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中,资金时间效益的体现是多方面的,特别是水利施工的季节性强,而水利资金一般都在每年3月通过各级人大代表会议批准各级财政预算和银行贷款规模后,方可下达计划。资金到位一般是在当年5月以后。因此,如何讲求资金的时间效益大有文章可做。
1)时间就是金钱,这不是一句空话。当时,在澧水公司大部分同志的心里都装着“江垭提前一天发电就是几十万元收入”,因此确保施工合理进度,是资金最大的时间效益。水利施工的黄金季节在南方一般是9月至第2年3月(枯水期),但往往1~3月是资金最紧缺的时候,如果这个时候由于资金问题使某一工程项目不能按时完成,则可能影响一个施工枯水年度,有可能使整个工期推迟一年半载,其损失可能远远大于当时施工资金的缺口量。这时,澧水公司则采取向银行临时贷款,或呈文向水利部、湖南省政府紧急请示,请求作特殊情况处理,提前预拨资金,如果银行贷款不成,部、省拨款也有难度,则采取与供应商、施工单位协商共同克服困难,并由工程承担一定的资金占用费予以解决。如果以上办法还不成,通过协商,澧水公司则直接帮拨款的单位去找来钱的单位,尽快争取解决问题。例如1994年年初,当时建设银行还代行财政职能,财政的资金直接由银行拨付到项目,但银行当时不能按工程急需给澧水公司拨款,其原因是省财政的资金还未到位。于是,澧水公司便透过银行直接找省财政反映情况,争取省财政的支持,由省财政厅“戴帽”下达到省建行,再由省建行拨付给工程项目。此外,还采取在每月的总经理办公会上报告下月有把握到达的资金额度和可能争取到达的资金额度,使工程部门、计划部门能根据工程进度的轻重缓急安排项目,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时间效益。
2)区分资金性质,明确资金运作时间先后。“能先用拨款的,不先用贷款;能先用世行贷款的,不先用国内贷款;能推后支付的,不提前支付;能提前收回的,不推后收回”。根据这一资金运作程序和原则,澧水公司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水利部的拨款是通过长江委转拨的,如果通过长江委从银行汇来长沙,往往1个星期还到不了位,再加上如果对方因种种原因不能按时办理汇款手续,时间便拖得更长。固定资产贷款年利率1996年为15.12%,1997年为12.42%,1998年为10.53%,而且,在2000年以前均是按签订贷款合同时的贷款利率来计算利息,如果平均按利息12.42%计算,则1000万元的贷款平均每天的利息是3403元,1个星期便是23821元。于是,澧水公司常常采用派车派人前去自带汇票的方式,在时间上2天就够了,汽车来去的费用最多1000元,采取这种方法,每次从长江委取回1000万元不仅可节省费用2万多元,还可以争取资金早日到位,解决工程急需资金的问题。(www.daowen.com)
江垭工程世界银行的贷款,综合年利率为4%,当时与国内银行的贷款利率相差很远,若按国内当时贷款利率12.42%计算,在国内银行贷款1000万元1个月的利率为10.35万元,而世界银行贷款1000万元1个月的利息只有3.33万元,因此,澧水公司组织专人认真把握向世界银行报账提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例如:根据与世界银行的贷款协议,江垭工程在贷款协议生效后可向世界银行申报追索贷款1000万美元,由于澧水公司准备充分、细致,当其贷款协议于1995年11月16日生效后,在当年12月18日就收到了第一笔贷款,而且,澧水公司向世界银行报出的所有资料没有1份被打回的单据。这样,就最大限度地争取了贷款资金的时间效益。
3)利用水利施工季节性强的时间差,让钱生钱。前面已述及湖南水利施工的季节一般是当年9月至次年3月(即枯水期),但资金到位一般是在5月以后。贷款是这样,拨款也是这样。在5~9月,对于建行贷款,澧水公司常常是有计划,却推迟不去办手续,当银行有意见时,除向银行解释外,有时还可能把省建行的计划指标批文压在保险柜里,等工程实在需要用钱时再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这看来像似违规行为,但实际上是对这种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抵制,同时,也为工程争得了时间效益。对于部、省的拨款部分,澧水公司则是争分抢秒地争取早日到位,同时,利用资金到位和施工季节未到之间的时间差,结合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与银行协商,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短期定期存款,让钱生钱,以降低工程成本。澧水公司采用这种方法,仅1995年7月至1996年12月就减少工程利息支出1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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