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筹措渠道解析

中国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筹措渠道解析

时间:2023-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决定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在法律基本框架之下,我国逐渐形成基础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的体制。出于对普通高中教育经费困境的回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对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筹措体制进行明确规定,对于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筹措和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筹措渠道解析

教育法》对于教育经费筹措进行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明确教育经费来源渠道:

第五十八条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决定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

第五十九条国家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

第六十条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www.daowen.com)

第六十二条国家鼓励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法律基本框架之下,我国逐渐形成基础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的体制。1993年2月,《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即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1996年,《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普通高中收费管理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提出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由省级政府确定学校所占比例。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了“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原来“县办高中,乡办初中,村办小学”的格局转变为基础教育经费几乎全部由县级政府来承担,至此,我国普通高中形成了以县级政府承担为主,学生缴纳学杂费次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财政体制。在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下,县级政府为了完成“普九”任务,高中教育经费被挤占用于义务教育,使得高中教育经费严重短缺,出现了“三限生”等权宜性政策。出于对普通高中教育经费困境的回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对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筹措体制进行明确规定,对于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筹措和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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