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话语认知计算的理据性研究成果

话语认知计算的理据性研究成果

时间:2023-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而言,计算依赖形式特征对语义或者意向性成分进行主动控制。话语的可计算性是基于话语的符号学性质。根据皮尔斯的观点,知识习得和思想过程都不是即时、直接的过程,而是以符号为中间媒介发生的间接过程。由可计算性概念的定义推知:话语符号可以分解为话语形式和话语语义,而控制则可以理解为借助于一定的话语形式来处理话语语义,是语言使用问题。综上可知,符号性和控制性是话语可计算性的两大理据。

话语认知计算的理据性研究成果

认知科学提出,将认知作为计算的假设对应于另外一个基本的预设,假定一个相对独立的组织层次存在于大脑,认知活动就是在该层次上发生的计算过程,这揭示了人的心智是如何工作的。如果这两个前提成立,那么联想到关于大脑的通用计算机隐喻,认知科学家将人脑处理语言的认知过程和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过程进行类比。

认知科学从广义的角度理解计算,认为计算机是一种三元系统。B.C.Smith(1999:53)提出,计算机是一种“形式符号控制器(formal symbol manipulator)”。具体而言,计算依赖形式特征对语义或者意向性成分进行主动控制。依据此种理解可知,计算的三大要素为“形式”“语义或者意向性成分”和“控制”。其中“形式”是指话语的结构特征,“语义或者意向成分”是话语的内在成分,可符号化,而“控制”则表现为时序性的主动过程。(陈忠华,2004:13)

话语的可计算性是基于话语的符号学性质。符号学研究基本从两大方向展开:索绪尔(de Saussure)建立起来的结构符号学(structural semiotics)和美国逻辑学家皮尔斯(C.Peirce)建立起来的解释符号学(interpretative semiotics)(P.Violi,1999:744-745)。根据皮尔斯(P.Violi,1999)的观点,知识习得和思想过程都不是即时、直接的过程,而是以符号为中间媒介发生的间接过程。因为起媒介作用的符号同时也被另外的符号所解释,所以符号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解释过程。知识的习得和思想的建立就是在此解释过程中完成的。

在符号过程中,解释性符号(interpretants)是心智内在的符号,也就是心理表征或思想,是中心元素,“思想-符号-认知”成为一种三位一体的事物。每一个解释性符号或称为符号之符号,都给思想和知识习得的过程赋予新的内容。如上所述,因为认知过程不是直接的,所以推理在该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也就是说,认知过程具有很强的推理特征。(陈忠华,2004:15)(www.daowen.com)

由可计算性概念的定义推知:话语符号可以分解为话语形式和话语语义,而控制则可以理解为借助于一定的话语形式来处理话语语义,是语言使用问题。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话语的符号学性质决定话语具有控制特征,而控制特征是话语可计算性的另一个理据,其主要表现为社会行动的主动性,话语处理(表达或者理解)的过程性,以及话语系统的模型特征。

Van Dijk(1980:4-6;173;1985b:4)依据社会认知以及心理学理论提出:话语不仅是言辞对象,而且表现为一种社会行动或互动形式。J.Sinclair(1985:13-20)依据言语互动理论,提出一种动态话语模型(dynamic model of discourse),该模型理论的核心是描写话语特征的两个认知概念:话语指向性(directionality)和话语目的性(purposefulness)。综上可知,符号性和控制性是话语可计算性的两大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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