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江永礼学研究:遵朱考证、原创補充,精核学术

江永礼学研究:遵朱考证、原创補充,精核学术

时间:2023-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這種“朱子曰”的遵朱形式,不僅包括有關《大戴禮記》《月令》《孔子家語》等的校勘,還包括遵從朱子對經注文本的遷移,以及朱熹的一些考證結論的贊引。有時江氏對朱子并不表示“從之”,而是直接羅列其觀點,暗許支持。江永對朱子的遵從,還表現在對禮書文本段落的劃分,以及對朱子學術的認同。江氏對於軍禮的補充具有學術原創性,而且考證精核。

江永礼学研究:遵朱考证、原创補充,精核学术

《禮書綱目》初名《存羊編》,繼名《增訂儀禮經傳》,主以朱子《儀禮經傳通解》進行增訂。其書承繼朱子宗法《儀禮》,采用黄氏較有倫次的編撰方法,删削疏解,大獲成功。儘管江氏對朱子禮書的增訂删削了釋文、訓詁,也去掉了朱子所節略的孔、賈疏解,甚至節略掉朱子的多數案語,但在關鍵禮學問題的編撰上,還是以“朱子曰”的形式加以適當保留。這種“朱子曰”的遵朱形式,不僅包括有關《大戴禮記》《月令》《孔子家語》等的校勘,還包括遵從朱子對經注文本的遷移,以及朱熹的一些考證結論的贊引。下面分述之。

對朱熹考證結論的支持,江永在對《大戴禮記》《月令》《家語》等的校勘中就已表明其態度。此外,江永在許多禮儀分節處,或者引文末尾,常以案語形式對朱子結論表示支持,或直書“今從之”。如《冠昏記》“天子諸侯冠禮”章,江氏引《家語·冠頌》“親賢而任能”章後,直接引朱子曰:“衮,天子之盛服,衮職謂天子之職業也,是字本闕,今補,或曰當作一心。”[34]《鄉飲酒禮》“獻賓”章,江氏引本經記“賓俎:脊、脅、肩、肺,主人俎:脊、脅、臂、肺,介俎:脊、脅、胳、肺。肺皆離,皆右體,進腠。”同時以案語的形式注明,“印本胳上有肫字,朱子據音疏删去,今從之。”[35]《鄉射禮》“取矢”章附《記》“楅髤横而奉之,南面坐而奠之,南北當洗”,江永注:“奉”本作“拳”,朱子正作“奉”,今從之[36]

有時江氏對朱子并不表示“從之”,而是直接羅列其觀點,暗許支持。如《天神》“祀天”章,江氏引《詩序》“噫嘻,春夏祈谷於上帝也,朱子曰:序誤。”[37]江氏引據朱子意見的陳列,代表着默許。卷三十五《天神》“祀星辰”章,江氏經文引《左傳·昭元年》:“遷閼伯于商邱,主辰,商人是因。遷實沈于大夏,主參,唐人是因。”同時按:“《通典》云:周制,仲秋之月祭靈星于國之東南,秋分日享壽星于南郊,此皆不見於經典,又《絲衣》詩序引高子曰靈星之尸也,朱子謂高子尤誤,今附載於此。”[38]《綱目》卷六十《内治》“慎始”章引《大戴禮》:“《易》曰:正其本,萬物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故君子慎始也。《春秋》之元,《詩》之《關雎》,《禮》之《冠》《婚》,《易》之《乾》《巛》,皆慎始敬終云爾,素誠繁成。朱子曰:四字未詳,恐有闕誤。賈誼《新書》無‘誠繁’二字。”[39]這表示江氏變相承認對“素誠繁成”持有异議。

江永對朱子的遵從,還表現在對禮書文本段落的劃分,以及對朱子學術的認同。《綱目》“分經附記”的編例源於《通解》,其文本分合亦如是。如《燕義》經文的劃分,江氏明確表示“古者(即《燕義》古者周天子之官有庶子官)以下本在篇首,今依《通解》移置篇末。”[40]而對《孝經》文本的使用,江永全依朱子《孝經刊誤》。他説:“右經一章,舊本今文分作六章,古文作七章。朱子曰:此一節夫子曾子問荅之言,而曾氏門人之所記也。疑所謂《孝經》者,其本文止如此,其下則或者雜引傳記以釋經文,乃孝經之傳也。”[41]江永對朱熹學術體系,尤其是理學體系的認同,體現在對《學記》《曲禮》等文本中朱熹注解的引用,如“朱子曰:注疏振動奇拜褒拜之義,未詳是否”,“朱子曰:蓌猶言有所枝柱,不利屈伸也”,“朱子曰:注疏以舒字絶句,陸佃曰:容彌蹙同唯武則舒然,則讀武字絶句矣,其説近是。”[42]而在《大學》《中庸》的注解上,江氏便僅存其目,這使得《綱目》避免了一般禮書編撰引據注疏的繁複弊病。

江氏禮書以《通解》爲主進行增訂。在朱子親定的三十七卷成書中,不僅缺少《喪》《祭》二禮,且親筆刊削的家、鄉、學、邦國禮中,亦有《書數》闕而未補。另外《大射禮》《聘禮》等八篇未脱稿,又有名曰《集傳集注》的未暇删改之王朝禮十四卷。江氏禮書編撰需要進行補缺處理。江永選擇以《周禮》五禮體系進行編撰,旁收窮集經傳史集,成書内容完整,且不乏考證特色。

先説冠昏禮。江氏對諸侯冠禮所作資料補充,其間不僅有字句校勘,文本考證,而且内含取捨態度。如《天子諸侯冠禮》,江氏首引《禮記·玉藻》有關天子、諸侯冠禮的記載,同時采用《大戴禮·公冠》文本對冠禮過程進行清理,且用《孔子家語·冠頌》相關部分作訂正。所附《記》中亦用《冠頌》“孔子答懿子問天子諸侯之冠”,詳細説明了天子諸侯冠禮從無到有的歷史[43]。(www.daowen.com)

這種取捨態度還見於資料排陳。如“天子諸侯昏禮”,江永引《禮記·曲禮》“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即使不作説明,排陳所含天子、公侯在婚姻家室問題上的區别非常明顯。在所附之《記》中,江氏全采《春秋》經傳材料,并按照《左傳》《公羊》《穀梁》三傳及其古注排序[44]。這種排陳包含着禮學考證的資料準備。

軍禮考證。江氏對於軍禮的補充具有學術原創性,而且考證精核。他通過排比材料,將軍制的起源、發展、内容分梳得十分清楚。他認爲軍制是沿着“邱井之法”而來,但又不敢確信,因此使用了推測語氣的“蓋”字,表現其嚴謹的考證態度。同時,江氏利用《春秋》《國語》中的相關材料,將齊、晋、楚、鄭、吴、越等國的兵制詳細分呈,我們據此知曉各國兵制大體情况。江永軍禮的部分考證,表現出他對於朱熹的尊崇。如本章引《公劉》“其軍三單”條,其中關於“三單”的解釋,毛《傳》説:“三單,相襲也。”箋云:“邰,後稷上公之封。大國之制三軍,以其餘卒爲羨。今公劉遷於豳,民始從之,丁夫適滿三軍之數。單者,無羨卒也。”[45]鄭玄的解釋很清楚,但朱熹不信鄭説。江永此處并不取鄭説,而選擇朱熹的“未詳”[46]

曆算的增訂和校正。朱熹將“曆法”放入王朝禮,次於“覲禮”後,江永在朱子禮書基礎上,對引文時有節略,并進行了校對。如《治曆》篇首引《史記·五帝本紀》及三家注,與《大戴禮記》對校。江永指出,其中“旁羅日月星辰”,《大戴禮記》“旁羅”作“曆離”,且按文意需要對本文作了節引[47]。又“治曆”章,經文引《左傳·昭十七年》,原文爲:“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爲鳥師而鳥名:鳳鳥氏,曆正也;玄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司啓者也;丹鳥氏,司閉者也。”江氏按照文意需要改成“少暤氏以鳥名官”,後接分司四職之官[48]。江氏的節引不遺餘力收集材料,其中《占候》章引《周禮》《左傳》相關材料最多,計引《左傳》二十一條等史料,巨細必備,幾無遺漏,爲後來研究準備了材料,有很高的學術價值。

補輯樂書及其考證。江永據朱子禮書,在《鐘律》前補輯了《樂制》,進行了資料增删。而對《鐘律》的增補,朱子禮書將鄭玄之説,司馬遷的相關記載,以及其他人的説法以表格形式加以展現。江永則去掉朱熹“律吕相生圖”,將鄭玄的樂律觀念和朱子、蔡元定的樂律説法相對照,以文字的形式加以排陳,并間下案語。江永主以《漢書·律曆志》《春官·大師》《月令》《史記·律書》《通典》,《國語》及韋昭注、《律吕新書》等材料,分成“造律”“十二律長圍徑之數”“黄鐘十一律之實”等十五部分,較《通解》分類更細亦更完備[49]。江永用文字代替圖像减輕了編撰的難度,也使得論述可以更爲深入。他同時利用《管子·地員》《孟子》《續後漢志》等資料增補《鐘律義》,使得《鐘律》的編撰和全書編例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江永將《樂記》放作結尾,闡釋“樂”的意義。一方面,這是例行以經傳方式貫穿全書的處理。另一方面,江氏將《樂記》放本書後,而不理會朱熹放至《樂制》之後的做法,表徵他對《樂記》的重視[50]。他將朱熹王朝禮中的“樂制”獨立出來,以《樂記》爲主進行增補,使他“欲卒朱子之志,成禮樂之完書”[51]的夙願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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