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为人类提供生存空间、自然资源和生态服务,是人类生存繁衍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在以产值和利润增长、物质财富增加为目标的旧发展观念支配下,人们不认识因而也不承认资源环境本身具有价值,采取了以损害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其结果是造成世界上60%的生态系统消失或处于退化状态,出现生态危机,严重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并增加了后代获取生态服务的风险。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维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平衡行业、区域、国度、代际之间资源消耗的利益关系,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采取不破坏生态环境的生产方式,降低经济发展的成本,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之路,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乃至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生态补偿(Ecological compensation)被普遍认为是缓解生态环境压力、实现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均衡发展的一种有效政策手段,受到学界和政府决策者的广泛关注。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全球共有40.6亿hm2的森林,占陆地面积31%,对人类福祉、可持续发展与地球健康至关重要。全球约1/4的人口依靠森林获取食物、谋求生计、实现就业、获得收入。森林提供不可缺少的产品和生态服务,如木材、食物、燃料、饲料、非木质林产品和住所;森林能够保持水土,提供清洁空气,防止土地退化和荒漠化,降低洪水、山体滑坡、雪崩、干旱、沙尘暴和其他灾害发生的风险,是80%陆地物种的家园;森林为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做出巨大贡献。但是,由于森林生态效益具有公共物品属性,长期以来存在着较严重的“搭便车”现象,森林生态效益提供者难以从受益者处获得收益。因此,建立并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于保障和激励森林生态效益可持续供给具有重要意义,世界各国及学界对此展开了持续深入的研究和实践,以下介绍相关研究情况。(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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