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將學禮置於家、鄉禮之後,邦國、王朝禮之前,位置和類型均不恰當,向爲學者詬病。清代以來的學者對此多有更改,江永將其大部歸入“通禮”,補輯了《書數》等闕篇。朱子學禮範圍廣泛,包括《中庸》《大學》,補輯有《學制》《學義》《鐘律義》等,體現出禮樂會通的思想,具有學術價值[19]。
《學制》。古無此篇,朱子集諸經傳創立此篇,江永歸入“通禮”。二書材料順序排列不同,《通解》依次分爲:法制名號、教民之法、教弟子之法、教學之通法。《綱目》分爲:設學、國學之教、釋奠釋菜、鄉學之教、選舉,將學校與選舉結合起來論述,較《通解》爲優[20]。
《學義》。古無此篇,朱子所補,主旨爲“明人倫之義”“禮樂之義”“教學之序”[21],但江永《綱目》删去了《學義》。
《弟子職》。朱子《篇第目録》云:“此《管子》之全篇,言童子入學受業事師之法。今分章句,參以衆説,補其注文,以附於經。”江永歸入“曲禮”。二書同據《管子》,《綱目》“退習”章附《檀弓》“事師無犯無隱”、《曲禮》“宦學事師”,較《通解》稍詳[22]。
《少儀》。二書同據《禮記·少儀》,《綱目》歸入“曲禮”,兩者幾無差异[23]。
《曲禮》。此《禮記·曲禮》,《綱目》一仍其名,大量引據孔疏及朱子本説,同時轉引朱子所引吕大臨説,爲江永後來的《禮記》學研究奠下基礎[24]。(www.daowen.com)
《臣禮》。朱子《篇第目録》云:“事親事長、隆師親友、治家居室之法各有成篇,獨臣事君三綱之大,其法尤嚴,乃獨無所聚而散出於諸書,學者無所考焉。今掇其語,創爲此篇。”江永歸入“曲禮”。二書排序稍有不同,《通解》依次爲:將朝、始見、朝禮、侍坐賜食、恭敬、諫諍、死節、復仇,《綱目》調整爲:通論、始見、朝君、侍坐侍食獻賜侍疾、恭敬、諫諍、去國、死節、復仇,主要增加“去國”一節。通論説明了江永對《臣禮》的意見,引用《曲禮》《檀弓》,附益包括《表記》《論語》《孟子》,展現出先“經”後“傳”的原則。“始見”章附記據《通解》引用《白虎通》,增補《表記》《孟子》,較《通解》尤詳[25]。
《書數》。《通解》篇闕,但朱子云:“古無此篇,今案六藝之射已略見上《鄉射》及下《大射》篇,御法則廢不可考矣。唯書數日用所須,不可不講,故取許氏《説文解字》序説及《九章算術》爲此篇,以補其闕,然亦不能詳也。”江永法其意,以《説文解字》《九章算術》補作,卒朱子未竟之緒[26]。
《鐘律》。朱子《篇第目録》云:“古無此篇。……故取《周禮》鄭注、太史公、《淮南子》、前後《漢志》、杜佑《通典》之言律吕相生、長短均調之法,創爲此篇,以補其闕。”江永歸入“樂”,通篇進行了删削,在所補《鐘律義》中,不録朱熹律寸之法,顯示出對於朱子樂律學的新創[27]。
學禮的其他改動包括,江永將《詩樂》被歸入“樂”,《學記》歸入“通禮”,材料增詳。同時將《大學》《中庸》存目,而不録《保傅》《踐阼》《五學》等篇,體現出江永的學術思考和獨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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