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以计投资〔2000〕2号文下达《国家计委关于湖南江垭水利枢纽工程调整概算的批复》,核定概算总投资额为331372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292865万元。其投资组成为:资本金200000万元,分别由水利部和湖南省各拨付50%;世界银行贷款9700万美元(按1∶8.3的汇率折合人民币80510万元);建设银行贷款50862万元。
2000年11月,水利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在北京召开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修订了《关于联合开发治理澧水流域协议书》,将部、省投资比例由原来的各50%调整为水利部55%、湖南省人民政府45%。在随后下发的会议纪要中,进一步明确按比例调整江垭水利枢纽工程项目资本金,即水利部资本金从10亿元调整为11亿元,湖南省资本金从原来的10亿元调整为9亿元。
截至江垭工程竣工验收,实际到位资金3219161267.63元,其中水利部资本金1000000000元;湖南省资本金865719750元;世行贷款95261522.56美元(按1∶8.2766的汇率折合人民币788441517.63元),建设银行贷款565000000元。(www.daowen.com)
2001年,国家审计署授权湖南省审计厅对江垭水利枢纽工程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2001年11月和2002年4月,湖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江垭工程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现场审计,并分别下达了《湖南省审计厅关于江垭水利枢纽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意见》和《湖南省审计厅关于江垭水利枢纽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决定》,核定江垭工程实际总投资3257470005.27元(含枢纽部分静态投资包干节余88197474.54元),按审计核定后纳入竣工决算的概算总投资3275627300元,其中工程利息概算投资节余18157294.73元未列入包干节余。
从以上基本情况来看,江垭工程在资金筹措、投资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总体说来做得较好,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确也碰到不少困难和问题,将在以下各节中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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