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明清时期社会背景与儒家经典研究:以《礼书纲目》为核心

明清时期社会背景与儒家经典研究:以《礼书纲目》为核心

时间:2023-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清鼎革之際,清廷一系列的高壓措施,包括圈地、投充、逃人法等,導致滿漢矛盾突出,其中尤以薙髮、易服引起漢人的極度不滿。在理論上進行闢佛的同時,學者們針對晚明以來的空疏學風,開始進行儒家典籍的恢復和禮樂之學的研究,以期重塑儒家經典地位。針對儒家經典混入釋、道成分,他們積極進行重新考證,重建原始儒學。清初以後的《易》學研究以此爲起點,力圖復原漢代《易》學原貌,從而發展出自己的研究特色。

明清时期社会背景与儒家经典研究:以《礼书纲目》为核心

明朝建立後,在意識形態上一尊程朱,結果導致思想上的滯固。薛瑄曰:“自考亭已還,斯道已大明,無煩著作,直須躬行耳。”[6]曹端、胡居仁等,篤踐履謹,繩墨守之。但隨着明中葉陳獻章、王守仁學術的興起,尤其是王陽明“致良知”學説的流衍,“别立宗旨,顯與朱子背馳,門徒徧天下,流傳逾百年,其教大行……嘉、隆而後,篤信程朱,不遷异説者,無復幾人。”[7]雖然陽明心學在破除程朱學術的禁錮和改良方面具有積極意義,但其學術體系對於主觀性的心性追求,使得它較程朱理學更加空疏。

王陽明不承認其學説來自佛學啓發,并且積極闢佛,但這并不能掩飾其學術中的佛學因子,尤其是禪宗的影響。這種影響使得陽明後學大多走上兼通儒釋的道路,如王畿講學“雜以禪機,亦不自諱也”,王艮讀書“止《孝經》《論語》《大學》,信口談説,中理解……駕師説上之,持論益高遠,出入於二氏。”周汝登“其學不諱禪……更欲合儒釋而會通之,輯《聖學宗傳》,盡采先儒語類禪者以入。蓋萬曆世士大夫講學者,多類此。”[8]

王學的風靡,甚至文風亦變得空疏。明初四書、經義取士,不尚華采,其後“標新領异,益漓厥初”,作文引文不止六經、《左傳》、《國語》、《史記》、《漢書》,“《史記》窮而用六子,六子窮而用百家,甚至佛經、道藏摘而用之。”萬曆十五年,禮部奏請刊布弘治、正德、嘉靖初年中式文字典雅者百十餘篇,但士子却不以爲矩矱。天啓、崇禎間,文體益變,以出入經史、百氏爲高,勢重難返[9]。會試主考者厭《五經》而喜《老》《莊》,程文破題以《莊子》之言入[10]。明人不讀傳注,士子作文張冠李戴,考官亦復不知[11]。學風空疏,士風亦趨,竟至提倡“酒色財氣,一切不礙菩提路”[12],“無事袖手談心性,臨危一死報君王,即爲上品。”[13]這一切帶來了亡國的悲劇[14]

明清鼎革之際,清廷一系列的高壓措施,包括圈地、投充、逃人法等,導致滿漢矛盾突出,其中尤以薙髮、易服引起漢人的極度不滿。清廷執行薙髮令相當嚴厲,甚至衍聖公亦不可避免[15]。在漢人的文化傳統中,“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毁傷”,薙髮令與固有文化相衝突,也使得滿漢矛盾激化。雙方隔閡益深,互不信任,有骨氣的遺民均不願意出仕新朝。由於復國的願望一時無法實現,加之中晚明以來王學禪學化的影響,士人們率相逃禪以避世。

逃禪的士大夫人數衆多,孫奇逢説:“當世士大夫,儒而歸禪者,十常四五。”[16]顔元南游,所見“人人禪子,家家虚文”[17]。即使地處邊陲的滇、黔等省,逃禪人數亦不少[18]。士大夫們逃禪各有原因。有的逃禪是向新朝表明出處之義的姿態,如屈大均借古諷今,批評出仕元朝的許衡,以爲“惟倫有五,而衡不辨君臣;惟經有五,而衡不知《春秋》”[19]。有的逃禪是一種僞裝,很多抗清志士在復國無望之後迅速還俗。有的逃禪是借此慰藉苦痛的心靈,如錢謙益晚年研究内典,以擺脱家國覆亡、臣事二主的心理痛苦。但這些大量逃禪的情况引起了學者們的反思,最終將矛頭指向王學的空疏,批評王學闌佛入儒。陸隴其説:“自陽明王氏倡爲良知之説,以禪之實而托儒之名……學術壞而風俗隨之,其弊也至於蕩軼禮法,蔑視倫常,天下之人,恣睢横肆,不復自安於規矩繩墨之内,而百病交作。”[20]學者們争辨儒、釋。在颜元看來,“佛氏立教,與吾儒之理,遠若天淵,判若黑白,反若冰炭,其不相望也,如適燕、適越之异其轍。”[21]但在儒、釋之辨上,不是每個人都有顔氏的自信,湯斌就是其中的不自信者。儘管湯斌是强調修身的理學家,也知道“儒而不禪,不可不辨”[22],但究竟怎麽辨?他心中没有眉目,於是請益於老師孫奇逢。孫氏《語録》記下了兩人的談話。湯斌問:“儒學本天,釋學本心。心無二理,何以與吾儒异?”孫氏回答説:“心無善、無不善,此禪宗也,釋氏本心之説也。性命於天,自是至善無惡,孟子所以道性善。此聖學本天之説也。本天以天地萬物爲一體,故能兼善天下。本心祗了當一己,故謂之自私自利。”[23]孫氏以善、惡標準,指出儒學和佛學的區别在對“公”和“私”的態度。這是儒、釋的區别,還是孫氏的發揮,我們姑且不論,但談話揭露出理學家亦很難判斷出儒、釋的區别,可見這一問題的困難。相較之下,黄宗羲對佛、釋的批評更加鞭辟入裏,他檢討自己,“昔賢辟佛,不檢佛書,但肆謾駡;譬如用兵,不深入其險,不能剿絶鯨鯤也……乃閲《佛藏》,深明其説,所以力排佛氏,皆能中其窾要。”[24]他批評陳乾初雖然表面闢佛,但没有深入佛理,“於宋儒所言近於未發者,一切抹去,以爲禪障……反是佛家作用見性至旨也。”[25]對於逃禪者,黄宗羲感歎説他們“不甘爲异姓之臣,反爲异氏之子”,極其痛心。其弟黄宗會晚年好佛,宗羲爲之反復辯論,極言其不可[26]

在理論上進行闢佛的同時,學者們針對晚明以來的空疏學風,開始進行儒家典籍的恢復和禮樂之學的研究,以期重塑儒家經典地位。這些學者包括顧炎武、黄宗羲、閻若璩、胡渭等。顧炎武將王陽明“致良知”比之王衍“清談”、王安石“新説”[27]。針對儒家經典混入釋、道成分,他們積極進行重新考證,重建原始儒學。如宋儒傳下來的《易》圖有明顯的道家痕迹,所以清初《易》學研究集中於對《易》圖的考辨,力圖找到其來源。黄宗羲《易學象數論》、黄宗炎《圖書辨惑》、毛奇齡《河圖洛書原舛編》完成了這項工作,胡渭《易圖明辨》引證詳博,坐實此事。清初以後的《易》學研究以此爲起點,力圖復原漢代《易》學原貌,從而發展出自己的研究特色。不僅釋、道混入儒家經典,流傳的儒家經典自身也存在問題,比如僞《古文尚書》,經過閻若璩等人的整理,其文本的真假問題得到初步解决,儒家經典的權威由此得到了維護[28]

清初禮學研究的復興從屬於這一學術背景之下。明初禮儀特别强調等級差别,如在婚禮方面,明廷竭力提倡門當户對,對娶樂人爲妻妾、良賤結爲婚姻、僧道娶妻等有嚴格規定[29],同時對士庶所用喪葬禮儀也作了詳細規定,强調“喪葬之禮通乎上下,各有等差,無敢僭逾”[30]。然而到了明代中晚期,隨着商品經濟的發達,朝廷訓令已成一紙具文,人們任情而逾禮,“婚娶之家惟論財勢耳”[31]。由於明中後期王學的思想解放,以及儒、釋、道三教合一思潮的助力,佛僧禮俗闌入儒家禮儀,尤其是在王學風靡的江南地区。王陽心學注重内心獨省,與禪宗類似,民間禮儀摻入佛道禮俗并無忌諱,尤其是喪、葬禮儀摻入佛道儀式蔚爲風氣。《嘉興縣志》記載:“居喪葬祭……里俗一以道釋、陰陽人主之。初死,燃燈誦經,名曰‘伴靈’;每七日必命釋子修瑜珈法薦靈,至三周年而後已,以爲亡者或困鬼獄,仗佛力赦出之。”[32]秀水地區“每七日,俗家作佛事,士大夫亦間有之”[33]。錢塘士人田藝蘅對喪葬用僧樂的現象大發感歎:“今俗,疾病則用僧道作齋醮,喪死則用僧道作道場,送葬則用僧道爲引導。不惟愚民之家,雖士宦亦有爲之者。”[34]陳確妻子的臨終遺言竟是“以佛禮葬吾”。陳氏指出當時流行的許多禮儀程式不符合禮制規定,如“鼓銃佛事之飾耳目,非禮也”,“接煞,遣煞,及七七之説,皆非禮也”[35]。世風如此,不可挽回。(www.daowen.com)

同時,《朱子家禮》在明代的禮學研究和社會實踐中占據着重要地位。洪武元年朝廷下詔“令凡民間嫁娶,并依《朱文公家禮》行”[36],明代官方編撰的禮書亦以《朱子家禮》爲藍本。如洪武二年(1369)八月開始纂修的《明集禮》,其家禮精神與主要儀節都是深植於《朱子家禮》。永樂十三年(1415),官修《性理大全》完成,其中收録《朱子家禮》并加注解,兩年後刊布天下,《朱子家禮》遂由私修禮書轉變爲官修禮典。

但明代《朱子家禮》和國家禮書的官方傳播在深度和廣度上都是有限的。史書所謂“頒之天下”,不過是到達府縣一級政府機構和書院,况且《朱子家禮》禮文深奥,禮典的作用往往要依賴私修禮書進一步地簡易化、通俗化[37]。唐、宋以來的禮下庶民運動在明代繼續,民間的禮用要求促生了大量家禮著作的編撰,這種情况一直延續到清代。據統計,明清時代的家禮有六十至八十餘種[38]。這些家禮大多據《朱子家禮》修訂,以便更簡易地實行,其中最著名者是丘濬《家禮儀節》。該書爲《朱子家禮》的注釋性著作,以《家禮》文本損益當時之制,每章後附“餘注”及“考證”,以禮用爲目標,極大地推動了《朱子家禮》的庶民化。還有馮善《家禮集説》,多以朱子晚年禮説正《家禮》之誤。《朱子家禮》的節編本、改編本、補編本衆多,其中著名者如吕坤《四禮翼》,增訂冠、昏、喪、祭四禮。吕坤又有《四禮疑》一書,孫奇逢謂其“簡易有先進之遺”[39]

明代民間禮書主要以《朱子家禮》爲主進行改編,其中使用的一些禮儀與《儀禮》記載不相合。如明代冠禮不爲人重視,冠禮“三加”據《儀禮》應爲緇布冠、皮弁、爵弁,而顧起元記述南京一帶詩禮之家的冠禮,稱:“冠禮之不行久矣。耿恭簡公在南臺爲其猶子行冠禮,議三加之服,一加用幅巾、深衣、履鞋,二加用頭巾、藍衫、縧靴,三加用進士冠服、角帶、靴笏。……故留都士大夫家,亦多沿俗行禮,草草而已。”[40]《杭州府志》記載當地的喪禮習俗,“古者,婦人迎送不逾域,吊死送喪,男子事也。杭俗婦人有所謂‘陪吊’‘陪殯’者。”[41]

這種情况的出現主要是明代禮書注重實行,其用意在執禮。這决定了明代禮書編撰的緣俗特徵,甚至援俗入禮。明代家禮著作中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如葛引生《家禮摘要》:“請期第四:《家禮》只用納采、納幣……然請期之禮,世俗必先令日者合其當婚之吉,以告女家。是請期之禮未廢而納吉之禮亦略改耳。仍宜從俗行之,庶不失存羊之意。……親迎第六:朱子曰:初昏,婿盛服。今土俗多用未明時,從俗可也。”[42]這種緣俗性造成民間所編禮書不合《儀禮》記載,編者臆説横行,而用禮者概莫能知。

明代以《朱子家禮》爲主導,兼采程頤、司馬光等家禮,同時融入地方禮俗的家禮編撰與經典懸隔太甚,這遭到清初學者的批評。毛奇齡批評《朱子家禮》“其書鮮據,不惟古禮不甚合,實時俗有未行者”[43],李塨批評《家禮》“多杜撰無憑,行之傎躓”[44]。到中葉清人修《四庫全書》時,把明人禮書多歸入“雜禮”類,四庫館臣理想的禮書撰著應是尊經注、考儀節、辨制度、明古今,以經典爲法式。在精於考據的清代學者看來,“禮有定制,不容輕議”[45]。他們認爲丘濬《家禮儀節》、吕坤《四禮翼》等明代家禮書考證不精、經義不明、以今斷古、好爲臆説。這成爲清代禮學研究興起的濫觴。

正是晚明以來釋道儀式雜入士庶民衆日常使用的喪祭禮中,加上民間流通的通俗禮書偏離經典的解説太多,對先儒的曲解和錯訛數不勝數,所以考據學家需要通過考訂經典文本中的禮儀規範來復原其真相[46]。這促使有志之士“以古禮正今俗”,更注重禮制的考證,以矯正明代家禮的臆説。他們最終選擇回歸《儀禮》研究,并以《儀禮》爲本進行禮書編撰。正是這些不苦其繁的工作,禮學才不遂歇絶而漸次復興,最終形成清代禮學研究的繁盛局面[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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