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江永礼学研究:《礼书纲目》中心探讨

江永礼学研究:《礼书纲目》中心探讨

时间:2023-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由於朱子所編禮書於經傳注疏、子史百家資料無所不附,無法解决《儀禮》的繁難問題。朱子《通解》於家、鄉、學、王朝禮外,再續喪、祭二禮,使用禮學材料的重復性較大。相較《通解》增加的禮儀篇目和篇幅,江氏禮書進行了更廣範圍的增補。增補篇目占據整部禮書七成以上,重點是軍禮、曆法和樂的增補。

江永礼学研究:《礼书纲目》中心探讨

在《儀禮》研究中,把雜亂的禮學資料編撰成系統化禮書,最重要的工作是統繁。朱子曾作過嘗試,他以爲《儀禮》難讀有兩大原因,一是缺乏善本,“鄭《注》、賈《疏》之外,先儒舊説多不復見,陸氏《釋文》亦甚疏略。近世永嘉張淳忠甫校定印本,又爲一書以識其誤,號爲精密,然亦不能無舛謬。”[69]一是不分章句,“前賢常患《儀禮》難讀,以今觀之,只是經不分章,記不隨經,而注、疏各爲一書,故使讀者不能遽曉。”[70]朱子采用分章别句的方法,較好地解决了《儀禮》章句問題。但由於朱子所編禮書於經傳注疏、子史百家資料無所不附,無法解决《儀禮》的繁難問題。朱子以後的學者繼有進展,如顧炎武以爲《儀禮》繁難的根源,在於其傳抄過程中的“魯魚亥豕”之誤,於是利用石經校勘《儀禮》,把研究推向前進。陳澧總結説:“《儀禮》難讀,昔人讀之之法,略有數端:一曰分節,二曰繪圖,三曰釋例。今人生古人後,得其法以讀之,通此經不難矣。”[71]面對禮書編撰的繁難,江永是如何進行統繁工作呢?

一、建立禮書結構,確定編撰體例。朱子《通解》於家、鄉、學、王朝禮外,再續喪、祭二禮,使用禮學材料的重復性較大。如《家禮》原則上應該包含祭祀,朱子在《邦國禮》中又設邦國祭祀之禮,最後又由楊復專門編撰《祭禮》,顯得紊亂。相比之下,江氏回歸《周禮》五禮結構,重編《儀禮》,但實際編撰又以冠昏喪祭的先後爲原則。這樣一方面最大限度避免禮學資料的重復,另一方面,編撰體系明晰,風格簡省,以此解决困擾《儀禮》的繁難問題。

二、設定處理具體材料的原則。禮書材料的處理决定了編撰成敗。江永對於材料的處理,以《儀禮》爲本經,《禮記》附記,在所補的禮中,又凸顯三禮的重要性,“其纂輯也,以古經爲主,經不足,補以傳、記,又不足,則旁證以諸家之説,巨細咸備,正變不遺,而缺者可補矣。”正因爲這種特點,“先王之全經雖不幸不得見於後世,而由是循類而求之,錯綜以通之,其節目之精密,規模之博大,猶可略見。”[72]

三、爲使本書綱舉目張,江永進行了兩項創新。一是對於所引材料進行簡化。《綱目》所引并非原文,而是根據編撰主旨進行省减,最明顯的是對《春秋》三傳的引用,江氏往往在《春秋》同一年下引用《三傳》及其注解,省却原書年月,有時甚至是經文。這樣的例子通書皆是,尤其是涉及典制問題的考證,江氏幾乎全引《春秋》經傳,兹不贅述。另外,江氏還以“見某章”,或“某章通用”的方式,節約篇幅。“見某章”方式汲自黄榦《喪禮》,也爲歷史編撰學所慣用,特别適於篇幅浩繁的禮書編撰。江永的兩項創新,一方面充實了禮書内容,使其變得完整,另一方面避免了禮書編撰的冗繁和汗漫,使得江氏禮書的編撰呈現出高度的綱領性與注釋的簡潔性相融合的風格。

最爲主要的是,《綱目》幾乎完全删去了注疏,這是統繁成功的關鍵。朱子《通解》保留了賈疏,但他保留的疏經過了裁剪和增飾。不過由於本書襲據明清以來的《儀禮》文本,朱子所保留的疏成爲清代學者校對《儀禮》的必用材料[73]。但由此帶來的弊病却是冗繁。江永删除了朱熹的釋文及訓詁,只保留了有限的鄭玄注,并且幾乎全部删除了賈疏,只在特别重要的地方以“今按”的方式加以保留。如卷十九“補齊衰三月”章,“爲所後者之祖父母若子”條,江氏注:案,注疏云:“高祖齊衰三月。”“心喪三年”條,江氏引《家語》:“孔子葬于魯城北,弟子皆家于墓行心喪之禮。”下案:傳疏云:“父在爲母杖期,心喪三年。”[74]卷四十二“薦熟”章,江氏引《禮運》“然後退而合亨”,此謂薦今世之食也。疏曰:“前薦爓既未孰,……故云合亨。”[75]

江氏删削注疏的改動獲得意外成功。江永此舉本是缺少人手的無奈之舉,他在《綱目》序言中表示“若夫賈、孔諸家之疏,與後儒考正之説,文字繁多,力不能寫,且以俟諸异日”[76]。禮書原本繁瑣,注疏汗漫。如果在賈、孔疏基礎上續加諸儒學説,并且附上己見,要解决禮書冗繁的千古難題幾無可能。如同邑汪紱在聽聞江永欲俟來日增加疏解時,便指出:“若及唐宋疏義與古今諸儒議論,搜羅太多,則議論恐不能無雜。三代而下代有禮書,如《開元禮》以及《大明》,其間禮制增損,多失先王之意,注疏家尤多紕繆。至有吕坤等‘四禮’之疑,是不惟不足以治經,而反足以亂經,不增入焉正可以全經而不爲闕略也。”[77]

禮書編撰面臨的難題,是在統繁的同時,還必須補闕。儘管今文學家認爲《儀禮》是孔子删削而成的全書,但是經古文學家以爲今本《儀禮》是經過秦火之後的殘卷,才是符合歷史的叙述。同時,存於上古書中大量的禮儀文獻,證明《儀禮》的缺損,同時爲禮書編撰提供了具體文獻,使得後來學者可以探賾索隱,勾勒出完備的禮學體系,重編禮書。

朱熹《通解》在今本《儀禮》上增補了多種禮儀,其部分途徑是將《禮記》中的材料直接提升爲獨立禮類,如將《禮記》中《内則》《投壺》增補爲《家禮》《鄉禮》相關禮類。朱子以爲《内則》“必古者學校教民之書,宜以次於《昏禮》,故取以補經而附以傳記之説”[78]。又,《投壺禮》“其事與射爲類,於五禮宜屬嘉禮。今取《大戴》及《少儀》合之,以繼《士相見禮》之後”[79]。但《通解》更多的增補禮類來自三禮之外,如“家禮”中的《内治》《五宗》《親屬》,“鄉禮”中的《士相見義》,“學禮”中的《學制》《學義》《弟子職》,以及“邦國”“王朝”及喪、祭禮等。如《士相見義》取劉敞補亡之篇,《弟子職》則取《管子》相關篇目,分章别句,參以衆説,補其注文[80]

相較《通解》增加的禮儀篇目和篇幅,江氏禮書進行了更廣範圍的增補。除却“嘉禮”和“賓禮”根於今本《儀禮》禮儀外,其餘的“喪禮”“祭禮”“軍禮”“通禮”“曲禮”和“樂”,幾乎全爲補輯。八十五卷的《禮書綱目》中,有七十七篇爲增補,包括存目的《大學》和《中庸》。其中僅二十七篇爲今本《儀禮》及《禮記》相關章節,未作結構上的調整。增補篇目占據整部禮書七成以上,重點是軍禮、曆法和樂的增補。

《綱目》首先進行了冠、昏、喪、祭禮的補輯和考證。如《士冠禮》補充“女子笄禮”,《士昏禮》中補充“祭行”“奠菜”“壻見婦之父母”等[81],但本質上只是豐富了士禮内容,依然缺略士以外階層的禮用狀况。《綱目》以《通解》爲基礎,增輯天子、諸侯禮儀。江永補充《冠昏記》,位列《士冠禮》《士昏禮》及《冠昏義》之後,分“通論”“天子諸侯冠禮”“冠變禮”“女子笄”“嫁娶”“不取同姓”“天子諸侯大夫昏禮”“庶民昏禮”“昏變禮”“不改嫁”“歸寧”“出妻”等十二章[82],不僅對天子、諸侯的冠昏禮儀進行補輯,也對庶民禮用進行整理,同時對其中的變禮,如“同姓昏嫁”“歸寧”“出妻”等問題展開論述,豐富和完善了冠、昏禮書的編撰。

在《喪禮》方面,黄榦《喪禮》包括今本《儀禮》之“喪服”“士喪禮”“士虞禮”,《小戴記》之“喪大記”。另外,黄氏補輯了“卒哭祔練祥禫”“補服”“喪服變除”“喪服制度”“喪服義”“喪通禮”“喪變禮”“喪禮義”,以及“喪服圖式”。《綱目》則在黄氏基礎上進行了順序調整,補入“奔喪”“災變禮”,而删去《喪服圖式目録》。其中順序調整如“補服”,二書同分其爲“補斬衰”等十二章,《綱目》僅於“補吊服加麻”章附注,較《通解續》多引《孔叢子》“秦莊子死,孟武伯問于孔子”一節[83]。而“奔喪”“災變禮”的加入使得江永禮書的編撰更完整。江永的調整、補充,確較黄、楊更詳贍,更有倫次。

江氏對軍禮的補充,具有學術上的原創性。依《周禮·大宗伯》,軍禮是五禮之一,但是今本《儀禮》却没有軍禮。杜佑《通典》對於軍禮的編撰雖有開山之功,但缺點也顯而易見。不僅軍禮資料收録不全,而且他將鄉射、大射禮亦列入其中。嚴格來説,射禮由軍禮轉化而來,但軍禮是否包括鄉射和大射禮,其争論由來已久。元代汪克寬便主張射禮屬於軍禮,而江永擯除了這一意見。他將軍禮單獨列出,在朱熹“王朝禮師田”篇的基礎上,構建起自己的軍禮體系。具體來説,江永將軍禮分成“兵制”“武備”“征伐”“軍通禮”“田役”五個部分。每部分下又分若干細條[84]。江氏於各條之下再排陳材料,予以詳細説明。江永通過排比材料,將軍制的起源、發展、内容整理得井井有條。江氏軍禮補輯有兩個突出特點,一是將軍制的内容擴大,不僅在卷數上進行增加,内容上除却兵制,還包括武備和征伐,二是將田役也列入軍制。

朱熹將曆法放入王朝禮,次於覲禮後,顯示出對曆法的重視。朱熹曆法包括《曆法》本篇、《卜筮》,以及取自古書的《夏小正》《周月》《月令》等,其補輯材料還包括《史記》《堯典》《洪範》《周禮·馮相氏》《大戴禮記·夏小正》《逸周·書周月解》《禮記·月令》等。同時,朱熹利用《吕氏春秋》《淮南子·時則訓》《通典·唐月令》等材料進行了訂正和補充,體系上較爲完整,内容上比較豐富。但美中不足的是,其《曆法》一篇較爲含混,《卜筮》又闕略,一些常見材料亦有遺漏。江永則在朱子基礎上進行增訂,主要對朱子《曆法》一篇進行了分段整理,增訂更多材料,補入《占侯》和《壺漏》,彌補了朱熹《卜筮》的闕略,豐富了《曆法》的内容。

禮書編撰離不開對“樂”的處理,朱子《通解》將“樂”放入《學禮》,内容上包括“鐘律”“鐘律義”“詩樂”“禮樂記”等。如《鐘律》[85],朱熹説:“古無此篇。今以六藝次之,凡禮之通行者,以略見上諸篇矣。此後當繼以樂,而《樂經》久已亡逸,故取《周禮》鄭注、太史公、《淮南子》、前後《漢志》、杜佑《通典》之言律吕相生、長短均調之法,創爲此篇,以補其闕。”[86]即使有朱熹的補充,樂制内容依舊不完整。江永在朱子禮書的基礎上,於《鐘律》前補輯《樂制》,包括“樂歷代樂制”和“樂事”。“樂制”引《通典》《樂記》《尚書》等,并附《吕氏春秋·古樂》《白虎通》《論語》《樂記》《詩序》。“樂事”引《尚書》《春官》《王制》等,附《國語》《論語》,進行增删[87]。《鐘律》篇首在《通解》的基礎上引劉昭《續後漢志》“伏羲氏作《易》紀陽氣之初,以爲律法”[88]。江永以《樂記》爲主進行增補,材料翔實,且置“樂”於最後,實現禮樂會通,使得其禮學體系更完整,内容更豐富。

江氏的補闕還包括補《記》,不僅引用材料極多,而且對材料的排列極有次第。如所補的《冠昏記》先引《周禮》《穀梁傳》有關章節作《通論》,接下來續作《天子諸侯冠》,引《家語》《左傳》相關材料,構建起編撰框架。江氏特别是對其中“變禮”部分作了詳細分梳,如《冠變記》引《曾子問》《雜記》相關材料,“女子笄”引自《内則》《公羊》。關於“嫁娶”,特别指出不娶同姓的方面,引材包括《晋語》《家語》《左傳》等,材料充分,考證精細。而關於《天子諸侯大夫昏禮》的補節,引書更多,包括《曲禮》《國語》《周禮·春官》《祭統》《曲禮》《説苑》等[89]。他極爲自信地表示:“凡三代以前禮樂制度散見經傳雜書者,搜羅略備,而篇章次第較《通解》尤詳密焉。”[90]

正是在禮書統繁和補闕上的關鍵突破,《禮書綱目》最終取得成功,其編撰的内容極其簡省,補闕極有體例,體系上綱舉目張,這也符合他給本書取名“綱目”的藴意。儘管江永《禮書綱目》只是清代衆多賡續朱子禮書的嘗試性禮書,但却獲得了極大的成功。四庫館臣指出,“蓋《通解》,朱子未成之書,不免小有出入。其間分合移易之處,亦尚未一一考證,使之融會貫通。永引據諸書,厘正發明,實足終朱子未竟之緒。視胡文炳輩務博,篤信朱子之名,不問其已定之説、未定之説,無不曲爲袒護者,識趣相去遠矣。”[91]其説至平。

【注释】

[1]周啓榮:《儒家禮教思潮的興起與清代考證學》,《南京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3期,第13—14頁。

[2](清)永瑢等撰:《四庫全書總目》卷22,中華書局,1965年,第179頁。

[3]關於江永《禮書綱目》與朱子禮書的編撰差异及旨趣的研究,主要有徐到穩和武勇的博士論文。徐文從綱目、材料、案語三部分比較了二書的同旨和异趣,武文主要論述了江永禮書的體系構建和復古傾向。比較來説,徐文簡略而深入,但有未及處,武文論述的深度略顯不够。本文據學位論文改寫,寫作時未參考二文,論述如有重轍處,皆以先出爲是。徐到穩:《江永禮學研究》,清華大學博士論文,2013年,第16—49頁;武勇:《江永的三禮學研究》,華中師範大學博士論文,2016年,第73—86頁。

[4](南朝)范曄:《後漢書》卷35《曹褒傳》,中華書局,1965年,第5册第12305頁。

[5]楊志剛:《〈司馬氏書儀〉和〈朱子家禮〉研究》,《浙江學刊》1993年第1期,第108頁。

[6](宋)歐陽修:《居士集》卷17《本論》,文章分上中下三部分,中下卷闢佛,主要針對佛法爲中國患千餘年,撲之未滅而愈熾的情况,主張天下皆知(儒)禮,則勝之矣。

[7](清)皮錫瑞著,周予同注釋:《經學歷史》,中華書局,1959年,第210頁。

[8](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84,《朱子全書》第1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877頁。

[9](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71《記林黄中辨易西銘》,《朱子全書》第24册,第3407—3408頁。

[10](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84,《朱子全書》第17册,第2885頁。

[11](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85,《朱子全書》第17册,第2906頁。

[12](宋)朱熹:《乞修三禮札子》,《儀禮經傳通解》前附,《朱子全書》第2册,第25頁。

[13]關於濮議的研究,參考王雲雲:《北宋禮學的轉向——以濮議爲中心》,《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2期,第19—26頁。張鈺翰:《北宋中期士大夫集團的分化——以溥儀爲中心》,《宋史研究論叢》,2013年,第19—41頁。

[14](宋)朱熹:《誨庵先生朱文公集》卷14《乞討論喪服札子》,《朱子全書》第20册,第685—686頁。

[15](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170,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3488頁。

[16]殷慧:《朱熹禮學思想研究》,湖南大學博士論文,2009年,第106頁。

[17]白壽彝《〈儀禮經傳通解〉考證》討論了《通解》的内容、編撰過程、人員、規劃,以及朱子死前的成書情况,還討論了《通解》的版本。白壽彝:《儀禮經傳通解考證》,《國立北平研究院院務彙報》1936年第7卷第4期;後收入氏著《白壽彝史學論集》下册,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4年,第1037—1068頁;以及龔書鐸主編《白壽彝文集》第7卷《朱熹撰述叢考》,河南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40—69頁。此外,錢穆《朱子新學案》第4册《朱子之禮學》,殷慧《朱子禮學思想研究》均有本書撰寫過程的討論,可資參閲。

[18]最初朱熹只想編一部《禮記》分類,擬將《禮記》按内容分爲曲禮、冠義、王制、禮運、大學、經解、喪大記七類。這和後來朱熹以《儀禮》爲本的架構相去甚遠,但朱熹的禮書編撰工作從此開始。第二次朱熹擬將《禮記》附《儀禮》之後,成《儀禮附記》。這接近朱子最後成書的核心設計,也標志着朱熹興趣的轉向,擬重塑《儀禮》的正經地位。對於散落於《儀禮》和《禮記》的禮學材料,朱熹打算加以搜集,以編成别種禮書。這時他所規劃的取材更廣,《禮記》分類比以前更進步,對《大學》《中庸》更重視。他把分開的《附記》和《分類》合爲一書,并增益材料再編其他禮書,這是第三次設計。然後,他又將禮書中的《儀禮附記》和《禮記分類》混合編纂,按照禮類性質來劃分,接近最後的成書,是爲第四次設計。第四次設計形式還存在禮學材料比較純正的《大傳》與較爲駁雜的《外傳》的區别,直到將這些材料都分别融進最終的禮書各條之中,才最終完成了《儀禮經傳通解》的編撰。《晦庵先生朱文公續集》卷2《答蔡季通》,《朱子全書》第25册,第4697頁。《晦庵先生朱文公集》卷74《問吕伯恭三禮篇次》,《朱子全書》第24册,第3579—3581頁。《晦庵先生朱文公集》卷50《答潘恭叔》,《朱子全書》第22册,第2313頁。《晦庵先生朱文公集》卷63《答余正甫》,《朱子全書》第23册,第3080頁。

[19]白壽彝:《儀禮經傳通解考證》,《國立北平研究院院務彙報》第7卷第4期,1936年,第12—15頁。

[20]白壽彝比較了朱熹《答黄直卿》中喪禮與《續通解》中喪禮的篇目次第,得出此結論,見白壽彝:《儀禮經傳通解考證》,第27—28頁。

[21]“楊復在編次黄榦《祭禮》時,看到很多内容抵牾的地方,便萌生了重編《祭禮》的想法,他又按照朱熹生前的構想在紹定四年(1231)重新編寫成一部《祭禮》。所以《儀禮經傳》的《祭禮》部分其實有截然不同的兩種書,但清代以來一直被學者混淆,《四庫提要》和《朱子全書》皆是如此。又如陸心源作爲楊復《祭禮》的收藏者,都不知道《祭禮》有兩部,吕留良刻黄榦《祭禮》,陸心源拿楊復的去校勘,誤以爲吕留良刻本亂改文字。現代研究者對此亦不太清楚,《儀禮經傳通解》在清代有梁萬方的重編本,梁氏此書有原版和覆刻的不同,《四庫存目叢書》不瞭解情况,把覆刻當作了原版。”葉純芳:《楊復再修儀禮經傳通解續卷祭禮導言》,“中央”研究院文哲研究所,2011年,第1—50頁。對楊復《儀禮》研究成績的清理,見刁小龍:《楊復〈儀禮〉學初探——以〈特牲饋食禮〉〈少牢饋食禮〉章句論爲中心》,《中國典籍與文化》2014年第1期,第34—42頁。

[22](清)江永:《禮書綱目序》,《叢書集成續編·經部》第11册,第153頁。

[23](清)江永:《禮書綱目序》,《叢書集成續編·經部》第11册,第153頁。

[24](清)江永:《禮書綱目序》,《叢書集成續編》本,第153頁。

[25](清)江永:《禮書綱目序》,《叢書集成續編》本,第153頁。

[26](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84,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886頁。

[27](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23,第821頁。

[28](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84,第2876頁。

[29](清)朱軾:《儀禮節略序》,引自《清儒學案·高安學案》,河北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776頁。

[30]關於《禮記》是《周禮》和《儀禮》“遺闕”的問題,見(清)翁方綱《禮記附記》卷1(叢書集成初編本),中華書局據畿輔叢書本排印,1985年,第1頁。

[31](清)李光地:《禮記纂編序》,《清儒學案·安溪學案》,河北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422—1423頁。

[32](清)姚際恒:《禮學通論·儀禮論旨》,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北京圖書館藏抄本,1995年,第2頁。

[33](清)永瑢等撰:《四庫全書總目》卷20《儀禮集編提要》,中華書局,1965年,第167頁。

[34](宋)朱在:《乞修三禮札子附記》,《朱子全書》第2册《儀禮經傳通解》,第26頁。

[35](清)江永:《禮書綱目序》,《叢書集成續編》本,第153頁。黄榦、楊復的禮書編撰向被稱贊,儘管他們的局部考證有待商榷,比如“謂禮惟父母用衰,旁親皆不用”,及楊復“以期服用衰爲過”,被清代萬斯同批評“背禮”“不達禮”,但萬氏也不得不提及時人對黄、楊二氏的高度評價,“勉齋、信齋素稱達於禮者,其於《儀禮》一書,析之極其精矣”。萬斯同《群書辨疑·喪禮雜論》,引自《清儒學案》卷35,河北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164頁。

[36]《儀禮經傳通解續》卷1,《朱子全書》第3册,第1231—1232頁。

[37](清)江永:《禮書綱目》卷1,《叢書集成續編》本,第217頁。

[38](清)江永:《禮書綱目》卷18,《叢書集成續編》本,第353—354頁。(www.daowen.com)

[39]朱杰人等主編:《朱子全書》第4册《儀禮經傳通解》,第1834頁。

[40](清)江永:《禮書綱目》卷1,《叢書集成續編》本,第214頁。

[41](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63《答余正甫》,《朱子全書》第23册,第3075頁。

[42](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46,《朱子全書》第22册,第2160頁。

[43](清)江永:《禮書綱目序》,《叢書集成續編》本,第153頁。

[44]賈公彦將《士冠禮》劃分爲12個段落,見《儀禮正義》卷1—3,阮元刻《十三經注疏》(清嘉慶刊本),中華書局,2009年,第2038—2070頁。按陳澧意見,《儀禮》研究的“分節”“繪圖”“釋例”皆自鄭玄,見《東塾讀書記》,中西書局,2012年,第110—116頁。

[45]《儀禮正義》卷1,阮元刻《十三經注疏》(清嘉慶刊本),中華書局,2009年,第2041頁。

[46]《儀禮經傳通解》卷1,《朱子全書》第2册,第63頁。

[47]《儀禮經傳通解》卷3,《朱子全書》第2册,第137—176頁。

[48]《儀禮經傳通解續》卷2,《朱子全書》第3册,第1315—1411頁。

[49]《儀禮經傳通解續》卷3,《朱子全書》第3册,第1419—1482頁。

[50]《儀禮經傳通解》卷1,《朱子全書》第2册,第69頁。

[51]《儀禮經傳通解》卷7,《朱子全書》第2册,第296頁。

[52]《儀禮經傳通解》卷8,《朱子全書》第2册,第320、322、323頁。

[53]《儀禮經傳通解續》卷3,《朱子全書》第3册,第1459頁。

[54]江永禮書對楊復《士喪禮》唯一的改動在“飯含襲”,見《禮書綱目》卷23,《四庫全書》本,廣雅書局本。黄榦作“襲飯含”,見《儀禮經傳通解續》卷2,《朱子全書》第3册,第1354頁。

[55](清)汪廷珍:《禮書綱目序》,《叢書集成續編》本,第152頁。

[56](清)江永:《禮書綱目》卷6《公食大夫禮》《公食大夫義》,《叢書集成續編》本,第253—257頁。

[57](清)江永:《禮書綱目》卷1,《叢書集成續編》本,第215頁。

[58](清)江永:《禮書綱目》卷1,《叢書集成續編》本,第216頁。

[59](清)江永:《禮書綱目》卷12,《叢書集成續編》本,第301—305頁。

[60](清)江永:《禮書綱目》卷48,《叢書集成續編》本,第617—625頁。

[61](清)江永:《禮書綱目》卷3,《叢書集成續編》本,第234頁。

[62](清)陳澧:《東塾讀書記(外一種)》,中西書局,2012年,第119頁。

[63](清)皮錫瑞:《經學歷史》卷10,中華書局,2004年,第217—218頁。

[64]殷慧認爲,從《通解》目録中,可以看到從家、鄉、學、邦國各個層面其對“治道”的探索與追求,可以看到朱熹經世致用的旨趣。《通解》篇章的設立均與朱熹的學術思想以及參與的政治生活有着密切的聯繫,是朱熹禮學思想乃至自身學術思想的總結。殷慧:《朱熹禮學思想研究》,湖南大學博士論文,2009年,第129—135頁。

[65](清)江永:《禮書綱目序》,《叢書集成續編》本,第153頁。

[66](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集》卷63《答余正甫》,《朱子全書》第23册,第3079頁。

[67](清)李光地:《禮記纂編序》,《榕村集》卷10,清刻《榕村全書》本。

[68](清)李光地:《禮學四際約言序》,《榕村集》卷10,清刻《榕村全書》本。

[69](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集》卷70《記永嘉儀禮誤字》,《朱子全書》第23册,第3390頁。

[70](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54《答應仁仲》,《朱子全書》第23册,第2550頁。

[71](清)陳澧:《東塾讀書記(外一種)》,中西書局,2012年,第109頁。

[72](清)汪廷珍:《禮書綱目序》,《叢書集成續編》本,第152頁。

[73]彭林:《清人的〈儀禮〉研究》,《清代學術講論》,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21—44頁。

[74](清)江永:《禮書綱目》卷19,《叢書集成續編·經部》第11册,第367頁。

[75]“今孰擬更薦尸”,《廣雅書局刊本》“今”作“令”,據阮刻本《禮記正義》改,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清嘉慶刊本),中華書局,2009年,第3069頁。

[76](清)江永:《禮書綱目序》,《叢書集成續編》本,第153頁。

[77](清)汪紱:《雙池文集》卷3《與江慎修論學書》,清道光一經堂刻本。亦見(清)余龍光:《雙池先生年譜》,薛貞芳主編:《清代皖人年譜合刊》,黄山書社,2006年,第184頁。

[78](宋)朱熹:《篇第目録序題》,《儀禮經傳通解》,《朱子全書》第2册,第32頁。

[79](宋)朱熹:《篇第目録序題》,《朱子全書》第2册,第34頁。

[80](宋)朱熹:《篇第目録序題》,《朱子全書》第2册,第27—39頁。對“踐阼”以下各篇内容及所取材料的簡要説明,見王啓發:《朱熹〈儀禮經傳通解〉的編纂及其禮學價值》,王俊義主編:《炎黄文化研究》第3輯,大象出版社,第118—132頁。

[81]分見《儀禮經傳通解》卷1、2,《朱子全書》第2册,第70、111—115頁。

[82](清)江永:《禮書綱目》卷3,《叢書集成續編》本,第228—237頁。

[83]《禮書綱目》卷19,《叢書集成續編》本,第368頁。

[84](清)江永:《禮書綱目》卷48—52,《叢書集成續編》本,第617—662頁。

[85]整理本《朱子全書》作“鐘律”,廣雅書局本《禮書綱目》作“鐘律”,本文引據保持原字。

[86](宋)朱熹:《篇第目録》,《儀禮經傳通解》,《朱子全書》第2册,第37頁。

[87](清)江永:《禮書綱目》卷81,《叢書集成續編》本,第949—956頁。

[88](清)江永:《禮書綱目》卷82,《叢書集成續編》本,第957頁。

[89](清)江永:《禮書綱目》卷3《冠昏記》,光緒廣雅書局刊本。

[90](清)江永:《禮書綱目序》,《叢書集成續編》本,第153頁。

[91](清)永瑢等撰:《四庫全書總目》卷22,中華書局,1965年,第1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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