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1 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定性评价是根据评价者对评价对象平时的表现、现实和状态或文献资料的观察和分析,直接对评价对象做出定性结论的价值判断,如同行评议法、德尔菲法等。定性评价是利用专家的知识、经验和判断通过记名表决进行评审和比较的评标方法,强调观察、分析、归纳与描述。定性评价更加关注信息分析成果在“质”方面的发展,关注结果与目标之间的一致性,是具有实质性内容的一种评价机制。
定量评价是采用数学的方法,收集和处理数据资料,对评价对象做出定量结果的价值判断,如模糊数学的方法、综合评分法等,对评价对象的特性用数值进行描述和判断。定量评价强调数量计算,它具有客观化、标准化、精确化、量化、简便化等鲜明的特征。但定量评价往往只关注可测性的品质与行为,强调共性、稳定性和统一性,过分依赖量化形式,有些内容勉强量化后,只会流于形式,并不能对评价结果作出恰如其分的反映。因而,它忽略了那些难以量化的重要品质与行为,忽视个性发展与多元标准,把丰富的个性心理发展和行为表现简单化为抽象的分数表征与数量计算。
一些学者和资助机构认为,由于每种评价都有其固有的缺陷,采用任何单一方法都不能得出比较理想的结论,因此,在进行评价时,一般要把定性评价方法、定量评价方法和综合评价方法结合起来使用。如果说定量评价关注“量”而走向抽象并且侧重定量描述,那么定性评价则关注“质”而走向具体并且侧重定性描述。因而,定性评价是更具有现代人本思想和发展性评价的理念。但是,定性评价有时会使评价结果模糊笼统,弹性较大,难以精确把握。马克思认为,一种科学只有在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真正完善的地步。因此,科学可靠的评价需要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的结合,以此来互相弥补各自的不足之处。由于信息分析成果的评价涉及因素众多,许多因素具有复杂性、模糊性,因此,不能单纯地运用定性评价来决定整个评价结果,一定要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运用,并将定性描述以逻辑判断的方法进行量化处理,才能对评价对象作出准确的评价。
4.1.2.2 过程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www.daowen.com)
过程评价是指根据信息分析成果形成的工作流程,对其工作流程和环节进行分析对比和检查,具体包括信息资源搜集的评价、信息整理的评价、信息分析的评价、信息成果制作的评价等。过程评价的重点在于事物在形成过程中参与工作人员的素质结构是否合理,以及成果制作过程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工作标准,能够深入细致地反映事物的真实面貌,为评价者提供整体的、宏观的信息。但是,在强调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时代,包括信息分析成果在内的任何事物都要为社会创造价值,信息分析成果的评价还要从成果是否达到目标来分析,可见,过程评价还不足以全面反映评价工作的现实意义。
目标评价是指对评价对象实际产生的各项指标与预先为其设定的目标相比较,从而判断是否成功。对于信息分析成果评价而言,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根据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用指标,以及按照信息分析成果的特殊性而临时制定的指标来展开评价工作。目标评价强调评价对象是否达到目标,对事物形成过程并不关注,虽然,对于评价工作者来讲省去了很多工作,但是,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做法常常会导致结果的偏差。
对于信息分析成果的评价而言,过程评价与目标评价的结合是一种折中的方式,结合了两者的优点,突出评价的科学性。信息分析成果的形成是一项极其复杂、流程繁琐、方法讲究的工作,需要过程评价的跟踪和检查;同时,信息分析成果一旦用于实践工作,将会产生技术上的改进、经济效益的提升、社会效益的增加等结果,目标评价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因此,过程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是信息分析成果评价的一种趋势。
总之,评价方法的选取要考虑评价环境、评价对象、评价目标等方面因素,而且由于缺乏对评价工作的有效管理,一些很好的评价方法难以发挥作用。因此,进一步对评价方法展开深入研究,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在评价实践中遇到的不同问题来选择不同的评价方法,还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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