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后出台的政策基本上是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前期政策的具体落实。又由于该规划纲要赋予普通高中独立的政策地位和话语体系,这也带来了2011年以后出现了有关普通高中的专项政策。
2012年6月,教育部发布《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学校的方式、手段,从具体的行政管理转向依法监管,切实减少过多、过细的直接管理活动,主动为学校解决法律问题。学校要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可见,这一政策将重点落在学校内部管理上,地方政府要做的是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提供指导和服务。
2014年12月,《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指出,将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交由学校来做,应该说这是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体现。2015年1月,教育部发布《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通过标准来确保校长的专业性,保障校长担负起引领学校和师生发展的重任。2016年9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学校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1月,国务院发布《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面公开制度,并努力为学校提供必要的专业性指导和服务。在学校方面,落实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中小学在教学工作、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同时,通过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全面落实“一校一章程”,完善校长负责制,深化学校管理人员职员制改革,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学生代表大会作用,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等方式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同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要求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完善学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实行优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学校倾斜。(www.daowen.com)
2018年8月,《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立国家、省两级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健全课程建设和管理反馈改进机制。教育部制定课程实施监测方案,对各地课程方案执行情况、课程标准落实情况以及新教材使用情况进行监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实施意见,稳妥有序推进。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推动落实工作。普通高中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教师培训,注重与学生和家长的交流沟通,做好实施工作。这一政策较好地展示了普通高中教育管理体制中各主体的权限及相互支持与配合,在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中,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学校分别是方案制定者、方案实施推动者、方案落实者,三者的任务层层推进,权限清晰。应该说,该政策是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健全、规范的一个表现。
总的来说,普通高中逐渐转变为由地方政府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型与变革使学校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办学自主权,办学形式从政府办学的单一化走向以地方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样化,经费筹措由政府过去大包大揽的单一模式开始转变为由政府、学校和学生以及社会力量共同承担的成本分担机制。[1]现代学校制度依靠校长负责制、校内治理管理的制度化等在逐步构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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