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云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绩效评价

云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绩效评价

时间:2023-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8年,云南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云南省省级林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指出,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林业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检查和绩效评价。

云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绩效评价

为保护公益林,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国家专门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通过专款专用,为公益林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绩效评价是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的有效方法。2011年,财政部修订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将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确定为绩效评价主体。2014年,我国《预算法》做出修订,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各级预算应参考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进行编制,以法律的形式将绩效评价提高到重要的位置。2015年,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云南省财政厅制定了《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财政部、原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指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2018年,云南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云南省省级林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指出,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林业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检查和绩效评价。

近年来,为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效率和公益林建设管理水平,云南省林业厅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每年的预算执行,并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绩效跟踪和绩效自评,省财政厅根据自评情况,组织独立、客观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重点绩效跟踪和绩效再评价。(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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