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社會是宋代以來“禮下庶人”時代的繼續,而清代學術亦以禮學最著,但清初學者對於禮學、禮制的研究,却最早與反對陽明後學的空疏緊密聯繫。晚明王學的空疏濫觴于王陽明對禮的認識。儘管王陽明和朱熹在概念上都承認“禮即理”,但朱子將禮落實到了具體禮儀中,并進行關於古禮的研究。而王陽明則將禮學心學化,以爲“禮字即理字。……約禮只是要存此一心”[48]。明清鼎革後,學者反思王學的空疏,主張踐履而非空談。孫奇逢就是其中之一。
孫奇逢學兼朱、王,自述“謹守程朱之訓,然于陸王亦喜之”[49]。針對王學的空疏,他宣導躬行踐履之説,并力圖復興古禮。爲此他年輕時就進行了實踐,魏裔介記載孫氏“二十二歲時丁父艱,哀毁成例,病、喪、葬,一準古禮,偕兄若弟結廬墓側,不飲酒、不食肉、不御内者三年。服甫闋,旋丁母艱,既葬倚廬六載如一日。”[50]不僅如此,他還立《家規》、起草《蘇門會約》,進行了大量的禮學實踐,以更爲實在的禮來取代空疏的理。他的《家祭儀注》規定了日常行爲的諸多規範,其《家禮酌》一準明代吕坤《四禮疑》的簡易風格,回歸孔子“禮奢寧儉”的主張,以適合日用[51]。但孫氏禮書仍是明代家禮的繼續,不過根據現實情况作了補充,缺乏經典依據。值得注意的是,孫氏門徒衆多,門生多居要職,其禮學主張在清初有很大影響。他對於禮的踐履也被學生們提倡,如魏裔介批評説:“自明季以來,風俗頽靡,僭越無度,浮屠盛行,禮樂崩壞。”[52]魏象樞以爲“夫禮者,所以辨上下、定民志也”[53],請求朝廷編修庶民通用禮書。
同孫氏一樣進行踐履之學的還有顔元。顔元也提倡古禮,但他在實踐《朱子家禮》的過程中遭遇到困境。顔元在服喪期間,對於《朱子家禮》有關喪事的種種規定,比如不飽腹便要行禮儀,或者見人弔唁也不能過分悲傷,覺得十分不合情理,於是校對古禮,發現全因《家禮》誤改所致[54]。他於是轉向古禮的研習,又立族約、置常儀、書院規制,主躬踐履行。不過顔元交游不廣,對其學術進行推闡播揚的是李塨。
李塨繼承顔元對禮的踐履,以三物、六行、六藝爲學之本,期於致用。他認爲“理即禮也。禮以敬爲主,而其事則先習於學習中”,“孝弟之温清定省,徐行隅坐,皆禮也。且禮不在故迹即在當前……隨時隨地,能合情理,是爲禮矣。”[55]李塨將禮的範圍擴大,不限於具體節文,而且堅持踐履,這對矯正王學的空疏性有積極意義。但習禮亦需要經典文本的支撑,才能保證禮義的正確實行,所以李塨逐漸轉向考禮研究。李塨的轉向與其交游有關,他的交游對顔元學説的傳播有極大的好處,但也改變了顔學的取向。他受到南方考證禮學的影響,遂拜毛奇齡爲師學樂,開始禮樂考據。李塨以爲“禮之冠、昏、喪、祭,非學習不能熟其儀,非考訂不能得其儀之當,二者兼用也”[56],他批評《朱子家禮》“多杜撰無憑,行之傎躓,其考議之當急”[57],因此著有多種考禮著作,如《宗廟考辨》《士相見禮》《禘祫考辨》《郊社考辨》等。李塨由習禮轉向考禮,説明考禮事關禮義的正確實行,習禮需要經典文本的支撑。
在南方,主張踐履的人物是陸世儀。陸世儀重視六藝,尤其是禮,但主張切於世用。他曾言“六藝之中,禮樂爲急”,認爲實踐禮的方法是保持“敬”字,“立于禮,成于樂,不過始終教人成一個敬字”[58]。面對朱子《家禮》的教條和紛争,陸世儀以爲:“今所傳文公《家禮》……大概準今酌古,俱可遵行,只要行之者貫以誠心,不必拘拘儀式。……是雖不盡泥禮文,而實得禮之精意。”[59]陸氏主張用踐行之禮來平息《朱子家禮》的争論,代表着鼎革之際禮學研究中反對王學空疏學風的趨勢。不過陸世儀準備重編朱子《儀禮經傳通解》,他以爲朱子本書“成于門人,未及折衷,亦且多泥古禮,而不能揆之於今,使後世無所遵守。愚意欲一依朱子《通解》所分之目,如家禮、國禮、王朝禮之類,自三代以至近代,一一類載其禮,而後以己意爲文以折衷之,名曰《典禮折衷》。庶幾議禮之家有所考據”[60]。陸氏的做法表明主張踐履的理學家亦需要禮學文本的支持。用禮首先需要考禮,庶幾其禮可用,而且禮書的編撰可以爲考禮提供參考。從陸氏的設想和實踐中,可見習禮、考禮和禮書編撰的關係,學術研究和具體禮用對回歸《儀禮》及相關考證和禮書編撰有着内在的需求。
由於禮用在傳統社會生活中的重大作用,它的正確與否直接相關《儀禮》禮儀的實行。因此,對於具體禮制的考證成爲必然。但清初的禮制考證主要發生在江南學者中間。這與王學在江南的風靡,以及它所造成的釋、道禮俗摻進儒家禮儀的背景有關。由於民間禮書以《朱子家禮》爲主進行編撰,所以他們將考證的矛頭多指向《朱子家禮》。這其中以黄宗羲、毛奇齡和鄞縣萬斯大、萬斯同的禮學考證最爲著名。
黄宗羲很重視禮,他説“六經皆載道之書,而禮其節目也”[61]。他的《深衣考》主要針對《朱子家禮》所載衣制,詳列了朱熹等五家圖説,各指其誤,立陳新説。由於《朱子家禮》在民間禮用中的重要性,黄氏對朱子的批評更顯實用色彩。黄氏批評朱熹“有因孔氏而失之者,有不因孔氏而失之者”,并列舉了朱熹的具體錯誤[62]。但黄氏説法由於缺乏經典依據,被四庫館臣認爲“排斥前人,務生新義”,“變亂舊詁,多所乖謬”[63]。黄氏的做法凸顯出禮學考證缺乏經典證據造就的困境,這樣不僅不能糾偏《家禮》的錯誤,反而陷入臆説。(www.daowen.com)
同樣陷入臆説的還有毛奇齡。毛奇齡的禮學著作多達十數種,如《昏禮辨正》《喪禮吾説篇》《儀禮疑義》《辨定祭禮通俗譜》等。他的禮學考證主要針對民間禮書的臆説,自叙:“少時與先仲兄相訂,纂喪、祭二禮以正末俗。”[64]他將批評的重點指向《朱子家禮》,自叙:“幼時與仲氏學禮,傷時俗蠱壞,思一時補救,而無可考證,不得已取朱氏《家禮》一書爲至胚模。而其書鮮據,不惟古禮不甚合,即時俗有未便行者。”[65]他指責《朱子家禮》錯誤太多,“誤以肅拜爲手拜,致凶喪之禮行之平時”[66],“祠堂之制若從朱氏《家禮》,則誤認長房爲宗子”[67],“《家禮》謂成婦三日始可廟,見自宋至今通行之,則不特不讀《春秋》,將并《禮記》三日廟見之説而盡誤之。”[68]毛奇齡的考證并不重視經典文獻,如他解釋“三年之喪不折月説”引民俗説禮,以爲“古禮雖亡,然尚有草蛇灰綫可隱相蹤迹”[69]。毛氏追求新解异説,認爲三年之喪爲三十六個月,這與傳統的二十七月説相抵牾[70]。他爲糾偏民間禮書的臆説,但因缺乏經典證據,反而陷入臆説。
毛奇齡勇立新説,萬斯大也是如此。萬斯大於《三禮》均有考證,有《周官辨非》《禮記偶箋》《學禮質疑》《儀禮商》等,其中最負盛名的是《儀禮商》。《儀禮商》含附録共三卷六十六條,首二卷按《儀禮》十七篇次第逐篇辨説,遇有疑誤則先列原文,繼加考辨。本書承襲宋儒疑經傳統,如其解《聘禮》之“裼”“襲”,頗多新意。應撝謙稱“喜其覃思,而嫌其自用”,四庫館臣謂萬斯大“頗有新義,而亦勇於信心”[71]。這種得失參半的評價主要是萬氏受到宋儒疑經思想的影響,未能回歸《儀禮》漢唐注疏。這也從側面反映出禮學考證和《儀禮》研究需要回歸原始經典的内在需要。
萬斯同亦受學于黄宗羲,他博通經史,長於古禮。初至京師,人皆以爲其特長在史,及徐乾學居憂讀禮,與之討論,發現其禮學才華,因請纂修《讀禮通考》。萬斯同不負期望,“上自國恤,以訖家禮,《十四經》之箋疏,《廿一史》之志傳,漢、唐、宋諸儒之文集、説部,無或遺者,又以其餘爲《喪禮辨疑》四卷,《廟制折衷》二卷。”[72]萬斯同編撰禮書,對於禮學材料的全面瞭解和把握,使得他對《朱子家禮》的評價比較客觀。其《群書疑辨》中有很多對於《家禮》的批評,如“古之五服未有不用衰者”,萬氏以爲“《朱子家禮》則惟期服以上用之,雖失古人之制,猶曰己所著書,原非盡依古禮也。勉齋、信齋素稱達於禮者,其於《儀禮》一書,析之極其精矣,乃謂禮惟父母用衰,旁親皆不用,是何敢於背禮,爲此無稽之論也?”關於“神帛”,萬氏以爲“古禮無神帛之説……自程子定爲木主式,而朱子家禮因之,則士大夫俱得用木主矣。既用木主,可以不用神帛”。但他并非一味務反朱子。如“書儀葬不用椁”,他以爲:“《朱子家禮》雖不爲木椁,而易以灰隔之制,則堅與鐵石無异,實勝於木椁,此後人所當法也。”[73]
另外,江藩《國朝漢學師承記》提到閻若璩與汪琬關於喪服的争論,“琬著《五服考异》成,若璩糾其繆。琬雖改正,然護前轍,謂人曰:‘百詩有親在,而喋喋言喪禮乎!’百詩聞之曰:‘王伯厚嘗云:夏侯勝善説禮服,言禮之喪服也。蕭望之以禮服授皇太子,則漢世不以喪服爲諱也。’”[74]前述萬斯同亦在京城助編徐乾學《喪禮通考》,可見在當時京師的學術圈,由於學術交流的頻繁,江南學者的禮學考證影響廣泛。
從江南和京師學術圈的禮制考證來看,清初有關禮制的具體考訂主要針對家庭和社會用禮而進行,考證内容主要是民用的喪、祭禮,以此補正《朱子家禮》及其改編本的不足。但由於這些學者的考證并没有回復到《儀禮》文獻上來,更多是在《家禮》範圍内根據時俗進行有限的修正,造成這些學者的考證臆説過多,得失參半。可見,無論是對於禮的踐履,還是對於具體禮制的考證,都必須要有經典依據,於是習禮、考禮内生出回歸《儀禮》研究和禮書編撰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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