迁至新罕布什尔殖民地,坐落于新罕布什尔的汉诺威(Hanover)小镇。1769年12月,达特茅斯学院获得了英王乔治三世(George III)的特许状,由威洛克牧师担任院长。1770年12月,达特茅斯学院正式开班授课。为纪念达特茅斯伯爵(Lord Dartmouth)二世对学院的慷慨捐赠,学校遂改名为达特茅斯学院。

在课程方面,威洛克特意加强了西方古典文化的教育,并从一开始就为文学和科学教育配备了必需的器材和设备,真正成为了一所功能完备的学院。1771年5月—1773年9月,学院在校学生人数从40名增加到了80名,较之三年前有了大幅增长。到1775年2月,学院中印第安人数量从16名上升到21名,包括研究人员在内一共30名,此时在校生学生数量已达将近100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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