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前,需通过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2001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01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计划的通知》(环发〔2001〕41号文)。要求于2001年第四季度前完成对湖南江垭水利枢纽工程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按照验收要求,澧水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江垭水利枢纽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报告》,委托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竣工验收环境监测,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竣工验收环境影响调查报告。该项调查报告,旨在查明江垭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间,对周边地区环境的影响,并检验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设计等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针对新产生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应的减免或保护措施。在依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设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监测,综合分析研究编制《湖南省江垭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环境影响调查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一)调查的依据和范围
1.调查依据
该次调查主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4号令)等环保法规,并参照《江垭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江垭水利枢纽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溇水江垭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告》等前期设计文件。
2.调查范围
该次环境影响调查范围为江垭水库工程涉及的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调查的范围为水库上游、库区及坝址下游水质;生态环境影响调查范围为水库周边地区;施工区调查范围为枢纽工程的施工现场区、料场、堆渣场、施工生活区及施工道路等;移民安置调查范围为工程的移民安置区。(www.daowen.com)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环境调查结果表明,澧水公司在整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保护工作很重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做了大量切实的工作,成效显著。公司设立了环境移民部,负责环境管理与监测以及移民安置管理方面的工作。该部门自工程施工开始,就加强了对施工区、移民安置区,以及水库周边地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工作,收集了大量的资料,编制各类工作报告,并每年度专门编写《江垭水利枢纽工程环境管理与监测进度工作报告》提交世界银行。由于加强了管理,有效地保护了库区及其周边的环境。同时,还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各项业务培训,并组团到国外进行环境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针对工程地区的环境特点,澧水公司曾委托多家科研单位进行了多项专题研究,编制了相应的专题报告,如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专门进行了江垭库区鱼体残毒分析研究,溇水水中微量有机物监测研究,江垭库区、施工区河床底质与淹没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江垭水库集水区磷、汞现状调查及其对水库水质的影响评估;长江流域水环中心与湖北大学生物系共同进行了江垭库区古木大树保护与研究,并根据上述研究成果及专家建议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
通过对江垭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涉及区域的调查,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得到落实,见表13-4。
(三)调查报告结论
通过对江垭水利枢纽工程现有成果资料的分析和本次实地调查、监测表明,江垭水利枢纽工程环境监测与管理制度完善,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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