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质监测
水质监测包括库区水质、施工区水质、下游水质及污水处理站排水口水质监测。
1.采样断面布设及采样频次
库区水质监测断面布设自干流淋溪河以下共布设淋溪河、红花岭、人潮溪、柳枝坪及主要支流烂泥溪、格子河、金藏河、马家溪8个监测断面,每年丰、平、枯季各采样1次。
在施工区江垭坝址、江垭水文站、江垭渡口及支流溹水人工砂、天然砂系统上下游布设5个断面8个采样点,每月采样1次。
在施工区下游2km、4km和50km(溇水与澧水干流汇合口上游长潭河水文站)分别布设3个采样点,每月取样1次。
2.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值、游离二氧化碳、钾、钠、悬浮物、硫酸根、氯离子、氰化物、油类、总大肠菌群数等43项。
分析方法采用国家环保局颁发的《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版)。
3、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及评价结果显示,江垭工程施工期溇水水质良好,大多数评价因子的各断面均值符合Ⅰ~Ⅲ类水标准。
(二)大气监测
1.监测项目及点位布设(www.daowen.com)
大气监测项目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总悬浮颗粒物等,在天然砂石料加工系统(1号)、人工砂石料加工系统(2号)、大坝施工区(3号)、厂房(4号)、居民区(5号)和辽宁—孔多特联营体生活区(6号)共布设6个采样点。每次连续监测3d,每天分早、中、晚3次,施工前期每月采样1次,1997年下半年起每两月采样1次,1999年停止监测。
2.评价结果
评价标准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质量环境标准》,评价结果表明,施工区及生活区大气质量环境良好。TSP在施工高峰期有轻度污染,除施工高峰期3号、4号点的二氧化硫超二级标准,1号、2号、4号点TSP超二级标准,3号点TSP超三级标准外,一般情况大气质量均为一、二级。
(三)环境噪声监测
1.监测点布设及监测频率
环境噪声监测点布设与大气监测点相同,按生活办公区、施工区、交通干道分区共布设7个监测点。每次连续监测3次,每天分昼夜2次,白天从6:00至22:00,夜间从22:00至次日6:00,与大气监测同步进行。
2.评价结果
噪声评价范围按施工区内不同功能区划分为生活办公区、施工活动区、交通干线3个功能区。生活办公区、交通干道噪声主要依据(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进行评价;大坝施工区、天然砂石料场、人工砂石料加工场主要依据(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极限值标准》进行评价。
1996~1997年,由于施工进入高峰期,除施工场所昼间噪声没有超标外,其夜间噪声和生活区、交通干道测点的昼夜间噪声都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最高超标达50%。由于大坝距江垭镇5km,故对江垭镇居民生活几乎没有影响。其他年份昼夜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基本达标。
(四)监测成果分析及评价
上述各监测单位定期将监测报告(表)提交澧水公司。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对监测成果进行质量控制与年度评价。环保移民部在世界银行检查前及每年定期向世行提交环境管理与监测进度(年度)工作报告。
世行从项目预评估阶段至实施阶段,多次派环境检查团对江垭环境管理与监测进行检查评估。世行环境专家罗伯·克鲁克斯(Rob Crooks)对江垭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是国内同类项目中一流水平。由于业主和施工单位对环保的重视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世行自1997年起,停止了对江垭工程环保方面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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