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所引書目共93種,其中經部13種,含注疏共44種,所引書注包括漢魏古注、唐宋注疏,也包括宋代以後的重疏,如程子《易傳》,朱子《本義》,蔡沈《尚書集傳》,朱子《論語孟子集注》《孝經刊誤》等[14]。由於儒家經書的不同注解代表不同觀點和學術派别,長久以來形成漢學和宋學相互對峙的局面,漢學以漢唐注疏爲代表,宋學以宋元經注爲代表。對於經書,尤其是經文注疏的引用,可以窺觀學者取徑。以下依經書次第考察江氏引書,及其對漢宋學術的態度,以及這種引書趨勢和當時學風的關係[15]。
《周易》。《周易》爲群經之首,在經書中具有重要地位,其經文中包含很多古老的禮儀,多爲學者利用。鄭玄以禮注詮釋《周易》,可惜其書不存,只能據清人輯佚略窺一斑。《易》學研究歷經象數、義解等所謂“二派六宗”的歷史,至宋代程頤依然保持着義解特色,朱熹則補充了程氏未備的象數,還原其原本卜筮的事實。明清以來,具有濃厚河洛色彩的朱子《本義》被欽定爲官方義解,爲功令所尊。清初李光地奉勑修纂《周易折中》,以程、朱易解爲鵠的,詳加衆説,進行折中。此種背景下,江氏對於《易經》的引用,復以程、朱爲主。
《綱目》引《周易》經注主要有四處,分别爲《天神》“祀天”引《豫·象》,復引《本義》“雷出地奮,和之至也。先王作樂,既象其聲,又取其義。殷,盛也”[16]。《朝廷禮》“號令復逆”,引《姤·象》“天下有風,姤。後以施命誥四方”[17]。《刑辟》“聽斷”,引《豐》《旅》《澤》象傳,注引《本義》[18]。《樂制》“樂事”,引《豫·象》和《本義》,雖與“祀天”同,但二者側重點不一致,“祀天”側重“殷薦上帝”,“樂事”强調“作樂崇德”[19]。另外,《卜筮》“筮法”引據《易學啓蒙》關於占卜方法的記載[20]。這一占卜方法通載於《本義》卷端,是《周易》入門的必備啓蒙。總的來説,《綱目》引《周易》經注數量較少,主要受到《周易》經文比較簡潔的限制,同時也與江氏補充的祭祀、朝廷禮、樂制等禮制比較莊嚴、隆重有關。江永選用程朱義解,一方面是服膺朱子學術的體現,另一方面代表着當時《周易》研究以程朱爲矩矱的局面。
《尚書》。《尚書》記載着上古至殷周的典章制度,是禮書編撰的上選材料。江永對《尚書》的引用,包括《尚書》經文、孔安國《注》、孔穎達《疏》、蔡沈《集傳》,其中蔡沈《集注》依朱子旨趣,以宋儒“二帝三王心法”爲主旨,爲明清以來功令所遵。此種背景下,江永引據漢、宋兼采,難能可貴。
《綱目》引《尚書》經文多條,如“陳寶器”引《顧命》《康王之誥》《伊訓》喪服、托孤的記載[21],“衛兵”引《立政》《顧命》[22],“誓禁”引《大禹謨》《甘誓》《湯誓》《泰誓》《牧誓》[23],“兵柄”引《甘誓》《胤征》,“職官”引《甘誓》《皋陶謨》等,數量很多,不勝枚舉。
在《尚書》注解的引用方面,江氏一般於經文後附孔安國注,如《百神》“六宗”引《舜典》“禋于六宗”,下附孔注:“精意以享謂之禋。宗,尊也。所尊祭者,其祀有六,謂四時也,寒暑也,日也,月也,星也,星也古本星下有辰字水旱也,祭亦以攝告。”[24]同時兼有引蔡沈《集傳》的情况。如《刑辟》“刑制”引《舜典》“帝曰:皋陶,蠻夷猾夏……惟明克允”,下引蔡氏《集傳》“猾,亂。夏,明而大也……大概當略近之”[25]。覆按原文,江永對《集傳》的引文實爲節引,這是出於編撰簡省的需要。
江永不僅引據《尚書》,還有《尚書大傳》。相傳爲伏生所傳的這本書問題繁多,“其文或説《尚書》,或不説《尚書》……與《經》義在離合之間”,“古訓舊典,往往而在”[26]。作爲第一部闡釋《尚書》的作品,其中包含着漢代的衆多政治社會材料,爲禮書編撰所取材。《綱目》引《大傳》主要有兩種形式。其一是直接引用,豐富禮書的材料來源。其二是用作材料補充、校正,保證禮書材料的正確性。如《喪大祭》“卜宅”,江氏先引《書序》“周公在豐致政,老歸將没,欲葬成周,公薨成王葬于畢”,再引《尚書大傳》曰:“周公生欲事宗廟,死欲聚葬于畢。畢者,文王之墓地,故周公死,成王不葬于周而葬之于畢”[27],説明了周公葬于畢的緣由。《地示》“祭山川”,江永引《王制》“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下附鄭玄注:“視,視其牲器之數”,然後引《尚書大傳》“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其餘山川視伯,小者視子男”,且附注云:“謂其牲幣、粢盛、籩豆、爵獻之數,非謂尊卑”,作進一步的補充解釋[28]。《天子諸侯廟享》“祼”引《王制》“諸侯賜圭瓚”條,下附注,又引《尚書大傳》云:“諸侯之有德者三,命以秬鬯,不得賜鬯者,資於天子然後祭。”[29]值得注意的是,本章所引《王制》,江氏爲行文需要進行了節略。
江永還利用《尚書大傳》和其他記載比勘,提高應用材料的準確性。如“祀日月”引《尚書大傳》“迎日之辭曰:維某年月上日……某敬拜迎日東郊”作比較,指出“《大戴》禮亦有此辭”[30]。
《詩經》。《詩經》是名物訓詁的絶好資料,也是禮書編撰的上佳材料。傳統的《詩經》研究,除却《大序》的争論外,重心都在名物制度。《詩經》的衆多訓注,豐富了典制材料的擇選。在衆多訓注中,《毛傳》《鄭箋》《孔疏》,以及朱熹《集傳》最具影響。《綱目》引《詩》很多,包括《詩經》文本、小序,注疏兼用,漢宋兼采,但删削了《孔疏》,更加簡潔。
《綱目》對於《詩經》的引用,其特點有三。一是經文用《毛傳》,注解用《集傳》。如《冠昏記》“天子諸侯昏禮”引《召南·何彼穠矣》,用《毛傳》“美王姬”之説[31];“不改嫁”引《柏舟序》,“歸寧”引《泉水序》,均用《毛傳》[32]。《會同禮》“會同盟約”引《小雅·車攻》,用毛《序》[33]。《巡禮》引《周頌·時邁》及《般》之《詩序》,亦以毛《序》爲宗,如:“《時邁》,巡守告祭柴望也。《般》,巡守而祀四嶽河海也。”[34]但注解采用《集傳》,如《柏舟》“泛彼柏舟……不諒人只”,下引朱注:“興也,中河,中於河也。……不及父者,疑時獨母在,或非父意耳。”[35]《車攻》“駕彼四牡”,下注:“奕奕,連絡布散之貌。……此章言諸侯來會朝於東都也。”[36]均用《集傳》。
二是節引《毛傳》《鄭箋》。如《吊禮》“哀有喪”引《邶風·谷風》“凡民有喪,匍匐救之”,采用《鄭箋》。《天神》“祀天”引《大雅·生民》“卬盛於豆”,下注:“木曰豆,瓦曰登。豆,薦菹醢也。於登,薦大羮也。《箋》云:祀天用瓦豆,陶器質也”[37],省略了毛《傳》“卬,我”,及鄭《箋》“胡之言何也。……何芳臭之誠得其時乎,美之也。”[38]
三是涉及軍禮、通禮制度時引《詩》相證。如《軍禮·武備》引證《鄘風》《大雅·皇矣》《秦風·小戎》有關軍制的記載,論及馬制引《定之方中》采《毛傳》“美衛文公”之説[39]。“命將出征”引《詩經·六月》《采芑》《江漢》,“田役”引《車攻》序傳,説明先秦軍制情况。在通禮中,“曆數”引《齊風序》,“制國”引《大雅·公劉》《緜》《文王有聲》,“職官”引《商頌·長發》,“政事”引《周頌·臣工》《噫嘻》,“財賦”引《大雅·公劉》《小雅·甫田》,“學制”引《大雅·靈台》《文王有聲》《魯頌·泮水》,“名器”引《曹風·鳲鳩》《大雅·公劉》《小雅·采菽》,“卜筮”引《小雅·無羊》,説明相關制度。這同時説明,儒家經書的逸禮和典制記載,可以爲禮書編撰提供幫助。也説明在清季以前,對於《詩經》闡釋,重點在經學的名物制度,而不是文學藝術上的表現。(www.daowen.com)
對於《詩經》及傳注的引用,展現出《禮書綱目》引書的基本特點:漢宋兼采,不分門户。我們知道,朱子務反《毛序》,在兩者觀點發生衝突時,江永往往注明標出。對於經文的訓釋,他擇善而從,不分軒輊。同時,出於編撰需要,江永節引《毛傳》《鄭箋》,這些措施保證了其禮書編撰能够取得成功。
《論語》《孟子》。《論語》《孟子》中有大量的禮制材料,二書由朱子集注,爲明清制舉所欽定,禮書編纂離不開對《論語》《孟子》材料的引用。在注釋方面,除却朱熹《集注》以外,何晏《論語集解》和趙岐《孟子注》也是禮書編撰的常選對象。江永對於《論語》的引用主要使用朱熹《集注》,這是《綱目》引用《論語》的特點之一。另一個特點是利用《論語》的禮制記載來校正其他典籍的正誤,備一家之説。
如《冠昏記》“不取同姓”引《論語·述而》“陳司敗問:昭公知禮乎?……人必知之”,指出魯、吴同爲姬姓,不能結爲婚姻,昭公此舉不知禮,而孔子知錯即改,令人敬仰。江氏在每條引文附引朱熹《集注》,如《饗食燕記》引《八佾》“邦君爲兩君之好,有反坫”,下引《集注》“好,謂好會。坫,在兩楹之間,獻酬飲畢,則反爵於其上”[40]。江氏節引所取經文,同時省略朱子按語[41]。《射義》同引《八佾》“子曰:射不主皮,爲力不同科,古之道也”,下附朱注:“‘射不主皮’,《鄉射禮》文。‘爲力不同科’,孔子解禮之意如此也。……周衰禮廢,列國兵争,復尚貫革,故孔子歎之[42]。”江氏引注省却朱熹所引楊氏注語[43]。
《綱目》對《孟子》的引用亦復如是。如《士昏禮》“親迎”引《滕文公》“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門,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無違夫子”,下注:“女家,夫家也。婦人内夫家,以嫁爲歸也。夫子,夫也。”[44]江氏此處節引朱子《集注》,省略了朱熹“女家之女,音汝”的音釋,也删去了朱子“女子從人,以順爲正道也”的總結,以及後面的段意概括[45]。《巡守》引《梁惠王》“晏子曰:天子適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下附朱注:“巡所守,巡行諸侯所守之土也。”[46]《喪禮義》全引《孟子·滕文公上》論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三代共之”的材料,也全引朱熹《集注》,包括朱子所引林氏注解[47]。這種全引的情况非常少見。江氏所引《孟子》原意有時,并非所願,則截取其需。如《鐘律義》引《離婁上》“孟子曰: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聖人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勝用也”[48],孟子意在説明“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的道理,并非爲樂律考證。
江永一尊朱注,有着現實考慮。由《大學》《中庸》《論語》《孟子》構成的四書,在明清時的影響已經超過五經,朱子《集注》也成爲科舉考試的標準解釋。在這樣的背景下,《綱目》對於《通禮·學制》的編撰,采取《大學》《中庸》存目的方式,明確表示“自有朱子章句,今止存其篇目”[49]。
江永對《論語》《孟子》的引據還有一種情形,將對其他注解的引用排陳於材料中,用作對校,帶有考證的意味。如《補服》“補吊服加麻”引《喪服·記》“朋友麻”,下附鄭玄注:“《論語》曰緇衣羔裘,又曰羔裘玄冠,不以吊何朝服之有乎?”[50]“補吊服”章引《春官·司服》經文“凡吊事,弁絰服”,下引鄭玄注:“弁絰者,如爵弁而素加環絰。《論語》曰:‘羔裘玄冠不以吊。’絰大如緦之絰。其服錫衰、緦衰、疑衰。諸侯及卿大夫亦以錫衰爲吊服。”[51]鄭玄用《論語》引證自己的闡釋,且加比照,江氏的摘引,表示認同鄭玄的做法。類似例子還有《喪大記·下》對《春官·大祝》的引據[52]。
《綱目》引《孟子》作校勘,亦如《論語》的引據。如《士昏禮》“婦至”引本經“御衽於奥,媵衽良席在東,皆有枕,北止”,下附鄭玄注:“衽,卧席也。婦人稱夫曰良。《孟子》曰:‘將覸良人之所之。’止,足也。古文止作趾。”[53]《兵制》“衛兵”,江永指出《書序》“虎賁三百人”,《孟子》作“虎賁三千人”。[54]《朝廷禮》“師保”,江氏引《尚書·胤征》“每歲孟春,遒人以木鐸徇于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其或不恭,邦有常刑”,節引蔡沈《書經集傳》,其中包括《孟子》,“遒人,司令之官。……孟子曰:‘責難於君謂之恭。’”[55]
江氏轉録注疏的節引亦涉及《論語》《孟子》,文多不具述。儘管江氏禮書對《論語》《孟子》相關注疏的引用屬於轉引,但亦代表江氏的學術態度,應視爲其對《語》《孟》略帶考證性的評判。
《孝經》。《孝經》在十三經中篇幅最短,“其在經學上論難之繁,亦不亞於他經。”[56]江永將《孝經》置於曲禮,其引據主要據朱熹《孝經刊誤》分經一章,傳四十章,注解上一仍李隆基注,段末以“按語”的形式列出朱子意見。
江永據朱子《刊誤》分“仲尼居,曾子侍”至“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始終,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爲“經”[57],自此以下分“子曰”共十四章爲“傳”,分論“至德以順天下”“要道”“順天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孝德之本”“教之所由生”“始於事親及不敢毁傷”“不孝之禍”“事君”“天子之孝”“立身揚名及士之孝”“閨門之内孝道”,最後兩章,朱子以爲“不解經而别發一義”[58]。
《綱目》在每“傳”之下附李隆基注。如“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江永節引李注:“孝者,德之至,道之要也。言先代聖德之王,能順天下人心,行此至要之化,則上下臣人和睦無怨。”[59]但注明舊本和朱子《刊誤》的不同及章旨。如首章注云:“舊本第十三章。朱子曰:此一節解釋至德以順天下之意,當爲傳之首章,然所論至德語意亦疏,如上章之失云。”[60]江永對《孝經》采取轉引的形式,如《喪大記·上》“筮宅”引本經“命曰:哀子某爲其父某甫筮宅,度兹幽宅兆基,無有後艱”,下據鄭玄注轉引《孝經》“卜其宅兆而安厝之。”[61]此類孔多,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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