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江永礼学研究:对朱子礼书的传承与创新

江永礼学研究:对朱子礼书的传承与创新

时间:2023-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這説明《禮書綱目》在材料上的擇選上并未有突破,其主要的調整是結構的更定和體系的構建。江永禮書以朱子《儀禮經傳通解》爲基礎進行增訂,引書的突出特點,一是删除疏解,二是節引經注。對於魏、晋古注的保留,體現出江永對朱熹學術的承繼與超越。《綱目》對所甄選的材料,往往采取節引的形式,這種形式亦承自朱子禮書。

江永礼学研究:对朱子礼书的传承与创新

《禮書綱目》參稽衆籍,據四庫館臣統計,《綱目》共引書48種,其中經部13種、附經4種、雜書8種、子書5種、兵書5種、史書4種、類書1種、字書算書各1種、宋儒集6種,加上注解,共93種[2]。分别如下:

經部十三種:1.《儀禮》,鄭康成《注》、賈公彦《疏》。2.《周禮》,鄭康成《注》、賈公彦《疏》。3.《禮記》,鄭康成《注》、孔穎達《疏》。4.《易》,程子《傳》、朱子《本義》。5.《書》,孔安國《傳》、孔穎達《疏》、蔡沈(沉)《集傳》。6.《詩》,毛萇《傳》、鄭康成《箋》、朱子《集傳》。7.《春秋左氏傳》,杜預《注》、孔穎達《疏》。8.《春秋公羊傳》,何休《注》、長孫無忌《疏》。9.《春秋穀梁傳》,范寧《注》、楊世勛《疏》。10.《論語》,何晏《集解》、邢昺《疏》、朱子《集注》。11.《孝經》,唐明皇《注》、邢昺《疏》、朱子《刊誤》。12.《孟子》,趙岐《注》、孫奭《疏》、朱子《集注》。13.《爾雅》,郭璞《注》、邢昺《疏》。

附經四種:1.《大戴禮記》,鄭康成注。2.《國語》,韋昭注。3.《孔子家語》,王肅注。4.伏生《尚書大傳》,鄭康成注。

雜書八種:1.《汲冢周書》,孔晁注。2.《吕氏春秋》,高誘注。3.賈誼《新書》。4.劉向《説苑》。5.劉向《新序》。6.劉向《列女傳》。7.劉向《世本》。8.班固《白虎通》。

子書五種:1.《管子》,房玄齡注。2.《莊子》,郭象注。3.《荀子》,楊倞注。4.《淮南子》,高誘注。5.《孔叢子》。

兵書五種:1.《握機經》。2.《三略》。3.《六韜》。4.《司馬法》。5.《李靖對》。

史書四種:1.《史記》,司馬貞《索隱》。2.《漢書》,顔師古注。3.《後漢書》。4.《資治通鑒》。

類書:杜氏《通典》。(www.daowen.com)

字書算書各一種:1.許慎《説文解字》。2.《九章算術》。

宋儒集六種:1.《儀禮經傳通解》,朱子編、勉齋黄氏續編。2.《朱子文集》。3.《朱子語類》。4.朱子《易學啓蒙》。5.陳祥道《禮書》。6.蔡氏《律吕新書》。

按編撰計劃,《禮書綱目》缺少疏解和諸儒議論。汪紱指出“若及唐宋疏義與古今諸儒議論,搜羅太多,則議論恐不能無雜。……不增入焉,正可以全經而不爲闕略也”[3]。相較於朱子《通解》,《綱目》僅保留古注,幾乎完全删削了注疏,僅在必要時以按語的形式出現。這樣的背景下,高達93種的各類引書,證明着江永學術視野的廣闊。表面上看,江永引書涵蓋經、史、子、集而無孑遺,尤以對兵書、字書、算書的引用,在補充資料的同時,含有輯佚的性質,爲後世學者的相關研究提供了幫助,爲清代輯佚學的繁興起到了推進作用[4]。但覆按引書,則發現其主據三《禮》,對兵書、字書等的引用,頻率較低,其中引《三略》《六韜》《李靖對》《九章算術》均1次。綜合來看,江永的引書主要在《通解》的基礎上進行,有時并未覆核原書,如據《通解》轉引《握機經》1次,據《通解》引《通鑒》3次。這説明《禮書綱目》在材料上的擇選上并未有突破,其主要的調整是結構的更定和體系的構建。

江永禮書以朱子《儀禮經傳通解》爲基礎進行增訂,引書的突出特點,一是删除疏解,二是節引經注。江永删削了朱子《通解》的釋文、訓詁、疏解,但保留了古注。一方面,删削疏解可以使所編禮書更簡潔;另一方面,保留魏晋古注,以及在關鍵問題上保留部分疏解,不會降低所編禮書的學術價值。

對於魏、晋古注的保留,體現出江永對朱熹學術的承繼與超越。如對禮學文本的引用,江永在注疏上遵從朱熹采納鄭注,在异議處以按語形式徵引疏解。對鄭注的采納值得注意,因爲清初《儀禮》學深受敖繼公《儀禮集説》的影響,《禮記》學一尊陳澔《禮記集説》,鄭注并未被學者廣泛接受。此種背景下,江永選擇在异議處保留鄭注和孔、賈疏解,表現出對於朱熹學術的認同。

《綱目》對所甄選的材料,往往采取節引的形式,這種形式亦承自朱子禮書。朱子《通解》往往節引禮學材料,外表上看似完整,如不覆按原文,常常讓人産生誤解。如朱熹禮書的編撰實際上節引《儀禮》鄭注、賈疏,但因爲自宋、元以來,《儀禮》的研究不受重視,學者對於《儀禮》的研究往往依賴於《通解》所保留的經文和鄭注、賈疏。由於朱子對鄭注進行節略,形式上看似完整,甚至讓精於校勘的阮元産生誤解,以爲全引了鄭注。這種情况一直延續到嘉慶時黄丕烈發現《儀禮》單疏本,朱熹對鄭注、賈疏的節引才被發現[5]

《禮書綱目》并非全文引據禮書材料,而是根據需要進行省减。如所補《冠昏記》“諸侯天子昏禮”,江永在《春秋》引文同一年度、同一經文下,分引《春秋》三傳注解,每《傳》之前并不標注年月,甚至節引相關經文,只保留傳注[6]。有時甚至據需要對行文進行改寫,如《曆數》“治曆”章,經文引《左傳·昭十七年》,江氏按文意改成“少暤氏以鳥名官”,後接分司四職之官[7]。江永對諸子、史傳等材料的處理亦是如此,如《冠禮》“奠摯於君及鄉大夫鄉先生”,《綱目》附《晋語》“趙文子冠”,節引《國語》相關引文,韋昭注亦隨之省略[8]。江永禮書在《通解》基礎上進行增訂,對材料進行節引,行文簡潔,綱舉目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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