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构图不是一种机械的方法, 其性质接近于按美学要求设计。 可以总结统一为“多样统一” 的原则。 所谓多样统一, 即画面变化多样, 同时又浑然统一。 若一味多样而散漫无主, 不美; 若一味统一则呆板无趣, 也没有美感。
对于舞台的构图, 我国传统的审美习惯是“均衡” “匀称”。 均衡就是常说的不要偏台。 均衡的构图有两种, 一种是对称的均衡, 一种是不对称的均衡。 匀称是指构图上不要有死角或多一块、 少一截等感觉。 有时也需要不均衡的场面, 那是由于强烈的剧情冲突的需要, 需要利用不均衡的场面造成一种高度惊恐不安的气氛。 另外, 还有一些构图的审美原则, 如“整齐一律”, 也称单纯同一, 是最简单的一种形式美的原则, 它的特点是没有差异和对立的一致和反复。 又如“调和对比”, 调和对比是指事物的差异和对立的统一;调和是事物的差异中的统一, 对比是事物的同一种的差异。
舞台构图必须从表现舞蹈作品的内容和塑造人物的形象出发, 来选取适当的表现形式, 安排和舞蹈动作相结合的空间运动线, 从而形成不断移动的舞蹈画面。 舞蹈的空间运动线的选择和使用, 要根据不同线条所能引起的人的审美情感的体验为标准。 不同的构图会给观众留下不同的直觉感受。 例如, 直线运动所形成的斜线和竖线可以表现出强劲有力的动势, 有逼近、 压迫的感觉; 横线则比较平稳、 缓和; 而有棱角的曲折线则给人一种游移跳荡和不安定的感觉; 曲线运动所形成的圆形、 弧线和蛇形线, 则能表现出流畅、 圆润、 丰满、 柔和的情调。
需要强调的是, 舞台的构图不能孤立设计, 必须和舞蹈动作结合起来, 并且与服装、道具也是分不开的。(www.daowen.com)
总的来说, 舞台构图应遵循以下四点要求: ①服从和适应舞蹈作品的内容; ②从表现人物的情感和思想出发; ③衬托和展现作品所规定的环境; ④符合舞蹈艺术的表现形式。
在舞台构图的过程中, 创编者还要发挥自己的独创性, 根据所要表现的内容和塑造的人物形象, 进行大胆的创造。 好的构图可以对作品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但也不能一味追求形式, 要服务于作品情节、 内容的发生、 发展, 为主题思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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