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清朝溃亡后,传统中国思想崩解:儒家礼教受抨击

清朝溃亡后,传统中国思想崩解:儒家礼教受抨击

时间:2023-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朝溃亡之后,中华帝国体制遂随之崩解,作为传统社会支柱的儒家礼教,更遭受全面的抨击。芬氏鉴于中外的儒学专家往往受近代西方哲学心理主义的影响,过度解释《论语》的内在主体(主观)思想。因为作为儒教礼制核心的孔庙,民初以来同受到极大的破坏与蔑视,造成原有的宗教意涵闇暗不明、隐而未发。[3]庞钟璐,《文庙祀典考》。

清朝溃亡后,传统中国思想崩解:儒家礼教受抨击

此外,孔庙祭典的宗教意义之所以受到忽略,与近代的思潮亦息息相关。析言之,清末以来,传统礼制备受攻击,因此有心阐发儒家义理者,恒舍“礼”而就“仁”,谭嗣同(1865—1898)的《仁学》便是最经典的代表。[81]自此以往,蔚为风潮。民国以来,自诩为新儒家者,从第一代至第三代,几乎无一例外。因此,“仁学”被奉为近代儒学思想的圭臬。清朝溃亡之后,中华帝国体制遂随之崩解,作为传统社会支柱的儒家礼教,更遭受全面的抨击。礼崩乐坏之后,梁漱溟(1893—1988)说的得当:“礼乐是孔教惟一重要的作法,礼乐一亡,就没有孔教了。”[82]既无外显的形体(礼),毋怪后起的新儒家只得高扬“心性之学”,朝“仁”的超越层面,寻求内在心灵的寄托,以致当代新儒家只敢高谈危微精一的“仁”,而不敢奢言文质彬彬的“礼”;岂非忘记孔子所谓“仁”,需“克己”、“复礼”互济,方能一日天下归仁。[83]换言之,徒有精神层面的“仁”,而无有践形的“礼”,儒家难免成为无所挂搭的游魂,与现实社会两不相涉。职是,晚近的新儒家复受西方启示,[84]只顾抉发形上层面的“宗教性”、“精神性”,顾此失彼,其前景委实令人担忧。

唯一例外的是,西方哲学家芬格列(Herbert Fingarette,b.1921)孤鸣独发,在1972年发表《孔子:即凡作圣》(Confucius:the Secular as Sacred),论证“礼”在孔子原始思想的枢纽地位。芬氏鉴于中外的儒学专家往往受近代西方哲学心理主义的影响,过度解释《论语》的内在主体(主观)思想。他受奥斯汀(John Langshaw Austin,1911—1960)“展演言语”(performative utterance)概念的启示,刻意彰显“礼”的行为意义,论证“仁”、“礼”乃一体两面,缺了“礼”,则“仁”无所指。[85]这一提出,在西方汉学界造成极大的论战,但在东方则寂然罕闻。

且勿论芬氏的说辞是否周延无误,他确是无意中平衡了往昔只向“仁”一端倾斜的儒学。可是新儒家与芬氏固然在义理上有所出入,二者仍然只就儒家经典上“做文章”,却殊少留意传统儒教信仰者的实践层面:这包括了制度面的孔庙祭礼以及信仰者主观的认知。职是之故,探讨“孔庙”作为儒教的祭祀制度,于当前显得特别迫切。因为作为儒教礼制核心的孔庙,民初以来同受到极大的破坏与蔑视,造成原有的宗教意涵闇暗不明、隐而未发。

归结起来说,个人探究儒教进路,若有任何特点的话,首先系受西哲维根斯坦的启发,得以摆脱宗教定义的纠缠。[86]这项转向毋乃是祛除观念障碍的工作,属于“破”的成分居多。而所“立”的,则是径取孔庙作为圣域,以剖析儒教的宗教性格。也就是说,聚焦儒教的空间实践,而暂拟搁置经义的争执,希冀孔庙圣域的探讨可充作一把钥匙,适时解开儒教的宗教之谜。

刊于《東アジア文化交涉研究:東アジア文化交涉學の新しい展望》别册8(大阪:关西大学文化交涉学教育研究据点,2012年2月);收入《从理学到伦理学:清末民初道德意识的转化》(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北京:中华书局,2014);又收入《儒教的圣域》(香港:三联书店,2015);又收入《思想的芦苇》(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

【注释】

[1]Abraham Kaplan,The Conduct of Inquiry:Methodology for Behavioral Science(San Francisco:Chandler Publishing Company,1964),p.11.

[2]顾颉刚,《古史辨》(台北:明伦出版社,据朴社1926年初版影印,1970),第一册,《自序》,页31。

[3]庞钟璐,《文庙祀典考》(台北:中国礼乐学会,据光绪四年刊本影印,1977)。

[4]例如《圣经》(the Bible)之于基督教,《可兰经》(the Koran)之于回教,《吠陀》(the Vedas)之于印度教

[5]参见Bryan S.Turner,Religion and Social Theory(London:Sage Publications,1991),pp.15-16。

[6]Émile Durkheim,The Elementary Forms of Religious Life,trans.Karen E.Fields(New York:The Free Press,1995),chap.1.

[7]William James,The Varieties of Religious Experience(New York:Penguin Books,1982),p.26.

[8]詹姆士一方面认为所有宗教定义为徒然,另一方面即界定他所探讨的宗教心理原于“个人宗教”(personal religion)的范畴,而非“制度性的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William James,The Varieties of Religious Experience,pp.27-29.类似的研究策略在晚近探讨宗教现象的著作中,依旧相当普遍。例如:泰勒(Charles Taylor,b.1931)于其巨著《俗世的世纪》里,明白知晓界定“宗教”(religion)的困难,另一方面,则权挪“超越/内涵”(transcendent/immanent)的分辨,以剖析其所拟定的议题。Charles Taylor,A Secular Age(Cambridge,Mass.: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7),p.15.

[9]Max Weber,The Sociology of Religion,trans.Ephraim Fischoff(Boston:Beacon Press,1964),p.1.

[10]Max Weber,The Methodology of the Social Sciences,trans.and ed.Edward A.Shils and Henry A.Finch(Taipei:Rainbow-Bridge Book Co.,1971),p.115.

[11]Max Weber,The Methodology of the Social Sciences,p.116.

[12]Talal Asad,Genealogies of Religion:Discipline and Reasons of Power in Christianity and Islam(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3),p.29.

[13]Ludwig Wittgenstein,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trans.G.E.M.Anscombe(New York:Macmillan Publishing Co.,1968),p.32.

[14]例如《作为宗教的儒教:一个比较宗教的初步探讨》一文。初载《亚洲研究》(香港)23(1997):184—223;后收入拙著《圣贤与圣徒:历史与宗教论文集》(台北:允晨文化公司,2001、2004;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允晨版页49—87,北大版页117—143。另收入游子安编,《中国宗教信仰——中国文化中心讲座系列》(香港:香港城市大学,2006);以及陈明编,《儒教新论》(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0),页43—63。日译本《宗教としての儒教——比較宗教による初步的檢討——》,奥崎裕司、石汉椿编,《宗教としての儒教》(东京:汲古书院,2011),页74—110。

[15]例如《圣贤与圣徒》一文。初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71.3(2000.9):509—561;后收入拙著,《圣贤与圣徒》,允晨版页89—179,北大版页144—204。

[16]参见Aydan Turanli,“Nietzsche and the Later Wittgenstein:An Offense to the Quest for Another World”,The Journal of Nietzsche Studies 26(Autumn 2003):55-63。

[17]Friedrich Nietzsche,On the Genealogy of Morals,trans.Walter Kaufmann and R.J.Hollingdale(New York:Vintage Books,1967),p.80.

[18]例如:唯物论者恩格斯(Engels)对观念论者费尔巴哈(Feurbach)的批评。参见Frederick Engels,Ludwig Feurbach and the End of Classical German Philosophy(London:ElecBook,1886),pp.32-33。

[19]陈焕章,《孔教论》(收入《民国丛书》[上海:上海书店,据孔教会1913年版影印,1992]),第四编第二册,页2—3,93。

[20]陈独秀,《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1916年10月1日),《独秀文存》(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据1922年上海亚东图书馆本重版,1987),卷一,页69。

[21]蔡元培,《在信教自由会之演说》(1917年1月北京),孙常炜编,《蔡元培先生全集》(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页724—725。蔡氏甚至说“国教”亦不成一名词。

[22]康有为,《孔教会序二》(1912年10月7日),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北京:中华书局,1981),下册,卷三,页735—736。

[23]梁启超,《保教非所以尊孔论》(1902),《饮冰室文集》(台北:台湾中华书局,1970),第二册,“文集之九”,页53;陈独秀,《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1916年10月1日),页69—70。

[24]梁启超,《保教非所以尊孔论》,《饮冰室文集》第二册,“文集之九”,页52。

[25]梁启超,《保教非所以尊孔论》,《饮冰室文集》第二册,“文集之九”,页52。

[26]康有为,《请尊孔圣为国教立教部教会以孔子纪年而废淫祀折》(1898年6月19日),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册,卷一,页282。

[27]梁启超,《论佛教与群治的关系》(1902),《饮冰室文集》第二册,“文集之十”,页45。

[28]详细的论证,请参阅拙作,《清末民初儒教的去宗教化》,《古今论衡》22(2011.6):33—60;收入香港中大哲学系中国哲学与文化研究中心、刘笑敢主编,《中国哲学与文化》(桂林:漓江出版社,2012),第一〇辑,页177—202;又收入《从理学到伦理学》,允晨版页265—313,中华版页236—281。

[29]请参阅拙作,《作为宗教的儒教》。

[30]基督教在历史上有繁复的面貌。简略的基督教发展史可参阅Jaroslav Pelican,“Christianity”,in The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ed.Mircea Eliade(New York:Simon&Schuster Macmillan,1995),vol.3,pp.348-362。

[31]请参阅拙作,《解开孔庙祭典的符码——兼论其宗教性》,田浩编,《文化与历史的追索——余英时教授八秩寿庆论文集》(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09),页535—558。日译本:《伝统中国における孔子廟の祭典とその宗教性》(林雅清译),吾妻重二、二阶堂善弘编,《東アジアの儀礼と宗教》(东京:雄松堂出版,2008),页139—165。

[32]揆诸事实,世上的芸芸众生有多少人是研读了宗教经典(例如:佛藏、道藏的文本)之后,才去参拜庙门的?答案恐甚少。这只要在古刹名寺门前,拦住信众一问究竟,则知不无根据。

[33]请参阅拙作,《清末民初儒教的去宗教化》。

[34]冯梦龙辑,《古今小说》(收入《古本小说丛刊》[北京:中华书局,1990],第三一辑第一至四册),卷一三,《张道陵七试赵升》,页1a(总页553)。

[35]请参见拙作,《学术与信仰:论孔庙从祀制与儒家道统意识》,《新史学》5.2(1994.6):1—82。后收入《优入圣域:权力、信仰与正当性》(台北:允晨文化公司,1994、2004;北京:中华书局,2010),允晨版页217—311,中华版页185—260。

[36]陈焕章,《孔教论》,页27。

[37]陈焕章,《孔教论》,页27。

[38]陈焕章,《孔教论》,页27。

[39]关于孔庙与学校环环相扣的历史演进,请参阅拙作,《权力与信仰:孔庙祭祀制度的形成》,《大陆杂志》86.5(1993.5):8—34。后收入《优入圣域》,允晨版页201—203,中华版页171—172。陈焕章以“孔林”为儒教的“圣地”,其实“孔庙”亦是“圣地”,特为点出。民初一位中国通庄士敦(Reginald F.Johnston,1874—1938)虽认为儒学非宗教,但见到国家祭孔典礼时,却很难不将这看作与基督教相对应的异教的仪式和教堂。Reginald F.Johnston,Confucianism and Modern China:The Lewis Fry Memorial Lectures 1934-35,Delivered at Bristol University(New York:D.Appleton-Century Company,1935),p.77.中译本:庄士敦著,潘崇、崔萌译,《儒学与近代中国》(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页60。

[40]转引自陈垣,《开封一赐乐业教考》,吴泽主编,《陈垣史学论著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页67—68。另见徐珂编撰,《清稗类钞》(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6),第一五册,“宗教类(稗37)”,“青回回教”,页40。

[41]杨永昌,《中国清真寺名称的由来及其沿革》,氏著,《漫谈清真寺》(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1),页1。陈垣,《开封一赐乐业教考》:“一赐乐业,或翻以色列,犹太民族也。”(页77)(www.daowen.com)

[42]祥迈,《辩伪录》(收入《大正新修大藏经》[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3],第五二册),卷三,页770c。

[43]参见蔡美彪主编,中国历史大辞典辽夏金元史卷编纂委员会编,《中国历史大辞典·辽夏金元史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页314“迭屑”条,页334“弥失诃”条,与页478“答失蛮”条。又,“达失蛮”一作“答失蛮”。

[44]汤鹏,《浮邱子》(长沙:岳麓书社,1987),卷一一,《原教上》,页337。

[45]JoséCasanova,“Public Religion Revisited”,in Religion:Beyond a Concept,ed.Hent de Vries(New York:Fordham University Press,2008),pp.101-119.传统的公共宗教与晚近的公共宗教有所不同,后者着眼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社会空间。20世纪80年代,西方兴起的公共宗教则请参阅JoséCasanova,Public Religions in the Modern World(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4)。

[46]清圣祖,《康熙二十三年御题万世师表刻石》,骆承烈汇编,《石头上的儒家文献——曲阜碑文录》(济南:齐鲁书社,2001),下册,页800。按,该书虽较为系统地整理孔庙碑文,但仅止于曲阜一隅。地方上尚有为数众多的碑文,可资参考。举其例:韩愈的《处州孔子庙碑》,参见韩愈著,马其昶校注,《韩昌黎文集校注》(台北:华正书局,1975),页283—284;柳宗元的《道州文宣王庙碑》、《柳州文宣王新修庙碑》,参见《柳宗元集》(台北:汉京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82),页120—126。

[47]洪适,《隶释》(北京:中华书局,据洪氏晦木斋刻本影印,1985),卷一,《孔庙置守庙百石孔龢碑》,页15a—b。

[48]洪适,《隶释》卷一,《鲁相韩敕造孔庙礼器碑》,页18a。

[49]洪适,《隶释》卷一,《鲁相史晨祠孔庙奏铭》,页26b。

[50]魏文帝,《黄初元年鲁孔子庙碑》,骆承烈汇编,《石头上的儒家文献》上册,页62—64。陈寿的《三国志》则系于黄初二年(221),参见陈寿,《三国志》(台北:鼎文书局,1983),卷二,页77—78。

[51]元成宗,《大德五年重建至圣文宣王庙碑》,骆承烈汇编,《石头上的儒家文献》上册,页248。

[52]元仁宗,《至大四年保护颜庙禁约榜碑》,骆承烈汇编,《石头上的儒家文献》上册:“孔子之道,垂宪万世,有国家者所当崇奉。”(页258)

[53]元文宗,《遣官祭阙里庙碑》(天历二年[1329]),孔贞丛,《阙里志》(明万历年间刊本,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卷一〇,页40b。

[54]明太祖,《洪武元年朱元璋与孔克坚孔希学对话碑》,骆承烈汇编,《石头上的儒家文献》上册,页349。

[55]转引自庞钟璐,《文庙祀典考》卷一,雍正五年“雍正谕礼部”,页12b。

[56]明神宗,《万历四十七年吕维基修孔庙疏碣》,骆承烈汇编,《石头上的儒家文献》下册,页681。地方官甚至怀疑,“近来荒灾异常,未必非文庙失修所致,修理一节,决难迟缓”。

[57]叶盛著,魏中平点校,《水东日记》(北京:中华书局,1980),卷一九,“太宗文皇帝御制重修孔庙碑文”(永乐十五年[1417]九月十九日立石),页191。并比较明孝宗《弘治十六年重立永乐十五年御制重修孔子庙碑》,骆承烈汇编,《石头上的儒家文献》上册:“……作我士类,世有才贤。左我大明,于斯万年。”(页443)又,成祖庙号原为“太宗”,至世宗嘉靖十七年(1538)方改为“成祖”。

[58]元武宗,《大德十一年加封制诏碑》,骆承烈汇编,《石头上的儒家文献》上册,页250。另,《石头上的儒家文献》将此事误植为成宗所为。查元成宗于大德十一年(1307)春正月崩,大德十一年五月武宗即位,七月武宗加封“至圣文宣王”为“大成至圣文宣王”,来年(1308)方改年号为至大。见宋濂等,《元史》(北京:中华书局,1976),卷二二,页484。

[59]孔继汾,《阙里文献考》(清乾隆二十七年刊本),卷九,页6下。

[60]元惠宗,《后至元五年御赐尚醴释奠碑》,骆承烈汇编,《石头上的儒家文献》上册,页290。

[61]请参见拙作,《道统与治统之间:从明嘉靖九年(1530)孔庙改制论皇权与祭祀礼仪》,《“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61.4(1990.12):917—941;后收入拙著,《优入圣域》,允晨版页125—163,中华版页107—137。英译本见“The Cultural Politics of Autocracy:The Confucius Temple and Ming Despotism,1368-1530”,trans.Curtis Dean Smith and Thomas Wilson,in On Sacred Grounds:Culture,Society,Politics,and the Formation of the Cult of Confucius,ed.Thomas A.Wilson(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2),pp.267-296。

[62]明思宗,《崇祯十三年王浃仁谒圣八咏诗碣·第一首“朔蚤谒圣庙”》,骆承烈汇编,《石头上的儒家文献》下册,页705。

[63]参阅朱熹著,陈俊民校编,《朱子文集》(台北:德富文教基金会,2000),卷八六。

[64]参见明宪宗,《成化十二年褒崇先圣礼乐记碑》,骆承烈汇编,《石头上的儒家文献》上册,页409。另,《石头上的儒家文献》误植此文标题为成化十年(1474)。

[65]志盘,《佛祖统纪》(收入《大正新修大藏经》第四九册),卷四七,宋孝宗谓:“以佛修心,以道养生,以儒治世。”(页430a)

[66]见光绪廿四年四月初十日《申报》9022(1898年5月29日),第一版《阅报纪毁圣讹言一则率书其后》云:“文庙……非寻常祠宇可比,可以任人入内游观。”

[67]秦蕙田著,卢文弨、姚鼐等校,《五礼通考》(桃园:圣环图书公司,据味经窝初刻试本影印,1994),卷一一七,页1b。

[68]严复,《保教余义》(1898年6月7日—8日),林载爵编,《严复文集编年(一)》(收入《严复合集》[台北:辜公亮文教基金会,1998],第一册),页157。

[69]严复,《保教余义》,林载爵编,《严复文集编年(一)》,页157。

[70]严复,《保教余义》,林载爵编,《严复文集编年(一)》,页157。

[71]康有为,《两粤广仁善堂圣学会缘起》(1897年5月17日),姜义华、吴根梁等编校,《康有为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第二集,页621。

[72]冯友兰,《三松堂自序》(收入《三松堂全集》[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第一卷),页44。

[73]陈确,《陈确集》(台北:燕京文化出版公司,1984),卷七,《圣庙议》,页190。

[74]梁发,《劝世良言》(台北:台湾学生书局,影印美国哈佛大学藏本,1965),卷一,《论世人迷惑于各神佛菩萨之类》,页5a—5b。

[75]梁启超,《变法通议》(1896),《饮冰室文集》第一册,“文集之一”,页49。

[76]梁启超,《变法通议》,《饮冰室文集》第一册,“文集之一”,页49。

[77]参阅庞钟璐,《文庙祀典考》卷一,“雍正五年春二月谕内阁”,页11b—12a。

[78]转引自陈垣,《孔子诞感言》,陈智超编,《陈垣全集》(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9),第一册,页49。

[79]陈垣,《孔子诞感言》,陈智超编,《陈垣全集》第一册,页49。

[80]试比较陶希圣,《梓潼文昌神之社会史的解说》,《食货月刊》复刊2.8(1972.11):1—9。

[81]谭嗣同,《仁学》(收入《谭嗣同全集》[北京:中华书局,1981],下册),页289—374。

[82]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香港:自由学人社,1960),第四章,页140—141。

[83]参见朱熹,《论语集注》(收入《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卷六,“颜渊第十二”:“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页131)

[84]Peter van der Veer,“Spirituality in Modern Society”,in Religion:Beyond a Concept,pp.789-797.

[85]Herbert Fingarette,Confucius:The Secular as Sacred(New York:Harper&Row,1972).奥斯汀的语言分析哲学,则见J.L.Austin,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2)。文本根据为1955年奥氏在哈佛大学一系列的讲稿。

[86]《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的作者劳尔思(John Rawls,1921—2002)亦曾自道,他能逐渐发展自己的“公平理论”的原因之一,在于放弃以往分析哲学的讨论方式,避免为“字义”的“厘清”纠缠不休。参见John Rawls,A Theory of Justice(Cambridge,Mass.: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p.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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